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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选择性条款有哪些?

55 2024-11-29 08:54 admin

一、劳动合同选择性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是:(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生死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的“生死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早在1988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88)民他字第1号关于雇工合同应当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定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工伤概不负责”是违反有关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应该认定为无效。且《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以下三种情况构成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第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第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已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

第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劳动合同可以备案条款有哪些吗?

第一条 为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保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是劳动行政部门对依法审查劳动合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项措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变更、续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备案。

第三条 用人单位新招用人员后,应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或续订劳动合同的,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其中,驻淄中央、省属用人单位和市属用人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到市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其他经济类型的用人单位到所辖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办理,驻外区县(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管辖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备案,由市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区县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劳动合同备案。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订立、变更、续订劳动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应自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十五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四、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哪些特点?

不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试用期限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合同期限、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纪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组织)同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企业与被招用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完备、准确。

五、劳动合同如何续签,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

劳动合同续签需要员工本人提前提出申请,申请以后,单位会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表现进行考核,如果考核没有问题,那么可以进行劳动合同续签手续,注意的点就是续签前一定要进行岗位考核,只有考核合格才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手续和流程。

六、劳动合同续签时签原合同终止协议有什么猫腻?

1)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2)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七、劳动合同连续签三次劳动者有什么好处?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且没有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的,你第三次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后是可以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要公司不破产,你没有存在公司管理条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你可以在单位一直干到退休,比较稳定,有保障。

公司愿意跟你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说明你符合他们的要求。即使第三次合同到期,从法律上讲,你仍然享受该公司正式员工待遇。

八、劳动合同到期没续签后继续工作了一年是否有赔偿?

1、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视为双方同意以原合同的条件继续形成劳动关系。

2、“现在想离职,可以索赔吗,怎么赔偿,怎样操作?”:(1)可以索赔的,只是自原合同到期后、继续工作满一个月后至离职时止,每月双倍工资。(2)可以先和单位协商索赔,协商不成时可以到公司所在地提起劳动仲裁。(3)在与公司协商、或是提起仲裁之前,必须收集好合同甚至后你仍然在公司工作至今天的证据。

3、由于是你主动离职:如果单位没有拖欠工资、不交社保、强迫劳动等违法情形的,不能再索要其他经济补偿或赔偿。

九、企业破产,已退休职工还继续签劳动合同,破产有补偿吗?

企业破产,已退休的职工没有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也就是说已经退休的员工是不能继续按照劳动关系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即使在企业工作是按照雇佣关系履行合同,雇佣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所以退休员工不能按劳动合同法给予经济补偿金。

十、为什么公司突然让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有什么用意?

公司突然让你写劳动合同续签申请表,可能是想确认你是否要续签合同。一般的流程是公司人事会在你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咨询你所在部门直接领导的意见,看是否续签,第2步再向你下发是否续签合同的意见书。然后再根据相关的意见做下一步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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