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交易合同范例
欢迎阅读本篇博文。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为您提供一份公租房交易合同的范例。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或相关部门提供给符合一定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的廉租或限价租赁住房。在签署公租房交易合同时,确保合同内容详尽、合法合规对于双方都非常重要。
合同范例
根据公租房交易合同的要求,现向您提供以下范例供参考:
出租人信息:
- 姓名:李明
- 身份证号码:XXXXXX
-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 联系方式:XXX-XXXXXXX
承租人信息:
- 姓名:王红
- 身份证号码:XXXXXX
- 联系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 联系方式:XXX-XXXXXXX
房屋信息:
- 地址:XX市XX区XX街道XX号
- 房屋类型:公租房
- 使用面积:80平方米
- 租金:XX元/月
合同条款:
根据双方的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 租赁期限:自[合同生效日期]起至[合同终止日期]止。
- 租金支付:每月支付租金,房款调整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 履行保证金:承租人在签订合同时需缴纳相应的履行保证金。
- 房屋维修:出租人负责房屋日常维修和维护。
-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其他约定: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执行。
附则
双方同意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进行解决。
该范例合同仅供参考,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同条款的调整和修改。确保合同内容的明确和完整将有助于双方的合作和权益保障。
感谢您阅读本篇博文,希望对您了解和签署公租房交易合同有所帮助。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和提问,我们会竭诚为您解答。
二、二手房交易的购房合同word版上标题写购房合同还是售房合同?
写房屋交易合同
三、二手房交易合同的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房屋交易文件(合订本-贷款)
签 约 提 示尊敬的客户:1. 本合订本包括的每个文件,您均需要签署一式三份,请您核査一式三份合同的内容(包括手工填写 的部分)并确保完全一致,交易双方及经纪方各执一份,另请您在合同骑缝处签字确认。2. 在您向经纪方支付佣金或服务费时,请务必向经纪方工作人员索取由经纪方公司出具的加盖“收款 凭证专用章”的收款凭证。若经纪方工作人员要求您将钱款转账到非经纪方指定收款账户或收款后未能向您开具经纪方加盖“收款凭证专用章”的收款凭证(即打白条),请您及时举报。3. 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在您向经纪方支付任何款项时,请将钱款支付到指定账户。4. 在填写相关合同文本时,应当仔细读合同条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如遇“【】”或“£”等需要选择的内容,请务必做出明确的勾选,以划"√”方式选定您选择的事项;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或该条不适用时,应当划“×”,以示删除。经纪方郑重提示:请您仔细阅读以上内容,若未按以上要求操作,您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及损失。 交易双方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若未按以上要求操作,本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及损失。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资金监管提示函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16】149号)要求在本市行攻区域内全面开展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我公司提示交易双方选择“资金监管”服务,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资金监管服务可有效避兔存量房交易资金的风险,保障双方的交易安全,如果交易双方放弃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售方无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购买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房款等。交易双方选择“资金监管”服务后,可获得以下服务及保障:1. 监管资金的安全获得全程保障。2. 交易全程公开透明,交易双方可及时查询交易资金的走向。交易中可以选择的资金支付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交易资金:即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及住房城乡建设 部等部门的规定,房屋交易价款必须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过户前交易双方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认可的机构签署《成都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过户后资金划转至出售方账户。2.通过银行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交易资金:定金、房屋现有家具/家电/装饰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甲方购买该房屋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作价可选择办理银行资金监管,过户前交易双方到银行签暑《中国光大银行房屋交易资金网上托管业务申请协议书》办理资金监管,过户后资金划转至出售方账户。3.交易双方自行交接房款:购买方不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自行将房款交付给出售方。 就上述交易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流程,经纪方已清晰地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已明确知晓并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配合办理。(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方留存信息表房屋出卖人一
姓名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房屋出卖人二
姓名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房屋出卖人三
姓名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甲方(出售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受人一
姓名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房屋买受人二
姓名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房屋买受人三
姓名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乙方(购买方)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本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成都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交易房屋基本信息1. 交易房屋位于 (该房屋所属楼盘: ,幢号: ,单元 ,楼层: ,房号: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其他 ,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寓£商业/£办公/£车位/£车库/£其他 。2. 该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业务号)为 ,监证号(或不动产第X号)为: 。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为 。3. 甲方承诺该房屋抵押情况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设定抵押(含1次及以上),抵押权 人为: 甲方承诺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可出售该房屋。4.该房屋租约情况为:£不带租约/£带租约。若该房屋带租约,甲方承诺承租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且乙方同意承继租约中甲方的权利义务,但甲方须提供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协助将乙方变更为出租人,并通知承租人。若乙方不同意承继租约中甲方的权利义务,则需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5.甲方同意将《关于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中载明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一并转让给乙方。第二条 乙方购房资格情况乙方承诺,其配偶和该房屋的共同购买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且认可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定,对于本市现行有效的购房攻策及本人应具备的购房资格已明确知晓;同时,乙方应对其购房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第三条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的家具/家电/装饰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甲方购买该房屋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作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与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3.本合同成交价(以上两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4.具体付款方式:(1)定金乙方应支付甲方定金 元,人民币(大写) ,该定金待甲乙双方完成权属转移登记后自动转为购房款。定金支付方式为: £在签订本合同当日直接支付给甲方/£在开设好定金监管账户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在 内直接支付给甲方。(2)首付款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款(不包含定金)按照下列方式支付:£ 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乙方在 (请约定具体的条件或时间)将全部或部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待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房管局发送指令由监管银行将该笔首付款支付给甲方。£ 通过银行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 乙方在 (请约定具体的条件或时间)将全部或部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存入银行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待乙方取得不动权证书后,经纪方通知银行将监管资金解冻。£ 甲乙双方自行交接钱款(即不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甲乙双方自行完成钱款交接):乙方在过户取件完成后当日内将全部或部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直接支付给甲方,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经纪方无关。(3)尾款尾款由放贷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乙方拟货款金额约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期限约 年,类型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实际贷款金额、利率和年限以放贷银行最终审批通过为准。若银行审批贷款金额低于尾款金额的,由乙方在过户递件当日补足差额;若银行审批贷款金额超出尾款金额的,差额部分直接从首付款中扣减。乙方因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初次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向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货款直至货款获得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 家贷款机构),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办理货贷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仍未获得贷款批准的,双方同意乙方在过户递件前自行筹齐剩余房款,通过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给甲方;若乙方因政策原因仍未获得贷款批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仅选其一)£ 乙方在过户递件前自行筹齐剩余房款,通过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给甲方;£ 本合同终止,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房款甲方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4)若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按照本条款之约定向甲方支付前述之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首付款、尾款等)甲方认可乙方通过提存公证之方式支付前述款项。第四条甲方对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1. 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该房屋无产权纠纷,未被限制转让。甲方承诺其配偶和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认可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定,且无他人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本款为独立条款,即使本合同及其他文件因甲方违反前述承诺,依法被变更、撤销、解除、终止或认定无效的,本款约定依然有效,乙方仍可依据本款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2.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完成,对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3. 甲方确认该房屋主体结构和公共区域£不存在/£存在 漏水、渗水现象,如存在漏水、渗水现象的,位置为:£房屋顶部£室內墙面£室内管道£室内地面£阳台£飘窗£公共管道£室外墙面£顶楼。乙方已充分知晓该情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关于漏水、渗水维修事项,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 甲方保证在交房之前修缮好房屋且交乙方验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赔付乙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如果甲方拒绝维修,乙方可从物业交割费(物业交割费指甲方委托经纪方办理物业交割手续而暂存于经纪方的费用)中扣除对应金额作为维修费用。£ 乙方自行负责漏水、渗水的维修,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该房屋£不存在/£存在脱皮、起泡的现象,如存在脱皮、起泡现象的,位置为: ,乙方已充分知晓该情况并自购买该房屋,如果该位置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以内发生漏水成渗水情况,由 £ 甲方/£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此后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该房屋主体结构发生漏水、渗水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4.甲方确认该房屋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期间£曾经发生£未发生 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房屋内坠出死亡、意外死亡等)。如果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就前述事项隐瞒真实情况的, 乙方有权撤销本合同。(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未如期返还的,每逾期1日甲方按照已付款项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经纪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格上涨的差价损失及主张债权的律师费等。如房屋权属已经转移至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成交价回购,如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已付房款的双倍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关于房屋交易具体事宜的约定1.房屋评估:甲方应在接到经纪方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或书面通知等其中任一种)后3个工作日内配合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2.申请购房贷款:甲乙双方应在接到经纪方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或书面通知等其中任意一种)后3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贷款申请手续。3.还款解押:目前£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到其原借款方办理完成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提前还款、按照原借款方要求将足额钱款存入还款账户、注销抵押登记等)并承担相关费用4.权属转移登记:甲乙双方同意,贷款申请经贷放机构审批通过且符合过户条件后,甲乙双方须在收到经纪方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或书面通知等其中任意一种)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过户递件手续,过户递件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再次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取件手续。5.抵押登记:乙方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贷款银行出具抵押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6.房屋交付:£收齐本合同成交价款(物业交割费除外)3日内/£无论甲方是否收齐本合同成交价款,均在 内,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7.户口迁出:甲方应当在过户取件完成后 日内,至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有)。第六条 税费相关约定1.房屋交易所涉及的以下税费项目由乙方承担:£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房屋转让手续费£转移登记费£印花税£书证费£土地增值税
房屋交易所涉及的以下税费项目由甲方承担:£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房屋转让手续费£转移登记费£印花税£书证费£土地增值棁2. 甲方承诺交易房屋非继承或赠予所得,否则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乙方承担。3. 房屋交易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出售该房屋家具/家电/装饰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甲方购买该房屋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而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申报。4. 以上税费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故今后遇到税费政策调整而导致以上税费项目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时,均按以上约定承担,即由乙方承担的税费项目仍然由乙方全部承担,由甲方承担的税费项目仍然由甲方全部承担。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增税费项目,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承担;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甲方/£乙方承担。5.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在过户递件前备齐相应税款并按约定缴纳各项税费。第七条违约责任1. 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含未按照约定将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未超过15日(含15日)并于实际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该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自约定的应付款项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按本合同成交价的0.5‰支付违约金);(2)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按照本合同成交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2.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逾期时间分別处理,(1)和(2)不作累加:(1)逾期未超过15日(含15日)并于实际交房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该合同继续履 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自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每逾期1日,按本合同成交价的0.5‰支付违约金);(2)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按照本合同成交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3. 逾期办理房屋交易的其他事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每逾期1日,违约方 应按日计算向守约方支付该房屋本合同成交价0.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该房屋本合同成交价20%的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4. 甲方出现下列第(1)种情形或乙方出现下列第(2)种情形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 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该房屋本合同成交价20%的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1) 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或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或无效、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等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2) 乙方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的资料不真实或无效、拒绝购买该房屋或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贷款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5. 如本合同签署后交易房屋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交易房屋被査封或被限制转让的,乙方自愿给予甲 方 日宽限期以便甲方与相关部门协商解除该房屋的转让限制,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第八条 免责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及情势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变动、行政措施变更、现行法律规定变化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职责或推迟履行职责,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第九条 特别约定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易方留存信息表所载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各方。否则,一方按上述地址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四川省内的3日期满,四川省外的5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送达后2日内无回复的视为对函件内容无异议。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決。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況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该合同的经纪方留存壹份,补充协议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以下无正文)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丙方(经纪方):鉴于甲乙双方已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就甲方所出售的权证号(或不动产业务号)为: 的房屋签署了《成都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居间服务合同,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 居间服务及标准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经纪方,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包括:(1)提供房屋信息和签约机会;(2)实地看房;(3)代为草拟交易所需的文本:(4)促成甲乙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5)应甲乙双方要求,协助办理成交房屋交易价款的资金监管。2.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丙方居间服务完成,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佣金。丙方在收齐相应款项且过户取件后(若乙方按揭贷款,则为办理完成抵押登记后)应甲乙双方要求15个工作日内向甲(乙)方寄出发票。第二条 佣金及支付基于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且丙方已促成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第三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居间服务,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交房屋买卖所需的一切证书、证件及其他资料,并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丙方支付佣金;甲乙双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资料及签名真实、合法、有效。2. 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提供居间服务;丙方不得在交易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在乙方或甲方的要求下,丙方可以就房屋的交易政策和流程提供咨询服务。3. 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四条 违约责任1. 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订《买卖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佣金,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佣金外,还应就其未支付的部分,按照每日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3.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履行义务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标准收取佣金,如支付费用方为守约方,守约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4. 在服务过程中,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或乙方相关文件及资料,丙方承担补办手续费。若遗失该资料给甲方或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给子一定的经济补偿。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拖延或拒绝配合补办交易中各项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由拖延或拒绝配合一方承担赔偿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先协商解決。协商不成的,三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六条 各方同意,未经本人签字或未经丙方盖章(合同专用章)确认的任何书面承诺、口头承诺、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易方留存信息表所载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各方。否则,一方按上述地址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四川省内的3日期满,四川省外的5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送达后2日内无回复的视为对函件内容无异议。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经纪方)签章:经办人签字: 资格证书编号: 签署日期:
过户、按揭服务合同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丙方(经纪方):鉴于甲乙双方已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就甲方出售的权证号(或不动产业务号)为: 的房屋签署了《成都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现就前述交易房屋的购房贷款、权属过户和物业交割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标准1.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为其提供交易房屋权属过户手续的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包括收集并提交相关资料、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2. 甲乙双方£同意/£不同意丙方为乙方提供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包括收集并提交办理贷款所需资料、协助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等。3.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为其提供协助办理交易房屋的物业交割服务,关于物业交割费的约定,甲方同意乙方从购房款中留存¥ 元(人民币 )作为该房屋的物业交割费。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则乙方有权从物业交割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用于结清相关费用、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若该物业交割费不足以抵扣的则由甲方在交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补足差额。物业交割费结余部分由乙方在交房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4. 办理物业交割时,三方应当履行下列手续:(1)丙方陪同甲乙双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況进行验收,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房屋附属设施清单中所列物品。若物品损坏或者缺失,甲方应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损失以乙方恢复原状费用或购买相应品质的设施设备的价格计算)。(2)甲方将该房屋的水卡、电卡、气卡、门禁卡等移交乙方,且甲乙双方须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如任何一方拒绝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又不能出具书面理由的,视为物业交割完成。(3)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宽带等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5.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时,视为丙方办理过户手续服务事宜完成;贷款银行审批通过之时,视为丙方办理货款手续服务事宜完成;甲乙双方签订《物业交割单》时,视为丙方协助办理物业交割手续服务事宜完成。第二条 服务费1.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丙方支付代办过户手续的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丙方支付代办过户手续的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2.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丙方支付贷款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评估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评估机构,具体费用以评估机构为准。3. 其他可能产生的贷款费用(例如抵押登记费、借款合同公证费、划款委托公证费、单身公证费、委托公证费、合同书工本费等)由乙方自行缴纳。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1. 甲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在甲方取得被托管或换领的权属证明原件后1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及权属相关其他证件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存放于丙方处作为产权过户之用。2.为保证该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丙方交齐需由双方提供的办理贷款和过户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及户口证明、结婚证、房屋权属证明等);资料提交方需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3.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和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丙方办理贷款手续、过户手续及相关事宜。过户完成后,乙方自愿将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凭证原件托管于丙方直至按揭贷款银行办理完毕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具体以银行通知为准)。4.甲乙双方应依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规定及甲乙双方已签署的《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承担并缴纳房屋交易的税费;因甲乙双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税费导致无法办理贷款和过户手续的,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关责任。5.丙方应根据本合同尽职尽责地为甲乙双方办理贷款、过户和物业交割手续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联络督促和及时通知。甲乙双方应按照丙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场办理贷款审批、权属过户、物业交割等相关手续。6.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易方留存信息表所载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否则,一方按上述地址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四川省内的3日期满,四川省外的5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送达后2日内无回复的视为对函件内容无异议。第四条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履行延迟或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因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违反《买卖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本合同委托事项已产生的费用。2.乙方逾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本合同成交价的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的,除应足额向丙方支付其欠缴的服务费外,还需对未支付部分,按照每日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4.因不可抗力及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原因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第六条 其他1.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同意,未经本人签字或未经丙方盖章(合同专用章)确认的任何书面承诺、口头承诺、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暑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经纪方)签章:经办人签字: 资格证书编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关于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甲方同意将以下附属设施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1. 装修装饰情况地面:£木地板 £地砖 £水泥地 £其他 £有损坏: 墙面:£乳胶漆 £墙纸 £木墙裙 £其他 £有损坏: 窗帘:£无 £有 数量 2、固定设施£抽油烟机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燃气灶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燃气热水器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坐便器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洗漱台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花洒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浴霸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窗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门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灯具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3、电器及家具£电视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冰箱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洗衣机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空调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微波炉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DVD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音响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饮水机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机顶盒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床垫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衣柜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鞋柜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书桌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餐桌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沙发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茶几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梳妆台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椅子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可视电话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以上清单未涵盖的其他室内装饰品、饰物等室内摆设请在此列明: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出售方): 委托人(购买方): 委托人就房屋权证号(或不动产业务号)为: 的交易房屋达成了一致意见,现特委托受托人 ,身份证号: 代为办理如下事宜:1. 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并授权受托人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按照该成交价填写《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及《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以该成交价申报税费。2. 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现有的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出售方购买该房屋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作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与该房屋一并转让给购买方。3. 本合同成交价(以上两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写) 。4. 在"成都市存量房屋交易服务平台"的“联系方式"处填写为受托人的联系方式。 委托人(出售方)签章: 委托人(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2:购房资格告知书 购房资格告知书尊敬的客户:根据成都市现行购房政策以及成发办(2018)17号、成发办(2017)10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成都市购房资格作如下说明: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购房资格承诺书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购房资格提示,并清楚本人的购房资格情况。本人承诺以下信息均真实有效:一、所在户籍:本人户籍(部队所在地或高端人才引进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否/£是成都户籍,户籍所在地 ,£否/£是已满两年。二、社保缴纳:1. 本人的社保缴存地为 区,社保缴存时间为:£未满12个月/£ 12-23个月/£24个月以上。2. 本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存在/£不存在 未缴存、断缴存情况;£存在/£不存在个人缴纳保险的情况。3. 本人社保缴纳的最后一家单位名称为: ,公司注册为: ,该工作单位现注册地£否/£是已发生变更。三、工作证明:本人能提供在 区稳定就业满两年的证明,且过户时能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四、本人家庭类型为:£2人及以上家庭/£未婚丧偶单身家庭/£离异已满2年单身家庭/£离异未满2年单身家庭。五、名下房屋:1. 本人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在全市£无/£有 套自有产权住房。2. 本人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有福利性住房,类型为:£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方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购房资格提示,对购买方的购房资格情况已了解。 出售方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四川汉宏仅对购房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核验,最终结果以过户时房管局认定为准,购房登记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将作为本次房屋交易的附属资料,概不退还。
合同附件3:货款资格告知书 贷款资格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根据成房发〔2017]45号规定、《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及成都市现行贷款政策,现将成都市贷款情况及资格作如下说明:1.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2.银行业机构要严格执行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要求,严禁购房者通过首付贷、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审核,防范投资投机信贷风险。3.银行业机构对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可相应提高借款人首付款比例。4.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仍按原政策执行,商业性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不低于25%。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商业性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6.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资格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贷款情况及资格提示,并清楚本人的贷款资格情況。本人承诺以下信息均真实有效:
一、名下房屋:
本人及本人家庭在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
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
二、征信情況。购买方近半年内查询的征信报告显示:
1. 购买方1 ,购房贷款未结清账户数 ,其他贷款未结清账户数(若有信用贷、消费贷、装修贷等未结清则拒贷) ,累计未结清余额为¥ (人民币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 其中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 。
2. 购房方2 ,购房贷款未结清账户数 ・其他贷款末结清账户数(若有信用贷、消费贷、装修贷未结清则拒贷) ,累计未结清余额为¥ (人民币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 ,其中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 。
3. 购房方3 :购房贷款未结清账户数 ,其他贷款未结清账户数(若有信用贷、消费贷、装修贷等未结清则拒贷) ,累计未结清余额为¥ (人民币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 ,其中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 。
购买方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贷款资格提示,对购买方的贷款资格情况已了解。
出售方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四川汉宏仅对贷款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核验,最终结果以银行发放尾款时认定为准,贷款登记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将作为本次房屋交易的附属资料,概不退还。
附:定金收付收据,由房屋出售人在实际收到定金时签署。
收 据
房屋出售人 至今收到房屋买受人 交来的定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如无请填写0)。
其中:于 年 月 日收到人民币(小写) 元(如无请填写0)
于 年 月 日收到人民币(小写) 元;
于 年 月 日收到人民币(小写) 元。
本收据一式三份,供各方备存。如房屋出售人未曾收取定金的,请勿签署本收据。
房屋出售人(签章):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房屋交易文件
(合订本-贷款)
签 约 提 示
尊敬的客户:
- 本合订本包括的每个文件,您均需要签署一式三份,请您核査一式三份合同的内容(包括手工填写 的部分)并确保完全一致,交易双方及经纪方各执一份,另请您在合同骑缝处签字确认。
- 在您向经纪方支付佣金或服务费时,请务必向经纪方工作人员索取由经纪方公司出具的加盖“收款 凭证专用章”的收款凭证。若经纪方工作人员要求您将钱款转账到非经纪方指定收款账户或收款后未能向您开具经纪方加盖“收款凭证专用章”的收款凭证(即打白条),请您及时举报。
- 为了保障您的资金安全,在您向经纪方支付任何款项时,请将钱款支付到指定账户。
- 在填写相关合同文本时,应当仔细读合同条款,特別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
的内容。 如遇“【】”或“”等需要选择的内容,请务必做出明确的勾选,以划"√”方式选定您选择的事项;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或该条不适用时,应当划“×”,以示删除。
经纪方郑重提示:请您仔细阅读以上内容,若未按以上要求操作,您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及损失。
交易双方承诺: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内容,若未按以上要求操作,本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及损失。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资金监管提示函
为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关于我市开展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成房发【2016】149号)要求在本市行攻区域内全面开展国有土地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工作。我公司提示交易双方选择“资金监管”服务,并另行签署相关协议。
资金监管服务可有效避兔存量房交易资金的风险,保障双方的交易安全,如果交易双方放弃资金监管,坚持自行交付房款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出售方无法取得全部房款、房屋购买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亦无法追回已经支付的房款等。
交易双方选择“资金监管”服务后,可获得以下服务及保障:
- 监管资金的安全获得全程保障。
- 交易全程公开透明,交易双方可及时查询交易资金的走向。
交易中可以选择的资金支付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 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交易资金:即根据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及住房城乡建设
部等部门的规定,房屋交易价款必须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过户前交易双方到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认可的机构签署《成都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办理资金监管,过户后资金划转至出售方账户。
2.通过银行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交易资金:定金、房屋现有家具/家电/装饰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甲方购买该房屋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作价可选择办理银行资金监管,过户前交易双方到银行签暑《中国光大银行房屋交易资金网上托管业务申请协议书》办理资金监管,过户后资金划转至出售方账户。
3.交易双方自行交接房款:购买方不通过资金监管账户划转交易资金,自行将房款交付给出售方。
就上述交易资金的支付方式及流程,经纪方已清晰地告知交易双方。交易双方已明确知晓并承诺在交易过程中配合办理。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交易方留存信息表
房屋出卖人一
姓名 |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房屋出卖人二
姓名 |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房屋出卖人三
姓名 |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甲方(出售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买受人一
姓名 |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房屋买受人二
姓名 |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房屋买受人三
姓名 | |||||
---|---|---|---|---|---|
英文名 | |||||
性别 | 国籍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乙方(购买方)签章 :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成都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存量房屋买卖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交易房屋基本信息
- 交易房屋位于 (该房屋所属楼盘: ,幢号: ,单元 ,楼层: ,房号: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其他 ,规划用途为住宅/公寓商业/办公/车位/车库/其他 。
- 该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业务号)为 ,监证号(或不动产第X号)为: 。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号(或不动产单元号)为 。
- 甲方承诺该房屋抵押情况为: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设定抵押(含1次及以上),抵押权 人为: 甲方承诺已取得抵押权人同意,可出售该房屋。4.该房屋租约情况为:不带租约/带租约。若该房屋带租约,甲方承诺承租人已经放弃优先购买权,且乙方同意承继租约中甲方的权利义务,但甲方须提供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协助将乙方变更为出租人,并通知承租人。若乙方不同意承继租约中甲方的权利义务,则需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5.甲方同意将《关于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中载明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等一并转让给乙方。第二条 乙方购房资格情况乙方承诺,其配偶和该房屋的共同购买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且认可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定,对于本市现行有效的购房攻策及本人应具备的购房资格已明确知晓;同时,乙方应对其购房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第三条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2.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的家具/家电/装饰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甲方购买该房屋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作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与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乙方。3.本合同成交价(以上两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4.具体付款方式:
- 定金乙方应支付甲方定金 元,人民币(大写) ,该定金待甲乙双方完成权属转移登记后自动转为购房款。定金支付方式为: 在签订本合同当日直接支付给甲方/在开设好定金监管账户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在 内直接支付给甲方。
- 首付款甲乙双方同意首付款(不包含定金)按照下列方式支付: 通过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乙方在 (请约定具体的条件或时间)将全部或部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存入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待乙方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房管局发送指令由监管银行将该笔首付款支付给甲方。 通过银行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 乙方在 (请约定具体的条件或时间)将全部或部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存入银行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待乙方取得不动权证书后,经纪方通知银行将监管资金解冻。 甲乙双方自行交接钱款(即不通过第三方资金监管,甲乙双方自行完成钱款交接):乙方在过户取件完成后当日内将全部或部分首付款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直接支付给甲方,由此产生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经纪方无关。(3)尾款尾款由放贷银行直接支付给甲方,乙方拟货款金额约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期限约 年,类型为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实际贷款金额、利率和年限以放贷银行最终审批通过为准。若银行审批贷款金额低于尾款金额的,由乙方在过户递件当日补足差额;若银行审批贷款金额超出尾款金额的,差额部分直接从首付款中扣减。乙方因自身原因或政策原因初次未获得银行或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的,甲方同意乙方继续向其他贷款机构申请货款直至货款获得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 家贷款机构),并由乙方自行承担因办理货贷款而产生的所有费用。若乙方因自身原因仍未获得贷款批准的,双方同意乙方在过户递件前自行筹齐剩余房款,通过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给甲方;若乙方因政策原因仍未获得贷款批准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仅选其一) 乙方在过户递件前自行筹齐剩余房款,通过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划转给甲方; 本合同终止,乙方支付的定金和房款甲方应如数返还,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在申办贷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 若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按照本条款之约定向甲方支付前述之款项的(包括但不限于定金、首付款、尾款等)甲方认可乙方通过提存公证之方式支付前述款项。
第四条甲方对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 甲方承诺在签署本合同时该房屋无产权纠纷,未被限制转让。甲方承诺其配偶和该房屋的共有权人均知晓并同意本次房屋交易,认可本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的约定,且无他人对该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本款为独立条款,即使本合同及其他文件因甲方违反前述承诺,依法被变更、撤销、解除、终止或认定无效的,本款约定依然有效,乙方仍可依据本款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甲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物业交割完成,对各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3. 甲方确认该房屋主体结构和公共区域不存在/存在 漏水、渗水现象,如存在漏水、渗水现象的,位置为:房屋顶部室內墙面室内管道室内地面阳台飘窗公共管道室外墙面顶楼。乙方已充分知晓该情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关于漏水、渗水维修事项,甲乙双方协商如下:
甲方保证在交房之前修缮好房屋且交乙方验收,甲方应当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甲方应当赔付乙方因此所受的实际损失。如果甲方拒绝维修,乙方可从物业交割费(物业交割费指甲方委托经纪方办理物业交割手续而暂存于经纪方的费用)中扣除对应金额作为维修费用。
乙方自行负责漏水、渗水的维修,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该房屋不存在/存在脱皮、起泡的现象,如存在脱皮、起泡现象的,位置为: ,乙方已充分知晓该情况并自购买该房屋,如果该位置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以内发生漏水成渗水情况,由 甲方/乙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此后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该房屋主体结构发生漏水、渗水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维修责任。
4.甲方确认该房屋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持有期间曾经发生未发生 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房屋内坠出死亡、意外死亡等)。如果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就前述事项隐瞒真实情况的, 乙方有权撤销本合同。
(1)甲方应当在本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全部已付款项;未如期返还的,每逾期1日甲
方按照已付款项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及经纪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价格上涨的差价损失及主张债权的律师费等。如房屋权属已经转移至乙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合同成交价回购,如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已付房款的双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关于房屋交易具体事宜的约定
1.房屋评估:甲方应在接到经纪方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或书面通知等其中任一种)后3个工作日内配合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2.申请购房贷款:甲乙双方应在接到经纪方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或书面通知等其中任意一种)后3个工作日内共同前往贷款机构办理贷款申请手续。
3.还款解押:目前该房屋未设定抵押/该房屋已设定抵押,甲方应在 年 月 日之前到其原借款方办理完成解除抵押登记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提前还款、按照原借款方要求将足额钱款存入还款账户、注销抵押登记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4.权属转移登记:甲乙双方同意,贷款申请经贷放机构审批通过且符合过户条件后,甲乙双方须在收到经纪方通知(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短信或书面通知等其中任意一种)后3个工作日内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过户递件手续,过户递件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再次前往房屋所在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取件手续。
5.抵押登记:乙方应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贷款银行出具抵押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抵押登
记手续。
6.房屋交付:收齐本合同成交价款(物业交割费除外)3日内/无论甲方是否收齐本合同成交价款,均在 内,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7.户口迁出:甲方应当在过户取件完成后 日内,至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有)。
第六条 税费相关约定
1.房屋交易所涉及的以下税费项目由乙方承担:
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房屋转让手续费转移登记费
印花税书证费土地增值税
房屋交易所涉及的以下税费项目由甲方承担:
维修基金土地出让金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房屋转让手续费转移登记费印花税书证费土地增值棁
2. 甲方承诺交易房屋非继承或赠予所得,否则因此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乙方承担。
- 房屋交易所涉及的所有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出售该房屋家具/家电/装饰装修/配套设施设备、甲方购买该房屋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而产生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申报。
- 以上税费的承担由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故今后遇到税费政策调整而导致以上税费项目费用的增加或减少时,均按以上约定承担,即由乙方承担的税费项目仍然由乙方全部承担,由甲方承担的税费项目仍然由甲方全部承担。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增税费项目,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承担;政策中未明确缴纳方的,由甲方/乙方承担。
5. 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应在过户递件前备齐相应税款并按约定缴纳各项税费。
第七条违约责任
- 逾期付款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含未按照约定将监管资金存入监管账户),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1)和(2)不作累加:
- 逾期未超过15日(含15日)并于实际付款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该合同继续履
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自约定的应付款项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逾期1日,
按本合同成交价的0.5‰支付违约金);
(2)逾期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的,乙方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3
日内按照本合同成交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 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甲方未按照约定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乙方的,按逾期时间分別处理,(1)和(2)不
作累加:
- 逾期未超过15日(含15日)并于实际交房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的,该合同继续履 行(逾期违约金支付标准:自约定的交房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房之日止,每逾期1日,按本合同成交价的0.5‰支付违约金);
- 逾期超过15日的,乙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合同。合同被解除的,甲方应当自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
内按照本合同成交价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 逾期办理房屋交易的其他事宜: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每逾期1日,违约方 应按日计算向守约方支付该房屋本合同成交价0.05%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的,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该房屋本合同成交价20%的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 甲方出现下列第(1)种情形或乙方出现下列第(2)种情形的,则构成根本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书面
解除合同。本合同解除的,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该房屋本合同成交价20%的违约金,并由甲方退还
乙方全部已付款。
- 甲方提供的该房屋所有权证或原购房合同等相关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或无效、房屋被查封或限制转让、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等导致乙方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 乙方提供的证件等购房所需的资料不真实或无效、拒绝购买该房屋或因自身原因无法办理贷款导
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
- 如本合同签署后交易房屋因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交易房屋被査封或被限制转让的,乙方自愿给予甲
方 日宽限期以便甲方与相关部门协商解除该房屋的转让限制,期间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逾期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款。
第八条 免责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无法克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台风、洪水、地震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及情势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变动、行政措施变更、现行法律规定变化等)以致合同当事人不能依约履行职责或不能如期履行职责。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职责或推迟履行职责,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所有权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特别约定
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易方留存信息表所载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各方。否则,一方按上述地址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四川省内的3日期满,四川省外的5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送达后2日内无回复的视为对函件内容无异议。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決。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況对本合同中未约定、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壹份、乙方壹份、该合同的经纪方留存壹份,补充协议有实际约定内容的,需一并提交。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居间服务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丙方(经纪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就甲方所出售的权证号(或不动产业务号)为: 的房屋签署了《成都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三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居间服务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 居间服务及标准
1.甲乙双方同意,共同委托丙方作为交易经纪方,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包括:(1)提供房屋信息和签约机会;(2)实地看房;(3)代为草拟交易所需的文本:(4)促成甲乙双方签署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5)应甲乙双方要求,协助办理成交房屋交易价款的资金监管。
2.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时,丙方居间服务完成,甲乙双方应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佣金。丙方在收齐相应款项且过户取件后(若乙方按揭贷款,则为办理完成抵押登记后)应甲乙双方要求15个工作日内向甲(乙)方寄出发票。
第二条 佣金及支付
基于丙方提供的居间服务,且丙方已促成甲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丙方支付佣金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
第三条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居间服务,按照丙方的要求提交房屋买卖所需的一切证书、证件及其他资料,并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丙方支付佣金;甲乙双方应保证其提交的资料及签名真实、合法、有效。
- 丙方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合法提供居间服务;丙方不得在交易中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在乙方或甲方的要求下,丙方可以就房屋的交易政策和流程提供咨询服务。
- 各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或变更本合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 违约责任
- 甲乙双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私自或者另行通过其他居间方签订《买卖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丙方有权要求甲乙双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佣金。
-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延迟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佣金,该延迟方除应向丙方支付佣金外,还应就其未支付的部分,按照每日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导致丙方不能继续履行义务的,丙方不承担责任,且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佣金标准收取佣金,如支付费用方为守约方,守约方可向违约方追偿该笔费用。
- 在服务过程中,丙方因工作疏漏,遗失甲方或乙方相关文件及资料,丙方承担补办手续费。若遗失该资料给甲方或乙方造成损失的,丙方给子一定的经济补偿。甲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拖延或拒绝配合补办交易中各项手续,造成另一方损失,由拖延或拒绝配合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先协商解決。协商不成的,三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六条 各方同意,未经本人签字或未经丙方盖章(合同专用章)确认的任何书面承诺、口头承诺、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第七条 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易方留存信息表所载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各方。否则,一方按上述地址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四川省内的3日期满,四川省外的5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送达后2日内无回复的视为对函件内容无异议。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经纪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资格证书编号:
签署日期:
过户、按揭服务合同
甲方(出售方):
乙方(购买方):
丙方(经纪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在丙方的居间服务下就甲方出售的权证号(或不动产业务号)为: 的房屋签署了《成都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现就前述交易房屋的购房贷款、权属过户和物业交割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服务事项及标准
-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为其提供交易房屋权属过户手续的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包括收集并提交相关资料、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等。
- 甲乙双方同意/不同意丙方为乙方提供向银行申请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服务,具体服务事项包括收集并提交办理贷款所需资料、协助办理贷款、抵押登记手续等。
- 甲乙双方同意丙方为其提供协助办理交易房屋的物业交割服务,关于物业交割费的约定,甲方同意乙方从购房款中留存¥ 元(人民币 )作为该房屋的物业交割费。若甲方未能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的,则乙方有权从物业交割费中扣除相应的金额用于结清相关费用、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若该物业交割费不足以抵扣的则由甲方在交房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补足差额。物业交割费结余部分由乙方在交房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4. 办理物业交割时,三方应当履行下列手续:
- 丙方陪同甲乙双方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況进行验收,
记录水、电、气表的读数,并交接房屋附属设施清单中所列物品。若物品损坏或者缺失,甲方应恢
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损失以乙方恢复原状费用或购买相应品质的设施设备的价格计算)。
(2)甲方将该房屋的水卡、电卡、气卡、门禁卡等移交乙方,且甲乙双方须在《物业交割单》上签
字;如任何一方拒绝在《物业交割单》上签字,又不能出具书面理由的,视为物业交割完成。
(3)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有线电视、电信、宽带等费用由甲方
承担,交付日以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房屋登记管理机关核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时,视为丙方办理过户手续服务事宜完成;贷款银行审批通过之时,视为丙方办理货款手续服务事宜完成;甲乙双方签订《物业交割单》时,视为丙方协助办理物业交割手续服务事宜完成。
第二条 服务费
-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丙方支付代办过户手续的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丙方支付代办过户手续的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丙方支付贷款服务费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币(大写) ,评估费由乙方直接支付给评估机构,具体费用以评估机构为准。
- 其他可能产生的贷款费用(例如抵押登记费、借款合同公证费、划款委托公证费、单身公证费、委托公证费、合同书工本费等)由乙方自行缴纳。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 甲方同意本合同签订当日/在签订本合同后 日内/在甲方取得被托管或换领的权属证明原件后1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屋的权属证明原件及权属相关其他证件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存放于丙方处作为产权过户之用。
2.为保证该房屋交易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丙方交齐需由双方提供的办理贷款和过户所需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明及户口证明、结婚证、房屋权属证明等);资料提交方需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有效。
3.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和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丙方办理贷款手续、过户手续及相关事宜。过户完成后,乙方自愿将不动产权证书及契税凭证原件托管于丙方直至按揭贷款银行办理完毕该房屋的抵押登记手续(具体以银行通知为准)。
4.甲乙双方应依照政府主管机关的规定及甲乙双方已签署的《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承担并缴纳房屋交易的税费;因甲乙双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税费导致无法办理贷款和过户手续的,由甲乙双方承担相关责任。
5.丙方应根据本合同尽职尽责地为甲乙双方办理贷款、过户和物业交割手续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联络督促和及时通知。甲乙双方应按照丙方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场办理贷款审批、权属过户、物业交割等相关手续。
6.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交易方留存信息表所载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各方确认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关各方。否则,一方按上述地址发送的“特快专递”,从发出之日起,四川省内的3日期满,四川省外的5日期满,即视为送达对方,送达后2日内无回复的视为对函件内容无异议。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合同履行延迟或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因乙方或甲方任何一方违反《买卖合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本合同委托事项已产生的费用。
2.乙方逾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每逾期1日应按照本合同成交价的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的,除应足额向丙方支付其欠缴的服务费外,还需对未支付部分,按照每日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因不可抗力及政府主管机关或贷款机构政策原因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三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三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1.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第六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期间,三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方同意,未经本人签字或未经丙方盖章(合同专用章)确认的任何书面承诺、口头承诺、条款的变更等行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暑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经纪方)签章:
经办人签字:
资格证书编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装饰、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清单的约定:
甲方同意将以下附属设施房屋一并转移并交付给乙方。
- 装修装饰情况
地面:木地板 地砖 水泥地 其他 有损坏:
墙面:乳胶漆 墙纸 木墙裙 其他 有损坏:
窗帘:无 有 数量
2、固定设施
抽油烟机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燃气灶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燃气热水器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坐便器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洗漱台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花洒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浴霸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窗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门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灯具 品牌 无损坏有损坏
3、电器及家具
电视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冰箱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洗衣机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空调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微波炉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DVD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音响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饮水机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机顶盒 数量 品牌型号 无损坏有损坏
床垫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衣柜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鞋柜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书桌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餐桌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沙发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茶几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梳妆台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椅子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可视电话 数量 无损坏有损坏
以上清单未涵盖的其他室内装饰品、饰物等室内摆设请在此列明:
甲方(出售方)签章: 乙方(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出售方):
委托人(购买方):
委托人就房屋权证号(或不动产业务号)为: 的交易房屋达成了一致意见,现特委托受托人 ,身份证号: 代为办理如下事宜:
- 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并授权受托人在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按照该成交价填写《成都市存量房买卖经纪服务合同》及《成都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以该成交价申报税费。
- 双方协商同意该房屋现有的家具家电/装饰/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出售方购买该房屋已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作价为人民币(小写) 元,与该房屋一并转让给购买方。
- 本合同成交价(以上两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人民写) 。
- 在"成都市存量房屋交易服务平台"的“联系方式"处填写为受托人的联系方式。
委托人(出售方)签章: 委托人(购买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2:购房资格告知书
购房资格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成都市现行购房政策以及成发办(2018)17号、成发办(2017)10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成都市购房资格作如下说明:
一、在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拟购房所在区户籍(其中户籍迁入拟购房所在区未满24个月的,应在拟购房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拟购房所在区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二、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购房人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二)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居民成年单身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
三、在我市其他区(市)县新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购房人应具有本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
四、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五、在全市范围内新购买的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购房资格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购房资格提示,并清楚本人的购房资格情况。本人承诺以下信息均真实有效:
一、所在户籍:本人户籍(部队所在地或高端人才引进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否/是成都户籍,户籍所在地 ,否/是已满两年。
二、社保缴纳:
1. 本人的社保缴存地为 区,社保缴存时间为:未满12个月/ 12-23个月/24个月以上。
2. 本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存在/不存在 未缴存、断缴存情况;存在/不存在个人缴纳保险的情况。
3. 本人社保缴纳的最后一家单位名称为: ,公司注册为: ,该工作单位现注册地否/是已发生变更。
三、工作证明:本人能提供在 区稳定就业满两年的证明,且过户时能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本人家庭类型为:2人及以上家庭/未婚丧偶单身家庭/离异已满2年单身家庭/离异未满2年单身家庭。
五、名下房屋:
1. 本人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在全市无/有 套自有产权住房。
2. 本人以家庭为单位名下无/有福利性住房,类型为: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方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购房资格提示,对购买方的购房资格情况已了解。
出售方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四川汉宏仅对购房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核验,最终结果以过户时房管局认定为准,购房登记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将作为本次房屋交易的附属资料,概不退还。
合同附件3:货款资格告知书
贷款资格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根据成房发〔2017]45号规定、《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方案》及成都市现行贷款政策,现将成都市贷款情况及资格作如下说明:
1.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
2.银行业机构要严格执行首付资金真实性检查要求,严禁购房者通过首付贷、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首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审核,防范投资投机信贷风险。
3.银行业机构对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可相应提高借款人首付款比例。
4.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仍按原政策执行,商业性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不低于25%。
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住房限购区域,商业性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6.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贷款资格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贷款情况及资格提示,并清楚本人的贷款资格情況。本人承诺以下信息均真实有效:
一、名下房屋:
本人及本人家庭在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等12个住房限购区域,已拥有
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
二、征信情況。购买方近半年内查询的征信报告显示:
1. 购买方1 ,购房贷款未结清账户数 ,其他贷款未结清账户数(若有信用贷、消费贷、装修贷等未结清则拒贷) ,累计未结清余额为¥ (人民币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 其中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 。
- 购房方2 ,购房贷款未结清账户数 ・其他贷款末结清账户数(若有信用贷、消费贷、装修贷未结清则拒贷) ,累计未结清余额为¥ (人民币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 ,其中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 。
- 购房方3 :购房贷款未结清账户数 ,其他贷款未结清账户数(若有信用贷、消费贷、装修贷等未结清则拒贷) ,累计未结清余额为¥ (人民币 )。发生过逾期的账户数 ,其中发生过90天以上逾期的账户数 。
购买方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贷款资格提示,对购买方的贷款资格情况已了解。
出售方签名:
时间: 年 月 日
温馨提示:四川汉宏仅对贷款人提交的相关资料进行初步核验,最终结果以银行发放尾款时认定为准,贷款登记人所提交的相关材料将作为本次房屋交易的附属资料,概不退还。
附:定金收付收据,由房屋出售人在实际收到定金时签署。
收 据
房屋出售人 至今收到房屋买受人 交来的定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如无请填写0)。
其中:于 年 月 日收到人民币(小写) 元(如无请填写0)
于 年 月 日收到人民币(小写) 元;
于 年 月 日收到人民币(小写) 元。
本收据一式三份,供各方备存。如房屋出售人未曾收取定金的,请勿签署本收据。
房屋出售人(签章):
收款日期: 年 月 日
四、二手房交易签了合同有变数吗?
有风险,我们分三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房价几个月之内不涨不跌持平。
第二种,房价几个月之后大涨。
第三种,房价几个月之后大跌。
第一种很容易理解,基本,到了房价持平阶段,业主继续愿意卖,客户继续买。
第二种,房价大涨,这种情况是有发生的,之前一客户自作聪明,签了合同约定一年后付钱,结果房价大涨,业主肯定不干了。
第三种,房价大跌,这个时候,业主倒是愿意卖,你要不要继续买看情况。交易周期越长,变数越多。
比如业主找到更理想的客户了,比如客户找到更中意的房子了,反正,你如果是客户,你能保证自己不违约,你怎么保证业主不出变化?你如果是业主也一样,你怎么保证客户几个月之后仍然一样?万一客户贷款贷不出来,万一客户不想买了呢?
五、租房居间合同和租房合同的区别?
居间合同是中介和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之间的收取中介费的协议,租房合同是买卖出租方和承租方双方之间的租房合同
六、二手房交易合同金额写小有什么风险?
购房合同少写金额的危害性有哪些
存在诸多交易风险,一旦发生纠纷则买卖双方都会有经济损失。
比如一套房屋实际转让成交价格为80万元,而买卖双方私下协商签署协议后给房管部门和税务机关的成交过户价只有60万元。这样,剩余2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土地税等税费就被轻易避掉。表面上为买卖双方节省了不少钱,事实上,暗含诸多交易风险。
表面上看买卖双方避掉了20万元差价所产生的税费,但实际上对卖方来说,增加了买方的诚信和违约风险。如果买方没有按期支付甚至拖欠过户价之外的20万元,那么卖方将会陷入尴尬境地。卖方一旦催讨不成向法院起诉,不但会因交易行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判定为“无效合同”,而且会因存在明显的偷逃税行为而受到经济处罚,其结果将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对买方来说,也存在风险。仍就上述举例而言,买方实际支付购房款80万元,而购房合同上的价格是60万元。不仅会因为违反法律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而且将来买方出售房屋时,会独自为交易双方共同承担的20万元差价付出代价。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房产转让出售时,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合同上所签价款的差额计征税费。
七、租房合同简单?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承租甲方管理的上列房屋作为_________使用,双方议定遵守事项如下: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 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一、本租约为乙方取得承租房屋使用权的凭证。甲、乙双方均有遵守国家有关住宅法律和本市房屋政策、法令的义务。
二、房屋租金数额因房屋条件或租金标准变动时,其租额得予调整,每月租金,乙方应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以终止租约,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或私自交换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改变承租用途的;
(3)无故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据修缮标准检查,维修房屋和设备,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维修房屋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不得阻碍施工。在正常情况下,如因检查不周,维修不及时,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经济损失时,由甲方负责赔偿。
五、甲方鉴定房屋危险,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腾出时,乙方应按期迁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决。如乙方籍故拖延不迁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甲方对乙方承租的房屋进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优先承租权,但事先应签订协议。
七、乙方对承租的房屋及室内装修设备,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注意防火、防冻。如有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楼梯间、门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设施,乙方应爱护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损坏。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设备。如属必需时,应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签订协议后方可动工。否则,乙方应负责恢复原状。
九、乙方退租房屋时,应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办清以下手续:
(1)交清租金和应交纳的赔偿费。
(2)按照租约负责保管的房屋及装修设备。
(3)撤销租约。
十、乙方承租甲方代管、托管的房屋在发还原主时,甲方得终止租约。
十一、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腾让时,甲方得终止租约。乙方所需房屋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本租约自立约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十三、其他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0
八、简易租房合同?
租房合同主要内容为:甲方为房东,乙方为租客。内容有月租金多少元,付款方式和时间,租赁时间,屋内家具家电等,价值多少,人为损坏后的赔偿等,对房子要明确务业费,水电气费的承担者为乙方,最后双方签字!
九、租房合同如何去房产交易中心做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的办理方法如下:
时间:周一到周日 8:30-11:30 13:30-16:30
地点: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
材料:租赁合同、房东产权证、房东和本人身份证
费用:50元
注:需房东和本人到场,否则需要房东开具委托书。
十、不租房怎么签租房合同?
不租房是签不了租房合同的,中介公司在帮助租赁双方带看房子满意后,协调双方的分歧使之达成一致,然后双方签约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你没有实质性的租房,中介公司是不会给你提供租赁合同的,因为每个公司对合同的管理都有着严格的规定。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