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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还给员工什么意思?

149 2025-05-27 12:26 admin

一、劳动合同还给员工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要交给职工。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第十六条

二、跟员工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可以注销吗?

  

1、员工与公司有劳动合同,而且没有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公司注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协助员工办理失业证,享受失业金。

  

2、公司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是可以注销公司资质的,也符合工商局管理的规定。

三、60岁公司还给员工交社保吗?

  你60岁了,只要你达到了退休标准,那么就可以去办理退休手续,办理退休手续后,公司就不会再为你缴纳社保,如果你没有办理退休手续,还在公司上班,那么公司就会为你缴纳社保。一般情况下,只要你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养老保险缴费达到标准,那么这个时候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当你退休手续后,你就不在公司上班,公司也就不再为你缴纳社保,但是如果你60岁,你的养老保险还没有达到15年,那么这个时候你还在公司上班,公司也就继续为你缴纳社保。

四、公司还有员工公司能注销吗?

公司清算结束,,清算报告通过后,可以申请注销登记,而公司清算时,要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给员工经济补偿,所以未对员工进行安置,经济补偿的,公司不能注销登记。

公司是用人单位的主要主体之一,公司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的,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公司在一定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迖成一致意见,员工也得到了补偿,可以注销公司的。

五、公司怎样注销员工?

公司内部有OA系统要注销,然后人数关系需要注销,比如社保啊,公积金之类的。

六、员工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保管吗?

对于在职员工,其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一直保存。对于已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其劳动合同应当至少再保存二年备查。根据《劳动合同法》扩展资料用人单位应依法妥善保存好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用人单位可采取以下措施,妥善保存劳动合同文本:

一是建立指定专人专管制度,将劳动合同文本及时存放在指定地点,并定期清理劳动合同存档情况,查漏补缺;二是建立实行劳动合同签收备案表制度,载明员工姓名、职务、劳动合同起止时间等基本内容,请员工签字确认后妥善保管;三是如果发生劳动合同文本遗失的,应与员工协商补签劳动合同文本。

七、公司注销后并注册新公司,如何处理员工的劳动合同?

1、公司注销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新公司注册后,劳动者被重新录用的,应依法签订新的劳动合同,本单位的工作年限重新开始计算。《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八、公司注销员工还能起诉公司?

公司注销员工不能起诉公司。

公司注销是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解散公司决定,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可以决定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等事项。

公司员工不得以公司注销为事由,对公司提起诉讼。公司注销,不是由公司员工决定的,也无需由公司职工大会通过,只需由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就可以注销。

九、公司不注销可以解聘员工吗?

公司不注销是可以解聘员工的

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如果员工存在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过错情形,公司可以根据情况予以辞退,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员工没有任何过错,只是合同到期不续签或者出现经济性裁员等合法解除合同的情形的,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单位无合法理由辞退,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以个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工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公司注销未通知员工合法吗?

公司注销未通知员工肯定不合法。因为公司注销之前应当清理自己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要解决员工的劳动关系,给予员工适当的经济补偿。

公司注销应当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债权人,并且要通知员工公司再继续经营下去,要给员工办理失业手续并且支付员工工资。所以公司注销没通知员工属于程序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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