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审从旧兼从轻原则改判案例?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林某祥等人非法经营案二审宣判。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修订并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后,一起涉及非法经营进口药品案件的改判。该案不仅涉及价值千万元人民币的印度仿制抗癌药和癌症患者,案情又与电影《我不是药神》神似,因此受到高度关注。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至2014年7月间,林某祥等15人,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境外人员或向他人购进“吉非替尼”“甲磺酸伊马替尼”“盐酸埃罗替尼”等药品,通过网络或到医院向医生、患者推销等方式,非法在中国内地销售。上述药品外包装均未标示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外包装、标签及说明书无中文标识,属于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
在该案中,除原审被告人曹某昌非法经营药品金额不满十万元外,其余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非法经营药品十万余元至五百九十余万元不等。
二审法院认为,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销售依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按照2001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系销售“按假药论处”药品的行为,依法构成销售假药罪;各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销售未经中国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的药品,扰乱药品市场秩序,亦属于非法经营药品的行为,依照刑法及司法解释规定,情节严重者亦构成非法经营罪。一审判决以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并无不当,而根据本案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对部分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体现了依法从宽的原则。
二、二审改判文书范本-了解二审改判的基本规定与范本示例
在中国法律体系中,一审判决并不是最终的裁决结果。当背负着重大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满时,他们有权向上级法院进行二审请求。二审改判文书是二审法院作出裁决后所书写的法庭文书,它承载着法院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本文将向您介绍关于二审改判文书范本的基本规定和示例,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应用二审改判。
一、二审改判文书的基本规定
二审改判文书是指二审法院对一审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改判后所作的书面记录。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二审改判文书应包含以下几个基本要素:
- 标题:规范的文书标题,清楚地表明该文书是二审改判文书。
- 案由:简明扼要地概括案件的基本事实和争议焦点。
- 诉辩双方:准确列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单位等基本信息。
- 事实和理由:对案件相关事实进行客观、全面的陈述,并结合法律条文和法律解释,分析裁判依据。
- 判决结果:明确表示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可以是维持原判、改判或撤销原判等。
- 附则:包括文书发出日期、法院名称、法官签名等相关附加信息。
二、二审改判文书范本示例
以下是一个二审改判文书范本的示例:
文书标题:XXX人民法院二审改判文书
案由:民事判决书审理申请改判案件
原告:(原告姓名/单位)
被告:(被告姓名/单位)
事实和理由:
根据XXX法院对该案进行的审理和复核,结合原判的事实认定、证据材料和适用法律,本院作出如下事实和理由:
该案涉及XXXXX,经查明,XXXXXXX,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解释,本院认为XXXXXXXXX,故作出下列判决:
判决结果: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本院判决如下:
XXX
附则:
发出日期:XXXX年XX月XX日
XXX人民法院
审判长:(法官姓名)
上述示例为二审改判文书的一种常见范本,具体的文书格式和内容要根据不同法院和案件的特点而定。
总结
二审改判文书是二审法院作出��判后的书面记录,它承载着法院审理程序和判决结果。在书写二审改判文书时,应遵循相应的法律要求,包括文书标题、案由、诉辩双方、事实和理由、判决结果等基本要素。上文所示范本仅供参考,具体的文书格式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希望本文能为您提供关于二审改判文书范本的基本规定与示例的了解,使您在实际操作中更加得心应手。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三、二审改判法律文书
二审改判法律文书
近年来,二审改判法律文书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作为对一审判决的再审程序,二审改判旨在纠正法律错误、确保司法公正与合理性。本文将探讨二审改判法律文书的定义、重要性以及与一审文书的差异。
二审改判法律文书是指经过一审判决后,被上诉方不服判决提起上诉,由二审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新的判决后产生的法律文书。这些文书记录了二审法院对案件的重新审理、新的判决结果和相关理由。
二审改判法律文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首先,它提供了法律制度中的再审机制,确保了公正的司法判决。在一审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的错误或主观偏见。通过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二审法院可更全面地了解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依法作出更公正、准确的判决。
其次,二审改判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我国《民诉法》的规定,二审判决是终审判决,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因此,二审改判法律文书记录了最终的司法判决结果,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与一审文书相比,二审改判法律文书具有一些显著的差异。首先,二审改判法律文书旨在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因此在内容上会更加详细和全面。它会在罪名认定、证据评估、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并对一审法院的错误或不当判决进行纠正。
其次,二审改判法律文书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审查标准更为严格。由于二审法院拥有更多的时间和资源进行审理,他们可以仔细审查案件的各个方面,以保证案件的公正和真实。在法律适用方面,二审法院也会更加谨慎地进行判断,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
需要注意的是,二审改判法律文书并非一定会改变一审判决的结果。在部分案件中,二审法院可能会确认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维持原判结果。这主要是因为一审判决已经符合法律规定,没有错误和瑕疵。因此,二审改判并非意味着一审判决一定是错误的,二审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最后,二审改判法律文书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和适用具有指导性意义。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二审法院会针对具体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述,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与运用具有一定的示范效应。这对于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未来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经验和依据。
总之,二审改判法律文书在中国司法实践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确保了司法判决的公正与合理,对当事人的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同时,二审改判法律文书与一审文书相比具有一些显著的差异,更为详细和全面。尽管二审改判并非一定会改变一审判决的结果,但它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释和适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案例?
——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受制于规划而非其他审批
【案情简介】
宋某作为出租人将其厂房出租给青岛某公司,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土地税等问题发生纠纷,承租人青岛某公司搬离涉案厂房并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宋某不同意解除要求继续履行双方的租赁合同。因涉案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审判决认定双方租赁合同无效。宋某对此不服,提起上诉,其提交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批复文件以及《土地使用权证书》以证明涉案厂房系经政府批准建设的合法建筑,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为有效合同。二审经审理认为,宋某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认定其厂房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因此对其相关主张不予支持。
五、二审改判率?
如果上诉人没有新证据,改判的几率不是很大。
第二审程序是为了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上诉权和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判而设置的。民事诉讼法关于第二审程序的全部条文,都是针对审判上诉案件所作的规定。
第二审程序是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也称上诉审程序。人民法院适用第二审程序对上诉案件进行审理后所作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因此,第二审程序又称终审程序。
六、二审改判的法律依据
二审改判的法律依据
二审改判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并且在二审中出现了对原判决结果的改变。二审改判是法律上的重要制度安排,为当事人提供了寻求司法公正的途径。那么,二审改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的规定:“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判决经过复查后,应当由合议庭进行审理。”这意味着二审的法律依据是需要重新审理案件,并由合议庭进行判决。
此外,二审改判的法律依据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证据重新审查: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的证据进行重新审查,该审查包括对原判决所依据的证据的再次审查,以及当事人在二审中提出的新证据的审查。证据的重新审查确保了二审改判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法院提供了调查事实和查明真相的法律依据。
- 法律适用的审查:二审法院在改判过程中对一审判决的法律适用进行审查。这包括对一审法院在适用法律原则、法条解释、司法解释等方面的错误进行纠正。法律适用的审查使得二审判决更符合法律的规定,确保了审判结果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 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二审改判的另一个法律依据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和裁决。比如,在特定法律领域,比如知识产权案件、商标纠纷等,法院可能会根据相关的专门法律规定进行判决。相关的法律规定为法院改判提供了具体的法律依据。
以上是二审改判的主要法律依据。值得注意的是,二审改判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能随意变更判决结果。同时,法院在进行二审改判时,还应当遵循程序正义、平等公正、事实求是和依法裁判的原则。
二审改判作为诉讼程序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具体操作中,二审法院应当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审理案件,认真对待当事人的上诉请求,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当事人在进行二审时,也需要充分了解二审改判的法律依据,合理维护自己的权益,提供充足的证据和理由,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只有在法律的指引下,双方当事人才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辩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诉求。
总的来说,二审改判的法律依据是由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构成的。通过对证据的重新审查、法律适用的审查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的适用,法院能够对一审判决进行合理、公正的改判。二审改判为当事人提供了在司法程序中追求公正、维护权益的途径。
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二审改判的法律依据,增加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无论是法律专业人士还是普通公民,都应当关注并尊重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七、亚马逊二审需要租赁合同吗?
亚马逊二次审核简称为二审,主要指的是在店铺经营过程中的审核,一般是审核经营时间、发票、库存等情况。当店铺需要进行二审的时候该提供哪些材料呢?亚马逊二审所需材料介绍。
1. 营业执照
如果是公司账号的话,需要提供营业执照。所提供的营业执照需要和亚马逊后台的营业执照相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2. 身份证
个人账号的话,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以及手持身份证正反面的照片
3. 纸质版或电子版地址账单
亚马逊接受:
电话账单,水费账单,煤气账单,电话费账单,手机账单等事业单位发的账单。主体可以是公司或法人,如果账单主体为第三者,必须提供相应有效的文件做证明(如租赁盖章合同)。
亚马逊不接受:
信用卡账单或第三方收款账单的对账单、物业的账单、所有银行相关的账单都不能用。
注意账单不是发票,所有带有发票字样为抬头的文件一律不予通过。
4. 已创建listing的卖家需要提供对应增值税发票
5. 店铺经营的时间
6. 6个月内的采购发票,用于证明你的采购渠道,最好有采购商的名称、电话和地址
7. 当地的库存位置,这个地方可以填写公司的地址
8. 当地实体店面地址,也可以填写公司地址
9. 产品的网站,没有的话备注为无
10. 你的产品其他销售的网站,如速卖通、eBay等。没有的话备注为无
11. 最近发货的订单信息。在后台订单列表查找,没有规定具体数量,直接在后台下载已发货的表格为附件即可。
八、民事二审改判流程?
【1】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2】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3】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4】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5】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6】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维持原判,或者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7】宣判。
九、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土地租赁合同类型纠纷调解案例
【基本案情】
2008年1月,安岳县龙台镇黑滩村四个村民小组(以下简称“黑滩村村民”)200余户村民与安岳县绿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牧公司”)签订《土地租用协议》,将620余亩土地租给公司搞种养殖。协议约定租金以每年每亩500斤稻谷的市场价给付,租期从2008年至2031年止,租赁期满后绿牧公司负责土地复耕。但从2016年6月起,绿牧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至2018年12月共计拖欠租金90余万元。广大租赁户找不到公司管理人,多次越级信访无果,致纠纷形成诉讼。农户请求解除合同、判令支付租金、违约金、土地复耕费等(以每亩1000元计算),共计200余万元。
【调解过程与结果】
安岳县人民法院在收到诉讼材料后,考虑到案涉人数众多、系涉民生案件、影响面广,且绿牧公司因经营不善,已经停止经营,典型的“三无公司”即无办公场地、无其他财产、无主管部门,公司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为该土地上所种的白杨树,但该林木上设有权利负担,另案申请人市农担公司申请法院对林木进行了查封。如果直接引入诉讼程序,将面对200余户土地承包户、调解、判决后,无可供财产的执行,导致后期执行困难,引发集体信访和群体性案件。为此,法院决定以多元化解纷机制处理。
二、对症下药实施调解方案
(一)大胆实用村民小组为主体进行调解。按照法律规定,对经营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一般是以经营承包户为主体与合同相对方的公司进行诉讼,但这种方式对类型案件处理有局限性,一是调解涉及人数众多不能统一口径,二是多数人持观望影响调解进程,三是即便调解的也因某些人的反对而反弹。鉴于公司原发放租金时均以村民小组为核算单位,将租金整体打包由村民小组组长以双方认可的亩分发放,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大胆启动以村民小组为一个诉讼主体的方式进行调解
(二)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调解。运用枫桥经验,发动基层组织的作用,依靠群众智慧和力量进行矛盾化解。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将“千家万户”的意见进行统一,以四个社的四种调解方案再优化再统一,形成一个总的调解方案与绿牧公司进行协商。
(三)制定“司法+”聚力打“组合拳”。因纠纷涉及主体面大较广,调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隐患较较大,调解法官决定采取发动群众智慧,依靠基层组织力量的“枫桥经验”,以法院主导、协同律师调解、公证调解、人民调解方式,创新运用“四联调”机制相融合,发挥各方优势打“组合拳”,聚力协同调解。
三、深入基层实施“三步走”,成功化解纠纷
走稳第一步:一是以村民小组为载体,选出 “代言人”,社员代表与社长综合各家意见后,提出本社适合调解的最初方案;二是以基层组织村两委为依托,运用基层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有群众基础的独特优势,将四个村小组的调解方案再统一,提出全村的一致方案;三是与镇党委、政府无缝衔接,压实村、社两级基层组织责任,做好群众基础工作,最终形成总基调为:解除租赁合同、支付租金、自行复耕、及时将土地另作安排的调解方案。
走好第二步:充分发挥法院调解的主导与引导作用。调解法官召集绿牧公司负责人和实际投资人现身,提出与村民要求方向一致的可行性方案。同时,与林业主管部门对接砍伐申报延伸工作,与执行局对接该宗林木权利所涉另案查封等关联性工作,排除矛盾纠纷化解兑现的后顾之忧。
走实第三步:多元化解联动聚力同向调解。以法院为主导,联同入驻法院的律师、公证协同室公证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本土化的“四联调”机制,搭借党委政府引导司法局为经营户提法律供援助这一平台,充分发挥各家的法律优势、职业特长和综合资源,全力做好矛盾疏导、释法明理、权衡利弊工作。最终纠纷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即时解除了租用合同,绿牧公司变卖租赁土地上的林木,并以所得款给付所欠租金及复耕费每亩650元,不足部份由实际投资人补齐。在调解现场,龙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出据了人民调解协议书,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实现纠纷的调解与司法确认现场对接“一站式”办理。
法院启动多元化纠纷机制,深入纠纷发源地,从情理法方面反复做群众思想工作,更加体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最终赢得群众的支持与理解;通过枫桥经验与本土化的联调机制相融合,促进类型纠纷在源头上实质化解,实现群众权益最大化,赢得了各方当事人在调解现场同时拍手鼓掌;同时,党委政府对法院勇于担当主动服务基层群众既化解纠纷又终结信访的成功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资阳市政法委组织的“今天我当班”栏目组记者一行,在调解现场进行了体验试采访和报道,受到社会群众点赞
目前通过林木价款已兑现40%,差额部份,投资人将在春节兑现30%,来年全部兑现,200余户纠纷通过多元化纠纷机制成功化解自动履行,纠纷在春风细雨中案结事了,真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再现。
【典型意义】
本纠纷通过多元协同化解的典型意义在于:因涉及农村土地经营权合同纠纷,虽然租金可以直接依合同计算直接判决,但对于逾期违约金计算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特别是对于土地复耕费由公司负责、判决负责到什么程度,没有标准,难以界定,复耕费用支持多少依据是什么?200多户家庭是否都能接受判决的违约金、复耕费?所以判决的法律依据也不好把握,且系涉民生类案件,判决不好、执行不到位均有可能涉群体信访,矛盾被激化。面对诸多矛盾,唯有通过调解,调动双方的积极性面对现实,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事关老百姓的生存之本。因此本案法院积极采用诉前调解的模式, 通过前期摸排情况及征集各方意见,以先进行调解和劝导,把矛盾疏通放在前端,通过多元化解纷机制协同方式,有效降低成诉率、提升纠纷化解的机率。
(一)纠纷在源头上化解。本案中,当事人一方是4个村民小组(203户754名村民),一方是公司经营不善,无财产支付租金。厘清矛盾焦点、难点及突破点,以“司法+”多元联调化解纠纷的调解方法,变“座堂调解”为主动下基层做工作,将调解搬到镇政府,让群众少跑路,拉近群众距离,让群众信任法院主动为民服务,把矛盾放在源头上化解;
(二)纠纷在于聚力化解。多元化解实质是借助各方职业优势、法律优势、群众基础等优势,盘活各种有效资源,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帮助利益各方寻找平衡点。本纠纷“借”政府及社会各方调解力量,“兼”案件的后续执行效果,着力实质化化解纠纷。通过与当地党委与政府联系,以法院为主导,邀请入驻法院的律师、公证协同室公证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村级调解组织进行 协同努力从而化解纠纷,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三)纠纷化解便利于当事人。一是法院在调解过程中,从不同角度去为当事人服务。一是该纠纷土地上的林木本身附有债务即租金,而国有资产的农担公司为另案申请人,在执行中,法院对林木进行了查封,谁的债权应当优先受偿,为此,调解人员主动报告法院党组,党组安排执行局与诉讼服务中心调解法官主动与市农担公司多次对接,进行政策解读,让农担公司让权于民,并通过法院裁定解除对林木的查封,方便于民。
同时,对当事人砍伐大片林木,是否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调解法官提前与林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办理合法的审批手续,方便当事人履行。
为实现纠纷化解,减少诉讼成本,法院采取多元调解与司法确认衔接方式,直接在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当事人未产生诉讼费,又能保证调解,保障后期的执行,让利于民。
(四)法院主推化解,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纠纷成功调解、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让后续类似的纠纷,诉源治理提供了鲜活的素材,通过了解纠纷产生及存在的根源、土壤,与多方调解力量进行会商,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提出具象化、针对性的“靶向”调解方案,从根源上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即便最终要通过人民法院裁判,也会增大当事人服判息诉的概率;也才能够更好地、彻底地解决矛盾根源。因此,举多方调解之力解决社会纠纷,在其优势与成效下实现解纷机制由“独木桥”到“立交桥”、由“独角戏”到“大合唱”的转变,真正的践行最高人民法院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的初衷以及预期目的。
十、二审改判能否抗判?
可以抗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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