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山龚家庄公租房多久能申请下来?
保山龚家庄公租房申请时间根据相关工作进展速度决定,一般需要90天左右才会有最终的公示结果,实际的操作流程中,也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需要长达半年以上的时间期限。
公租房的申领和审阅都是采纳"三审三公示"的方法,都需要经过街道办、区、市这三级部分的审阅和公示,每个申请流程大约需要15个工作日。
二、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公租房位置和面积?
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三、保山公租房有哪些小区?
保山的公租房有南边龚家庄,北边有和平小区,下村公租房。公租房一般指公共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的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
四、保山的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但直系亲属在主城区具有住房资助能力的除外。
公租房申请资料: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1)单身/离异/丧偶的,需民政局婚姻登记机构开具单身证明;
(2)离异人员离婚协议书,房屋财产分割证明(法院判决);
(3)已婚人士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1)有工作单位人员,工作收入证明(申请社区发放)+近12个月工资存折明细/银行对账单(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
(2)灵活就业人员,单位证明(注明:单位地址、电话、联系人);
(3)无业人员,本人书面说明,门栋组长+居民代表证明+居住地社区+街道核实后盖章;
(4)在校学生,出具学生证+在校证明(注明:入学时间,全日制/自修,大专/本科,学制年限);
(5)就业年龄段居民,均须出具有无缴纳社保、医保凭证;
6、房产证明:
(1)户籍地房产证明;
(2)租住房屋的家庭或个人,房屋备案证明(居住地社区警务室办理);
(3)借住亲友房的家庭或个人,a.借住房屋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b.房主户口以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c.居住地居委会开具借住证明(注明亲友关系及时间)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1)如户口与房产证地址不一,需出具同一地址证明;
(2)本市户口迁入满一年,需提供迁出地相关房产证明及房主户口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五、保山小学片区划分报名规定?
一、招生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审核、线上公示。
二、招生对象
(一)年龄
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范围
1.户口在板桥镇板桥社区、北汉庄社区、世科社区、马王社区、高海社区、乌龙社区、唐家村(1、2、3、4组)、小永社区鲁受村、妻贤社区赵官村、青莲社区百忍屯村、好善村的适龄儿童;
2.在板桥集镇务工及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
3.符合相应优待政策监护人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计划
根据隆阳区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指标,2023年板桥镇中心小学一年级新生预计招收7个教学班,学生280人。
四、招生程序
严格按照招生方案,优先满足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办法
(一)户口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
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学校进行现场登记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二)在板桥集镇务工及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
1.在板桥集镇务工及经商人员的随迁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确需在中心小学就读的,学校须入户核实情况。如中心小学学位无法满足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就读,必须服从学校调至镇内较近的学校报名。
2.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监护人用工合同;
(3)用工单位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截止报名时满6个月以上);
(4)租房合同(学校实地查勘);
(5)本人银行工资流水和租房付款证明及水电费凭证(截止报名时满6个月且无间断)。
3.经商人员随迁适龄儿童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监护人营业执照及营业铺面租赁合同(登记时间截止报名时满6个月以上);
(3)租房付款证明及水电费凭证(截止报名时满6个月且不间断)。
4.在板桥集镇务工及经商的区外人员,除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还需提供监护人的暂住证(登记时间截止报名时满6个月以上)
(三)拆迁购房户适龄儿童
因改造拆迁、社区规划、集镇开发等,在板桥集镇购买新住房的监护人适龄儿童,需提供以下材料:
1.户口簿;
2.购房合同;
3.房产证或购房付款凭证。房产为爷爷奶奶则监护人双方需出示无房证明(学校实地查勘)。
(四)优待照顾条件
1.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认定)、孤儿,经相关部门认定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的,可根据实际居住地安排入学。
2.位于板桥镇内的招商引资企业,非板桥镇户籍的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及以上管理人员,符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招商引资等符合优待条件的,按照国家、省、市、区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板桥镇人民政府审核盖章),可根据实际安排入学。
3.板桥镇内机关、事业单位,省、市、区驻板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编制内)直系子女中的适龄儿童(需提供单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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