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时备注“自愿赠与”是为了明确款项的性质和来源。在法律上,赠与是一种无偿给予,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无需支付任何对价。备注“自愿赠与”能帮助证实这笔转账确实是赠与行为,从而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
例如,如果在转账后,赠与人反悔或要求返还,这笔转账备注为“自愿赠与”可以作为证据证明赠与的事实。如果备注为“借款”或“合作款项”等,可能会引起争议,因为赠与行为是无偿的,而借款等属于有息或有对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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