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廉租房房屋出租合同
廉租房房屋出租合同 - 保障租赁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
租房是当代社会居住问题中的重要一环。在大城市中,房屋租金高企,给许多人带来了经济压力。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推出了廉租房政策,提供价格相对低廉的房屋供低收入者租用。而廉租房房屋出租合同便是保障租户和房东双方权益的法律文件。
廉租房房屋出租合同是一份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应由租户和房东双方在租赁关系成立时签订。该合同明确规定了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益得到保护。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廉租房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和重要条款。
1. 合同当事人信息
廉租房房屋出租合同应包括租户和房东的详细信息,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对于双方的身份确认和联系沟通非常重要,也是合同有效性的基础。
2. 房屋基本信息
合同中应包含房屋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地址、房屋结构、使用面积等。这些信息能够帮助租户对所租房屋作出合理的判断,并且在出现争议时能够提供依据。
3. 租赁期限和租金
廉租房房屋出租合同应明确规定租赁期限和租金。租赁期限即租户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使用房屋,租金则是租户每月或每年应支付的费用。租赁期限和租金的确定应合理合法,并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4. 押金和租金支付方式
租赁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押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押金是房东作为租户履行合同义务的保障,一般情况下在租赁期满且租户房屋无损时返还给租户。同时,合同还应明确规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确保租户按时支付租金,并避免纠纷的发生。
5. 房屋维修和装修责任
租户在租赁期间对房屋的维修和装修负有一定责任。合同应明确规定租户对房屋内部设施设备的维修责任和范围。同时,租户在房屋内进行装修时应遵守相应规定,并承担可能产生的费用。
6. 违约责任
合同应明确规定当事人的违约责任。例如,租户未按时支付租金或损坏房屋设施设备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中还应明确违约金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以作为双方在违约情况下的补偿手段。
7. 合同终止
合同的终止是租赁关系结束的重要环节。合同应明确规定合同终止的条件和方式,如租赁期满、提前终止等。在合同终止时,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护。
总结
廉租房房屋出租合同是保障租户和房东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通过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关系的良好进行,避免纠纷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可以咨询专业人士。同时,在租赁期间应积极履行合同约定,维护好房东和租户双方的利益。
二、低保户土地出租合同怎么写?
农村土地承包证明模板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村民小组全体村民,同意乙方公司一次性征用本村土地,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及相关政策的规定,现就征用土地相关事项达成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四至界线:该地块位于,东至,西至,南至,北至。
(二)土地面积:该地块长米,宽米,合计面积亩,作为乙方生产、建设、经营场地用途。
(三)土地征用费:征用土地亩,每亩价格元,合计人民币万仠佰元整(¥: )。
(四)付款方式:土地征用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五)其它事项:
1、合同生效后,该地块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改变土地的用途;
2、土地征用后,甲方村民不得阻挡乙方的改造、装修、修建等正常施工,也不能干扰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3、土地征用后,不因乙方的转让、拍卖、承包、合资、扩建而改变或终止本合同;
4、若甲方违反合同,除全额退还乙方支付的征地费外,另赔偿给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可订立补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三、低保借款合同
低保借款合同是指在经济困难等情况下,申请人向有偿帮助机构或个人借款,并以借款合同来明确借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为一种特殊的借款方式,低保借款合同在中国的居民之间越来越常见。
1. 低保借款合同的定义
低保借款合同是经济困难人口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向有偿帮助机构或个人借款,以缓解经济困难的一种方式。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偿还借款,并支付相应的利息和费用。
2. 低保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低保借款合同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借款金额:合同明确借款的具体金额,以及如何计算利息和费用。
- 借款期限:合同规定借款的时间期限,借款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
- 利息和费用:合同明确约定借款所需支付的利息和费用。
- 借款用途:合同规定借款的具体用途,借款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 还款方式:合同规定借款人的还款方式,包括按月还款、一次性还款等。
- 违约责任:合同规定借款人未按约定时间和金额偿还借款的违约责任。
- 其他条款:合同中还包括一些其他的条款,如保密条款、争议解决等。
3. 低保借款合同的重要性
低保借款合同的存在对借款双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1)明确权利义务:借款合同明确规定了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权利和义务,避免了双方在借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纠纷和不当行为。
2)保障双方权益:借款合同保障借款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借款过程中不会受到不公平待遇和权益侵害。
3)加强约束力:借款合同通过约定明确了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加强了对借款人的约束力,促使其按时归还借款。
4. 低保借款合同的注意事项
在签订低保借款合同时,借款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 审慎选择出借人:借款人应仔细选择出借人,确保其合法身份和信誉度。
- 明确借款用途:借款人应明确借款的具体用途,并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 详细了解合同条款: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利息、费用等相关条款。
- 合理规划还款能力:借款人应合理规划自己的还款能力,确保按时足额归还借款。
- 保留借款凭证:借款人应妥善保留借款凭证和相关文件,以备发生纠纷时提供证据。
5. 低保借款合同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个低保借款合同的案例分析: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人
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元
借款期限:12个月
利息和费用:年利率6%,不收取其他费用
借款用途:用于购买家庭日常生活用品和子女教育费用
还款方式:按月等额本息还款
根据以上约定,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10,000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不收取其他费用。借款用途为购买家庭日常生活用品和子女教育费用。甲方按月等额本息方式偿还借款。
6. 总结
低保借款合同在经济困难人口之间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明确了借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借款双方的合法权益。在签订合同时,借款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并合理规划还款能力。同时,借款人也应妥善保留借款凭证和相关文件,以备发生纠纷时提供证据。通过合理的借款合同管理,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达成互利共赢的目标。
希望本文对您在了解低保借款合同方面有所帮助,如有更多疑问,欢迎留言讨论。
四、低保廉租房多久归个人?
低保廉租房多久归个人?
这个房子是不能归根个人的,因为这是属于国家的,只能你做,只能你住多久就能够住多久,等到最后死为止,如果这个廉租房能够给你住的话。为住廉租房的人,纯粹是无车无房无钱的人,所以说他这个只能做,不能够继承,如果能够继承的话,那不就乱了套吗?
五、低保户廉租房通知?
1、低保户可以的申请廉租房,二个互不冲突。低保是向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并需要当地村委会、居委会开具相应的证明。而申请廉租房保障的家庭由户主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携带相关资料,经过初审-公示-审核-然后进行请廉房配租。
2、低保户是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不过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已经向民政部门连续六个月以上,还有比如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另外还有一个条件就是家庭人数为两个人或者两个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如果这些条件都符合的,就可以去申请廉租房。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六、如何置换廉租房合同?
廉租房换房需要经过七个步骤。
(一)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互换的住户持廉租住房调整申请书、《济南市廉租住房租赁合同》、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收入证明、婚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承租的廉租住房小区管片房管员处登记;
(二)初审
廉租住房后期管理单位济南济发房产经营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将廉租住房调换的资料进行汇集,并对相关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初审。
(三)审核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审核配租处负责对经营公司上报的廉租住户互换申请进行审核,审核期限为15个工作日;审核结果由经营公司书面通知申请廉租住房互换的家庭。
(四)公示
审核通过的申请廉租住房互换的家庭的房屋坐落、户型、面积等信息将在保障中心网站、经营公司和廉租房小区公示,直至互换行为结束或申请家庭提出不再互换的书面申请;审核未通过的不再公示。
(五)看房
审核通过的申请廉租住房互换的家庭之间有意向调换房屋时,由经营公司协调双方进行看房。
(六)互换
廉租住房互换,由审核通过的互换家庭之间自主协商,协商一致的共同到经营公司办理调换手续。调换手续包括:1.验房;2.结清各自现承租房屋的各项费用;3.签订廉租住房互换协议书等。
(七)完成
经审核通过的互换家庭完善上述手续后,由经营公司按廉租住房新入户程序办理入户手续,发放钥匙。
七、低保可以长期住廉租房吗?
只要符合申请资格可以长住。
廉租房申请人需要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才能申请。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八、没有低保可以住廉租房么?
只要你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就可以的,申请廉租房条件:
提要:符合廉租房条件,不租房也能领取廉租补贴,积累到一定程度,市民就能用廉租补贴来改善住房条件;夫妻双方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工作,两人在成都连续缴纳5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家庭也可申请限价商品房等。
成都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住房保障工作的意见》,今年将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外地来蓉人员也可申请限价房。
亮点符合廉租房条件,不租房也能领取廉租补贴,积累到一定程度,市民就能用廉租补贴来改善住房条件;夫妻双方在成都市五城区(含高新区)工作,两人在成都连续缴纳5年以上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自有住房的外来从业人员家庭也可申请限价商品房等。
九、低保户死后廉租房归谁?
答:低保户死后廉租房归政府,因为廉租房不是产权房,是由政府帮助,没有生活来源,生体有病,的特别困难的家庭的,所以低保户死后廉租房就由政府收回,廉租房与产权房经适房都不同,产权房是私人出资购买的,产权属私有,经适房产权是政府与私人共有,廉租房完全属政府。
十、低保户廉租房补贴标准?
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标准,按照市场房屋平均租金、住房保障家庭可承受能力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测算,并实行动态管理,适时调整。目前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执行标准为无房户每人每月160元;住房困难家庭每人每月80元,但一个家庭可享受的廉租住房租赁住房补贴金额最高每月不超过800元。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城市居民低保家庭和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等情况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领取货币补贴的家庭应与出租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依据合同约定由户口所在地的市州、县市区房地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定后将货币补贴直接支付出租房屋产权人或产权单位,也可直接支付给被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实物配租标准
1、房屋面积标准
(1)1人户(离异、丧偶)配租单居室。
(2)2人户配租单居(夫妻、同性单亲家庭)或二居室(异性单亲家庭且子女年满10周岁)。
(3)3人户(夫妻及子女、夫妻及一方父母)配租二居室。
(4)4人以上户(两对夫妻、夫妻及两单身同性子女或夫妻及两单身异性子女且年满10周岁、夫妻与子女及夫妻一方父母)配租三居室。
2、配租对象的优先及轮候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原则上按照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但优先配租给以下保障对象:
(1)市政重点工程和旧城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可以纳入优先配租的家庭。
(2)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的低保无房户。
(3)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家庭成员中有属于二级以上残疾、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的重大疾病、重点优抚对象、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家庭,以及经区级以上人民政府认定急需救助的特殊困难家庭。
3、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予安排实物配租。
(1)已租赁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的。
(2)已有继承、受赠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已经达到12平方米的。
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城市廉租住房保障方式有两种:
一是货币补贴,对自行承租住房的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二是实物配租,直接向保障对象提供廉租住房,并按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过程中,采用哪一种保障方式,主要取决住房市场供求关系。当市场上适合保障对象租住的低租金、小户型租赁住房供不应求时,低收入家庭租不到房子,应当多渠道筹集廉租住房房源;当市场供求均衡,租赁住房价格相对稳定,低租金、小户型住房供应充足时,应当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低收入家庭领取补贴后自行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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