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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租房线上签合同要多久?

231 2024-09-30 12:40 admin

一、南宁公租房线上签合同要多久?

南宁公租房线上到签租赁合同仅10分钟上午9时15分,大厅开始“叫号”,周先生排在首位,他拿着排队号来到“选房区”,再次刷身份证确认是本人到场后,即点击触屏一体机上的选房按钮,房源开始滚动,周先生随机按下停止键,屏幕便跳出抽选到的楼房信息。

此后,周先生移步二楼“合同签到区”,与相关工作人员核验信息,经刷脸确认后,周先生的公租房合同立刻现场打印出来。

签字确认后,周先生就可以到公租房小区物业处领钥匙“拎包入住”。

二、南宁公租房线上申请多久受理?

公租房申请表审核时间一般情况下快的也得2个月左右。

具体的得看各个限段流程的快慢程度来决定。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

(一)受理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二)初审

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三)复审

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

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

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三、公租房摇号后多久签合同?

公租房摇号配租名单公布之后,会公示15日,15日之内无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将发放配租入住通知书。申请人需注意查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入住手续。

  所以只要你摇号通过了,剩下的只要等待15日就会收到通知书,然后办理签约入住。

四、郑州公租房选定后多久签合同?

公租房选房确认后,一般是1个月左右就要签合同。

五、公租房续签合同提前多久通知?

公租房续租需要提前三个月向当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公租房不是普通租房,如果需要续租的话是需要重新进行审核的,只有审核通过才能够进行续租,如果审核不通过的话等到合同到期就必须要搬走,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公租房多久没签合同会被取消?

公租房获得配租资格,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七、公租房选房后多久签合同?

公租房摇号配租名单公布之后,会公示15日,15日之内无异议的,市公租房管理局将发放配租入住通知书。申请人需注意查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入住手续。

  所以只要你摇号通过了,剩下的只要等待15日就会收到通知书,然后办理签约入住。

  重庆公租房签约入住流程

  一、请携带下列材料去签约:

  1、配租确认通知书及入住通知书;

  2、承租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未成年人无身份证为户口页)原件、复印件5份(廉租户需6份)。

八、公租房看房多久后签合同?

公租房选房到入住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入住。一般会有个摇号配租结果的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一般来说会在3个月以内。先说一下从选房开始到入住的大概流程。首先要去社区登记,完成登记后等待选房通知;接到选房通知书就可以去房管局按照规定的时间排队等待选房,选房有的地方是摇号

九、公租房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1、公租房入住后不得增加共同居住人;承租人不得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及文件规定,公租房在分配前已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公租对象分配到公租房以后,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装修或改变原有使用功能以及内部结构。

但是为了基础住房生活的需要,可以使用夹板或者易恢复原状的方式进行房间隔断,但不得拆墙、砌墙等方式对公租房进行改装。如公租对象根据生活需要确需进行装修的,必须征得公租房产权单位同意方可进行。

2、不得擅自转租。公租房签订合同法律条规没有具体的规定,只规定了租用公租房最长不能超过5年,即公租房合同最长的期限不能超过5年,但是在5年之内由租户和公租房管理中心自行决定,法律没有这方面的硬性规定,但是一般签的是1到3年的租房合同。

十、公租房备案需要多久?

一、公租房申请审核要多久

公租房申请后一般能够批复成功的时间规定是:初审 复核 公示,一般都在30个工作日左右(个别行政审批流程简化优化比较好的地区20个工作日左右)。实际操作上因为有系统操作和纸质档案,审批周期大概是2-3个月。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二、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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