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工勤编制待遇?
1. 机关工勤编制待遇不错,除工资,津贴,奖金等还有车补和绩效。2. 因为工勤编制是指从事一些实际操作、维护、保养等工作的人员,他们需要经常出差或者在工作中使用车辆,因此会给予车补作为补贴。同时,绩效是根据工勤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贡献来评定的,优秀的工勤人员会得到相应的绩效奖励。3. 此外,工勤编制的人员还可能享受其他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补贴等,这些都是为了激励他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
二、行政机关工勤工勤编制是什么编制?
工勤编制人员,通常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工勤编制人员一般有所在地区编制办或其他相关组织根据需要核定、由用人单位报备后找录用,并由财政统一支付薪酬,但其不同于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同于公务员是其不能取得相应执法权限,不能对外执行行政事务,其薪酬和职务规定不适用公务员考核、职级职务等相关规定;不同于事业编制人员,主要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自筹资金,从其工作内容看,处于单位从属性质。 未实行公务员制度前,称为工人身份、待转干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员制度后,称之为工勤人员,并向全员聘用演变。 按法来说,那是不可能转为公务员的,因为那完全就是不同的编制,现在的公务员编制是由中编办来决定的。但不可否认,的确存在转化的情况,有用人腐败情况的存在。
三、机关工勤是什么编制?
为了工作需要,机关也就是行政单位除了公务员编制外,会设定一定数量的工勤编制,机关工勤编制不具有公务员身份,不是国家干部身份,是行政机关设立的工人编制,机关工勤也就是机关工人,是工人身份,不能提干。
按照管理序列,可通过考试,晋升工勤技术岗,也就是从普工晋升为中级,高级技工,以及技师。
四、机关工勤人员属于什么编制?
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这类人员是指除上述两类人员外,其他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在国家机关、国有单位职能管辖,管理范围内从事公务的人员,如:非国家工作人员因受国家机关、国有单位的合法委托而从事公务的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原本不是国家工作人员的代表,如原本是工人、农民、演艺员、运动员、专职教师、专职科技人员、个体经商户等人民代表;人民法院的陪审员、人民检察院的特邀检察员、监察部门的特邀监督员等。根据刑法第93条第2款的规定,准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三类: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是指公司财产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司及国家控股的股份公司。国有企业,是指财产属于国家所有而从事生产性、经营性的企业。国有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投资兴办、管理从事科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新闻、广播电视、出版等单位。人民团体,是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级青、工、妇等人民群众团体。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委派”,是指委任和派出。受委派从事公务的人员,无论其先前是否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只要具有合法被委派的身份,即应视为是“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者。 扩展资料在没有实行公务员制度以前我们属国家工作人员,是以工人身份在政府部门等待转干的工作人员,以前称之为“以工代干”,也就是准国家工作人员。然而国家实行公务员制度后,身份发生了变化,变成了“工勤人员”,这个“四不象”怪胎。工勤不是工种,过去通常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工作的工人。因此,工勤是与从事管理岗位上的干部(含以工代干身份)人员相对的工人身份。
五、机关工勤现在不占编制了?
没有。
机关工勤人员不是公职人员,工勤人员占用编制,为工人身份。正式编制的工勤人员,一般分为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前者服务于公务员系统,但不能转任为公务员;后者服务于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竞争上岗获取干部身份。
六、政府机关工勤编制和事业编制有区别吗?
1、定义不同 工勤编制是工人身份的编制,机关事业编制是干部身份的编制。
2、发展方向不同 有机关事业编制的人可以评职称,也可以往行政上发展,到一定级别或担任一定领导职务还可以转为行政编。工勤编制则只能评技工级别,一般情况下无法转为行政编和事业编。
3、类型不同 机关事业编制事业单位编制的总称,像学校就是典型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分为自收自支、差额拔款、全额拔款三种类型。 工勤编制不同于行政编制(包括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前者主要是为后者提供后勤保障,包括交通服务(司机)、餐饮服务(食堂工作人员)等。
七、机关工勤人员要签聘用合同吗?
要签聘用合同。
根据我国人事管理制度,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实行编制管理,编制之外招用的劳动者仅限于工勤人员。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的聘用,必须依照规定的程序录用,行政机关无权擅自录用、聘用或雇请,否则,将会破坏国家行政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工勤人员需要提交证据证实其通过正式招用方式被用人单位录用并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否则不能证实存在劳动关系。
八、请问机关工勤人员与事业编制哪个好?
事业编绝对要比工勤强,这一点毋容置疑,但如果是事业编中的工勤岗位人员,如果不转专技岗和管理岗的话,总体各方面是不如机关行政工勤的,这一点也是事实。
九、县级市机关工勤编制可以调动吗?
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调动工勤人员符合条件:
1、工勤人员(国家职工、集体职工、合同制工人),有齐全的个人劳动工资档案材料;
2、办理调动人员必须是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对方单位同意接收;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4、需先经市编委定编。
申报所需的材料: 1、《单位调入职工申请报告》; 2、《工勤人员商调登记表(市内用)》一式2份; 3、个人档案材料; 4、调出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办事程序:拟调入单位向人力资源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通知其到人力资源局办事窗口领取《工人调动通知书》,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介绍信给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局开《工人介绍信》给调入单位,调入单位凭《工人介绍信》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入编。 流程:提交资料→科室审核→办事窗口开《工人调动通知书》→《工人介绍信》→办理入编十、我是机关工勤编制是否属于事业编?
机关工勤编制属于事业编制。但是与普通的事业编制不同的是其工资来源于行政拨款,而非自筹资金,从其工作内容看,处于单位从属性质。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执行《劳动法》:
一、根据《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劳动特点,凡与工勤人员普遍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其工勤人员的管理依照《劳动法》进行。
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其工资、福利按照国家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规定执行。
三、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决定》(国务院1995年174号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工勤人员,其养老、医疗、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按现行管理办法执行。
五、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普遍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单位的工勤人员,其管理和依法监督由人事行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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