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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病假规定? 孕妇要开病假条有什么规定的吗?

131 2025-05-26 06:55 admin

一、长期病假规定?

根据病假长短,超两个月或者超六个月➕工龄区别对待

二、孕妇要开病假条有什么规定的吗?

国家规定的是公立医院给孕妇开的假条呢,可以请假,但是呢,某些医院有自行规定,比如只有某个级别以上的医生开的假条呢,才有效用。

三、劳动合同法对孕妇有哪些规定?

1、首先我们国家对孕妇实施特殊劳动保护。

2、禁止安排孕妇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3、享有产假,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4、禁止哺乳期加班,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5、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职工长病假规定?

国家关于病假的规定如下:《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

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伤病假规定?

工伤假,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六、孕妇请长期病假的技巧?

可以去医院经过医生开据证明,帮忙开请假条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妊娠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产前假2个半月。请产前假期间,应作出勤对待。《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

七、民法典病假规定最新规定?

职工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职工病假的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八、代课老师病假规定?

作为一名代课教师,也会生病的时候,国家或地方法规及单位本身也允许本单位教职员工请病假,通过医院的治疗或在家调养,把身体调理好,便于更好地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

作为一名代课教师,他们也承担了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如果生病,带病工作,不仅不能高质量完成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而且会把身体拖垮了,反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不利于任务的完成,所以,作为一名代课教师也有权请病假!

九、30年工龄病假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可以休病假24个月。

十、哈尔滨学生请病假规定?

(1)生病首先要排除是否是新冠感染,通过抗原自测盒或核酸阳性(即新冠病毒感染的)师生员工,自请假之日起满7天后,症状好转,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社区医院可做核酸)返校复课。(核酸证明上交保健室)

(2)经医院确诊传染病的师生,比如甲流、乙流(症状消失48小时)诺如病毒(症状消失72小时)腮腺炎、水痘等等(隔离期满),带诊断及化验单等到社区医院开复课证明。(复课证明上交保健室)

(3)去医院看病的师生:经医院确诊不是传染病的,全愈后,带诊断或化验单来复课,诊断或化验单附在班级因病缺课台账后。

(4)没有去医院看病的师生:但有传染病的疑似症状(如发烧、乏力、咳嗽、头痛、咽痛、肌肉痛、鼻塞、腹痛、腹泄等等,症状消失48小时后,家长需要带由家长签字的每日“体温监测表”,到社区医院开复课证明,复课证明附在班级因病缺课台账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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