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律师能把卷宗给别人看吗?
律师不可以把卷宗给别人看的。案卷是律师基于特定身份、特定职责而取得的审判资料,不可以给家属或其他第三人看的。
案卷是根据文件的来源、时间、内容和外形上的异同点和联系组成的,包括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卷内文件、卷内备考表等几部分。
案卷封面项目包括: 全宗名称、类目名称、案卷题名、卷内文件起止日期、保管期限、件(页)数、归 档号、档号。有些国家对案卷的规格有统一的规定,如中国案卷封面尺寸与项目具体位置。
卷内文件目录是案卷内登录文件题名及其他特征并固定文件排列次序的表格,通常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前。卷内文件目录项目包括:顺序号、文号、责任者、题名、日期、页号。
卷内备考表是案卷内文件状况的记录,通常排列在卷内文件之后。主要项目有:本卷情况说明、 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
封底.组成案卷力求美观,整齐.
二、面试要求讲项目算泄密吗?
问上一家企业是面试的必备环节,但如果问太多,你要意识到这可能不是单纯的招聘——很多公司打着招聘旗号,探听竞争对手的开发进度、产品方向、数据指标等商业秘密。
这种情况,工作3年以上的中层员工最容易遇到,因为资历太浅的员工提供不了有价值信息,已经成为中高层管理者的人不好上钩。
三、绩效发给不是公司的人算泄密吗?
绩效发给不是公司的人肯定是领导安排的,可能是有原因的,不能算是泄密。
一般这种情况可能是领导对为公司付出贡献的人员的一种奖励,况且绩效都是不同的,他也不知道别人发多少,这种情况公司领导肯定是有考虑的,是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
四、刑事卷宗给律师看构成犯罪吗?
法院、检察院司法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依照法定程序,将手里的案卷交给律师看,不违反法律,当然也不构成犯罪《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根据这一规定,法院、检察院等办案机关将案卷材料交给律师看阅卷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律师的执业权利,否则律师无法执行职务,也不能有效维护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难以保证司法公平。
五、刑事卷宗可以给其他律师看吗?
不可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刑事案件的卷宗禁止无关人员查阅,只有受委托的辩护律师才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其他不受委托的律师是不能查看的。
六、律师算白领吗?
我认为律师应该算白领。白领是西方社会对企业中不需做大量体力劳动的工作人员的通称,又称白领阶层,一指有较高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的人士,与蓝领对应,白领一般都有稳定收入,二指从事脑力劳动的职员,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政府公务人员等,他们工作时多穿白色衬衫。
七、吴丹红律师算顶级律师吗?
算
吴丹红律师算顶级律师的。吴丹红算是国内首屈一指的有名律师,他能把案子很多不清楚的矛盾点一直磨到第二天还没有结束,说明真的是有实力,还要继续到第三天来质证。
总得来说,吴丹红律师可以算是大师级别。根据了解,他打官司一次收费几千元。现在吴丹红律师正在为他人打着官司,很多人都关注着结果是怎样的。
八、播放器会不会泄密,把看的东西给传到网上?
要看什么播放器,播放器一般不会泄密的,要是怕泄密,用安全软件禁止播放器联网就行了。并且一般播放器,没有网络时是可以使用的。
九、律师可以将辩护意见给嫌疑人看吗?
辩护词可以交给当事人。
辩护律师的辩护词是律师辩护方案及辩护流程等书面化。根据刑事案件委托关系,当事人有权利知道辩护律师辩护的辩护内容,及时与当事人协商与沟通交流,在此基础上完善和优化辩护方案,也就是说辩护词不是脱离当事人的;案件到了法院,只要不是法定保密的案件,当事人有权利知道案卷材料的内容,及检察院指控的内容,及证人证明的内容,这样才可以让当事人有个及早准备的时间,否则就是刑事法律上的不公平,因为整个过程侦查机关与检察机关都是有充分的时间准备,而作为被指控的当事人对卷宗材料确实不知或者知道的很少,这是不公平的。
十、取保后律师阅卷可以给嫌疑人看吗?
阅卷权的主体是律师而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律师所复制的案卷材料一概不得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阅览。
虽然法律没有赋予犯罪嫌疑人查阅、摘抄和复制有关案卷材料的权利,但是对于某些种类的案卷材料或者某个特定的证据材料,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律师可以为了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而向当事人出示、核实等。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当然享有阅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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