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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里必须有工资表吗?

283 2025-02-03 09:07 admin

一、档案里必须有工资表吗?

是的!

特别是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必须提供工资表和特殊津贴发放表,以验证你是否属于特殊工种!

二、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是试用期工资还是正式工资?

劳动者正式工资2300,但是试用期工资是1200,如果按劳动法的试用期工资来算,就是正式工资的百分之80,如果用人单位发放的工资低于正式工资的百分之80的,则 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变相克扣工资的行为,对于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其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3天试用期里有工资吗?

法律上干一天也是要付工资的。 如果不给,你可以走仲裁。 你只有3天工资,走仲裁判下来就算企业愿意给你也得几个月吧,当然还有企业拖着不给的,一般强制执行更慢… 所以看你自己想不想麻烦了,不怕麻烦就去仲裁吧,没别的办法。

四、试用期压工资吗?

公司压员工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国家规定工资至少每月一发。具体规定如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五、劳动合同中的工资一栏是填写试用期工资还是转正工资?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可以都写基本岗位工资。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试用期和正式期工资约定作出必须区分性规定,只是规定工资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劳动者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中试用期工资和转正后工资可以都写基本岗位工资,只要不违法上述规定的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六、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怎么填?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不低于1640元,在试用期满后,工资应当与单位其他同岗位员工工资一致,合同中应当对绩效工资的计算有明确的说明,一般来说,工资数额不应当低于当地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当然更不能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企业的通行做法是最低工资标准加绩效或者提成,但是,企业往往忽视了工资要与职工进行协商的前置程序,是不规范的。

七、劳动合同里工资栏空白,公司能随便降我工资吗?

不可以,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必须具有的款项,一般企业和职工签的都是写最低工资标准的,如果工资降低了,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八、处级干部任命必须有试用期吗?

必须有。

不仅处级干部,还包括科级、厅级、部级,不管在政府还是国企,干部只要提升,都要有的试用期,这是干部管理条例规定的。

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完成后,组织部门会对试用人进行考评。

考评分为投票和谈话,收集试用人在这一年期表现,如果没有重大问题,才会下文转正。

试用期官员都会积极工作,严格要求自己,一般情况下,都会如期转正的。

九、试用期工资不足劳动合同中约定工资的80%该该如何处理?

试用期的工资跟转正工资是有区别的,试用期拿转正工资的80%,这个是符合劳动法规的,也就是公司要给你的试用期的薪资,所以另外的20%是不能去要求补回的。

公司辞退你的理由是什么呢?如果公司是没有正当理由进行的辞退,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劳动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你可以对照以上几点看下是否合规,再进行正当的维权。

十、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双倍工资怎么算?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第二个月开始,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的。计算二倍工资时,对于工资低于最低工资的部分,也可以一起追究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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