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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高新区双招双引人才条件?

245 2024-03-13 05:28 admin

一、济南高新区双招双引人才条件?

1.加强对顶尖人才团队支持力度

对新引进或自主培养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团队,经评审认定,可通过项目资助、创业扶持等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对新当选和全职引进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层次的国内外顶尖人才,给予500万元生活补贴。对新认定的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最高可享受80万元创新资金补助。

2.对高层次人才予以资金支持

对从济阳区域外全职或柔性引进,且在本地新获评的A、B、C、D类人才,除上级奖励资助外,区级财政给予科研经费资助及奖励补助,最高补助200万元。

3.实施济阳区“双百引才计划”

对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5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对于“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其租房和生活补贴提高到1000元,最长支持3年。

4.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免费为A、B、C类高层次人才提供人才公寓使用权,对高层次人才在济阳自购首套住房的,A、B、C类人才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40万元、30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外地人济南公租房2022申请条件?

目前济南只允许户籍常住人员申请公租房

      1.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

      2.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济南户籍单身人员:

      1.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外来务工家庭或单身职工:

      1.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有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2.已缴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3.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且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三、济南高新区小学入学条件?

高新区户籍入学

  (一)入学条件

  (1)年满六周岁(截止到2018年8月31日)。

  (2)学区内常住户口、有房产并长期实际居住。即户籍与房产在学区内,户籍迁移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含31日),以户口本记录的迁移时间为准。房产系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完全所有,房产登记时间截止2018年8月31日(含31日),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正式发票)为准。(备注:招生范围不包括学区内单位、商业用房、公建用房、公寓等)

  (3)身体健康并具备基本的学习能力。

  (二)所需材料

  (1)学区内适龄儿童及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学区内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居委会或小区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

  (5)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疫苗接种部门开具的预防接种证明。

  高新区外来务工入学

  (一)报名条件

  1.适龄儿童(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下同)须年满六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

  2.适龄儿童父(母)亲在高新区连续居(暂)住一年(截至2018年8月31日,下同)以上,且目前仍在高新区居住,以居住(暂住)证为准(自发证日期截至2018年8月31日满半年)。

  3.适龄儿童父(母)亲在济南市连续务工并缴纳社会保险(依法经营)一年(截至2018年8月31日)以上,且目前仍在济南市务工(依法经营),以务工证明或营业执照为准。

  (二)登记时间及信息登记范围

  ▶7月2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盛世花城、新东方花园、海信慧园、茗筑美嘉、未来城、万达华府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7月2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草山岭、理想家园、鑫苑国际、聚鑫旺园、沁园新居、水晶东座、小鸭集团宿舍、机床四厂宿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7月3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牛旺小区、徐家庄、(www.Xsc.cn)明湖白鹭郡、祥泰新河湾、三庆汇德公馆、明湖太学苑、国华印象、龙园小区、中海天悦府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7月3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新生活家园、会展香格里拉、丰奥嘉园、贤文小区、中铁汇苑、康桥颐东、省委组织部宿舍、济南二职专奥体中路校内宿舍、黄金时代、雅居园小区、万科麓山、万科金域国际小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7月4日上午8:30—11:30,登记居住证在北胡灏苑(北胡村安置房)、南胡花苑(南胡村安置房)、兴旺家园(小汉峪村安置房)、汉峪新苑(大汉峪村安置房)、中铁逸都国际、涵玉翠岭小区、瀚裕华园、鲁邦·奥林逸城、重汽1956、德润天玺小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7月4日下午2:00—5:00,登记居住证在奥龙观邸、东荷苑小区、晨曦家园、玺园、舜奥华府、东城逸家、华晧英伦、玉兰花园、山水华府、三盛国际、金汇瀚玉城、汉峪海风、凤凰国际、凤凰上郡等小区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

  (三)登记地点

  济南高新区高端人才实训基地

  地址:高新区凤凰路与世纪大道交界处东南

  公交:可乘坐123 、87公交车在天辰大街东首站下车,路东即是。

  (四)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1.户籍证明:原籍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2.居住证(暂住证):父(母)持有高新区公安部门开具的居住证(暂住证)且满半年(截止2018年8月31日,按发证日期)。居住证(暂住证)在其他区县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

  3.购房或租房证明: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购房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缴费单据)或正式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在其他区县的,不在高新区招生范围内。

  4.务工证明:父(母)合法用工合同(劳动部门备案)和单位缴纳“五险一金”或“五险”的缴费单据(或个人缴纳的社保缴费单据);在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要)、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5.其他证明:适龄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明(或预防接种本)。

四、济南高新区租房可以上幼儿园吗?

私立的可以上,公立的需要三证合一才可以,因为公立的相比私立的学费比较便宜而且还有寒暑假,如果公立的没招满也是可以上滴。但是高新区人多没招满的情况比较少的,你们租房最好上私立,因为上公立有寒暑假,如果没有老人帮忙带的话,你们会比较辛苦的,现在孩子还闲不住没有一个人全职在家带孩子,孩子也学不到知识。

五、济南高新区哪里租房便宜点?

你想租多少钱的?

对房里设施有什么要求?

附近有盛世花城,新东方花园,莱茵小镇等,楼房比较贵,大都是合租,1200-1500左右,都是三室一厅的。

盛世花城有公寓(一室一厅的),就在高新区管委会对面,过了工业南路就是,不过挺贵的,都是投资人用来租房的,家具电器很齐全,比较安全(别听楼上的),600-1200; 如果想便宜,房里不用有电视,上网啥的,只能去牛旺庄或者丁家庄,有朋友仔那里租的,挺干净,就是条件差,200元每月 其它的像齐鲁软件园附近的黄金时代和雅居园都是楼房,价格更高一点,在1400-1800之间(三室一厅),公寓也有,没租过,不知道价格,但应该不便宜 希望对你有用

六、济南历城区公租房申请有什么要求?

户籍: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户籍

房产: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无承包地、宅基地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已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待遇和正在享受公租房的家庭,或者之前买了房后来卖了但还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公租房]

收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60%(含)。[据济南统计局,2016年济南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052元,2017年暂未公布]

年龄:如果你是单身申请人,还应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济南高新区租房补贴发放时间?

济南高新区租房补贴资金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每年2月底、7月底,将上半个年度补贴资金统一拨付至人才本人银行账户。

八、2021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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