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罪免处有犯罪记录吗?
免于刑事处罚也会有相关记录的,同时公安机关内部会做为资料保存,是有案底的。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没犯罪,只是因为犯罪情节轻微或者其他情节才免予处罚。它不同于无罪释放。 所以,会有犯罪纪录。
1.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2. 比如某些政治人物有豁免权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4岁,是不需要负任何的刑事责任的。这个不是法律漏洞,而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3. 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一般来说不具备完全的是非判断能力,因此,很多事情就算是自行作出或者依靠自己的判断做出。如果因为一次的错误,反而要受到刑罚,这样可能葬送掉了一个少年的青春。
4.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5.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 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等等。追诉时效具有法定约束力,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务员定罪免处后社保如何办理?
公务员定罪免处后公职还保留,可以本人带着身份证去社保局社保窗口照相录指纹,由社保工作人员具体办理,办理完毕后若干天社保人员通知领卡。
三、定罪免处可以保留公务员身份吗?
如果是应当是法院审理后“定罪免处”,则属于认定了犯罪,但免于处罚。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由此可见,公务员虽然犯罪,但免于处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说明就可以继续保留公务员之职。但提职晋级肯定受影响。有职务的一般会撤销职务,安排不叙职务的临时工作。
四、定罪免诉期限?
现行刑法中将免诉的情形分为三大种:法定不起诉情形、可以不起诉情形、自诉情形。所以中国刑法免于起诉期限是根据是否可以起诉,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还是由受害人提起自诉来决定的。一般时间是六个月
五、代签劳动合同怎样定罪?
找人代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按《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一般而言,劳动合同应当经本人确认签字才有效。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别人代签的,具有法律效力:
1、劳动者书面授权别人代签;
2、劳动合同有别人代签,用人单位事后把合同文本交付了劳动者,劳动者没有异议,且双方已经实际按照合同履行的。在这些条件下,用人单位代签劳动合同是有效的。
六、判两月缓刑三月属于定罪免处?
判两月缓刑三月不属于定罪免处。
判两月缓刑三月是判处刑期是二个月,但暂缓收所(狱)执行刑罚,执行考验三个月。回到居住地社区接受社区矫正,三个月内没有新的违法犯罪行为时,不再执行原判决的(二个月)监禁刑罚。
不执行刑罚并不代表罪犯没有犯罪,而且其毕竟对社会有不利的因素存在,所以法院就依法会对罪犯规定一个考验期,并信依法规定一些必须遵守的规定。如果在考验期内罪犯真的对社会没有危害性了,且遵守法律法规。经过这个考验期后就不再执行以前的刑罚了。
七、纪检委关于处理法院判决的从轻判决定罪免处罚和减轻处罚予以定罪免处法的处理?
纪检委对违法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后续处理,依据是国家公布执行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政纪,这些纪律处分法规政策对各种违纪的处理,有明确的规定,对号入座就可以知道什么行为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分了。
八、酒驾定罪免诉什么意思?
酒驾免起诉是指:醉驾问题比较轻微,且没有造成比较大的危害或者是嫌疑人已经当场死亡的情况,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
免于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基础是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九、什么是立案免处?
立案免处的意思是立案侦查免予处罚。很多案件由于案情简单轻微、没有造成社会危害和影响,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免于刑事处罚。
有的案件虽然案情简单轻微但因为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或犯罪嫌疑人不认罪认罚,还是要依法予以处罚。
十、外企外表处怎么签劳动合同?
如果外企代表处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有营业执照的话,是直接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
1、在中国境外外企代表处不能直接雇佣中国公民。《国务院关于管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暂行规定》(国发[1980]272号)第十一条规定:“常驻代表机构租用房屋、聘请工作人员,应当委托当地外事服务单位或者中国政府指定的其它单位办理。”如果外企代表处需要在中国境内雇佣中国公民,应通过具有涉外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进行劳务派遣。
2、如果是海外公司派到外企代表处工作的外籍人员,则应及时办理外籍人员就业手续。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是与海外公司直接建立的,也就不存在是否要与外企代表处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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