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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煤矿塌陷区房屋赔偿标准?

263 2024-04-04 15:33 admin

一、2021年煤矿塌陷区房屋赔偿标准?

一、煤矿塌陷区搬迁补偿标准

  针对矿山塌陷区的搬迁问题,国家并没有出台统一的补偿标准,一般是由各省、市根据自己的经济发展水平规定相应的补偿额。我们以安徽省淮北市为例,根据《淮北市采矿塌陷村庄搬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第十二条至十九条规定,村庄搬迁安置补偿的项目主要包括:

  1、搬迁补偿费,包括村民的房屋、压井、墙头、树木等附属设施,其中搬迁安置户人均补偿面积为 25 平方米,单位面积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 600 元,计算公式为:搬迁安置人口数×人均安置面积×单位面积补偿标准;

  2、公益设施费,在搬迁补偿费的基础上还需要补偿公益设施费给集体,标准是搬迁安置补偿家庭部分的17%,用于新村址内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和卫生等配套设施建设。

  3、青苗补偿费,如果矿山塌陷导致周围的耕地沉陷,则针对沉陷的耕地上面的农作物要按照每亩900元进行补偿,其中果园的补偿高于此标准。

  4、集体组织公共用房和企事业单位等拆迁,按照原有建设面积、结构和原有设备的拆迁、安装费,参照现行造价的 80%补偿,新抢建的,一律不给补偿。

  5、拆除费,原有村庄房屋在新村建设完毕后 3 个月内拆除,房屋拆除后由采矿企业按照搬迁户每人 200 元支付拆除费。需搬迁村庄户数及人口认定截止日期为搬迁公告之日,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登记在籍常住农业人口数确定。

  6、原老庄盘土地:原老庄盘土地大于新村址面积的,多余的面积,由煤矿企业按照国家现行征收价格补偿给农民。

  7、土地复垦费,如果矿山塌陷导致土地深陷不超过1.5米且非常用积水的土地,则矿山企业还需要支付土地复垦费,交由土地所有者组织复垦。

  由以上可知,如果是淮北市村民因矿山坍塌而需要搬迁的,村民可以要求以上的补偿款,如果政府或者矿山企业少支付了,村民有权复议或诉讼要求相关部门进行补偿。如果是其他地区,当事人应该先去当地市政府的官方网站上,找关于采矿塌陷区的补偿标准的文件,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对比自己家的情况来分析,最好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协助下进行维权。

  二、搬迁补偿款什么时候发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三、拆迁补偿的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3、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二、石家庄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和流程?公租房的好处?

办理条件

(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户籍满3年。

2.收入条件:经民政部门核定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低收入家庭。

3.住房条件:申请家庭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含合同备案房产)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申请家庭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原有住房被拆迁且置换房产的,在拆迁过渡期内,按拆迁置换前面积核定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置换房产已备案或已交付使用的,按拆迁置换后核定;申请家庭自有住房经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D级危房,不核算房产面积。

4.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含离异、丧偶)须满35周岁。

(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户籍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户籍。

2.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成员全部退休的,不再核定收入。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三)新就业职工

1.户籍(居住)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户籍,或持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居住证。2.收入条件:收入稳定、有能力支付租金。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毕业年限:持有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毕业年限未满5年。

5.社保条件:申请人申请时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取得资格后正常缴纳。

6.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人才绿卡持有人,若按新就业职工家庭类型申请公租房,不受“毕业年限未满5年”限制。

(四)外来务工人员

1.户籍(居住)条件:申请人具有本市矿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户籍,或持有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居住证。

2.收入条件: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区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3.住房条件:同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

4.社保条件:申请人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连续正常缴纳养老保险满6个月,取得资格后正常缴纳。

5.年龄条件:单身申请人须满18周岁。

(五)限制申请的情况

1.离婚未满2年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购买商业用房、写字楼或其他投资性房产的;

3.本市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城中村(城中村改造的社区)男性原村民家庭及享受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的女性原村民家庭不得申请;

4.被计入诚信档案,在限制申请期间的;

5.配租成功家庭放弃入住或退房未满2年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6.申请家庭成员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人员的,不得申请实物配租。

办理材料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未办理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页。

其他证明资料:

1.新就业职工家庭提供申请人的全日制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书;

2.离异家庭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3.D级危房提供市级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

4.拆迁房产提供拆迁协议等证明资料;

5.城中村(社区)女性原村民家庭提供本村(社区)分房待遇相关证明资料;

6.退役军人、烈士遗属、优抚对象、退休、人才绿卡(A卡、B卡、C卡)、特困供养、市级以上见义勇为、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或先进人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市级以上政府引进的特殊人才、省部级以上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复转军人、5A级优秀青年等证明资料。

以上资料需按要求上传影像资料。

各级审核部门均不得额外要求申请人提供其它资料。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主动提供佐证资料的除外。

办理流程

(一)申请受理

城镇低保、低收入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由工作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劳务派遣人员由用工单位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

申请人可登录手机APP上传资料进行线上申请;也可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工作人员协助申请。

(二)初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信息,将申报信息与调档数据进行比对。初审完成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初审通过,进入区级审核。

(三)区级审核

区住房保障部门发动多部门联合信息核查,将核查信息反馈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比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于10个工作日内比对完成,并将比对结果提交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区住房保障部门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结束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公租房的好处

1、公共租赁住房为居民提供可租赁适当房源,这不仅可以引导鼓励居民租房,减轻中低收入群体购买住房的经济压力,而且可以减少“被买房”群体的数量,对抑制过高房价起到积极作用。 2、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中等以下收入群体出租,在保障范围上实现了与商品房的对接。

3、公共租赁住房有益于弥补个人出租住房的不足。

三、邯郸公租房申请条件,邯郸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需资料?

(一)第一类公租房准入条件(城镇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家庭)

1.具有我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申请人家庭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含)以下,即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6974元及以下,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特困供养人员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四轮(含)以上机动车辆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且所在企业的注册资金超过20万元(含)不得申报。

(二)第二类公租房准入条件(城镇低收入家庭)

1.具有我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含)以下,即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26974元(含)以下;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四轮(含)以上机动车辆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且所在企业的注册资金超过20万元(含)不得申报。

(三)第三类公租房准入条件(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1.具有我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的家庭,单身人士申请须年满26周岁;

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含)以下,即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3718元(含)以下;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拥有四轮(含)以上机动车辆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且所在企业的注册资金超过20万元(含)不得申报。

(四)第四类公租房准入条件(新就业无房职工)

1.年满18周岁,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且在当地实际居住;

2.持有大中专及以上院校毕业证,毕业未满8年;

3.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含)以下,即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3718元(含)以下,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4.近三年内在我区务工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6个月(含)以上,或者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5.申请人在我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五)第五类公租房准入条件(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

1.年满18周岁,户口不在我区,持有我区居住证,且在我区实际居住(户口为丛台区、邯山区、复兴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永年区、肥乡区、峰峰矿区的申请人,不需提供主城区居住证);

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主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倍(含)以下,即2021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33718元(含)以下,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

3.近三年内在主城区务工单位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两年(含两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

4.申请人家庭在主城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或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为企业法人、股东、注册个体工商户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方式及申请相关表格领取在本年度住房保障受理公告发布后,申请各类公租房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后注册申报(线上申请)。

申请人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申请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本市主城区户籍的,应以本市主城区户籍方作为申请人申请。

申请前四类公租房的,通过“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选择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申请第五类公租房的,通过“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向务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用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与实际务工地址不一致的,按营业执照注册地进行申请。

情况特殊无法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可采取“线下申请”方式,根据申请类型到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领取表格并填报。

前三类申请租赁补贴家庭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规定资料申报。

三、提交材料按照省住建厅、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证办理”工作要求,我区公租房申请材料如下:

(一)线上申请: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拍照上传;

2.申请家庭的户口簿首页,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页拍照上传;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军人退役证》、《毕业证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不能网上联审联查的个人证件拍照上传;

4.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二)线下申请:1.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

2.申请家庭的户口簿首页,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户口页;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军人退役证》、《毕业证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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