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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一年和两年的利弊?

56 2025-03-01 15:50 admin

一、劳动合同签订一年和两年的利弊?

1、原则上没有区别。

2、如果是想长期做,一年的更好,如果连续2次签到1年合同第3年你就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

3、唯一利弊在于,如果公司只想让你做一年,在一年劳动合同到期时,只需赔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需要支付待通知金。

二、入职两年才签劳动合同和社保怎么办?

劳动法规定劳动合是需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的,超过时间没签公司要每个月支付员工两倍工资并且补签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还没有钱的除了玩支付双倍工资以外,还自动视为跟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社保也一样的,签了劳动合同就必须要买,公司拖了两年时间,建议补缴。如果和公司协商无果,就走劳动仲裁程序吧。

三、劳动合同两年一签有什么风险?

劳动合同两年签一次,签过两次后,再签就必须是无定期合同了,就是没有期限,可以干到退休的那种,不允许用任何理由无故辞退员工。

四、签两年劳动合同要不要续签?

如果公司已经签订了两年劳动合同。而且前两次是每年前一次。如果再次续签工资条件,待遇可以的话,建议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之后,再次续签就应当与员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不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除外。

五、两年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有什么补偿?

未签劳动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当事人可以诉求一年的合法权益。员工入职后企业超过一个月至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年始视同无固定期限合同生效。

企业应尽快与员工补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仍不与员工订立合同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可以诉求至少一年的双倍工资。

六、劳动合同两年内不能从事什么工作?

1、关于竞业限制,三年不能从事该行业相关工作不合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是不得超过两年。

2、履行的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3、签字了就要履行。

4、补偿金是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不是算在在职期间的每月工资里,也不是13-23上半年的工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下:1、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七、劳动合同未签辞职两年有效吗?

用人单位已经超过二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视作为用人单位已经和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参照《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在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而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该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以二倍的工资进行补偿,参照《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八、两年劳动合同员工即辞即走?

  签劳动合同两年可以离职,签了2年劳动合同,不到期想辞职是可以的,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得拖欠工资或以其他非法理由阻止,否则反馈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劳动者主动辞职,企业不必支付补偿金,劳动者不能领取失业保险。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九、两年前旷班还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1、员工旷工,而且长期不到公司上班,那么单位是可以以此解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的,并且周期最长为一个月就需要处理。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十、上了两年班公司突然要签劳动合同?

本来从你入职开始,一个月内就要签劳动合同的。两年都没有签,你真是一点保障都没有的啊。我猜是你的公司意识到自己违法了,就赶紧和你们补签。但是要知道劳动法规定,超过一个月没有签劳动合同的,向劳动者支付每个月双倍工资,最多可支付十一个月。超过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的,视为自动和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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