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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租房小孩上学如何办理?

103 2024-04-03 21:11 admin

一、南宁租房小孩上学如何办理?

决定在南宁发展和计划孩子在南宁读书后,要提前去所属派出所办理居住证,办理居住证需要拿租房合同,和自己的户口本,工作时要和老板签订合同,租房要和房东签的租赁合同,双方父母的户口本,如果双方父母不在同一本户口本的则需要提供双方父母的户口本。

二、在南宁有购房合同办居住证可以吗?

1 可以办理购房合同办居住证。2 在南宁购房合同办居住证是可以的,因为购房合同是居住证申请的一项必备材料。购房合同可以证明你在南宁有固定的住所,符合居住证的申请条件。3 购房合同办居住证的好处是可以享受到居住证的各项便利,比如在南宁购房合同办居住证后,可以享受到在南宁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此外,购房合同办居住证也可以为你提供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方便你在南宁生活和工作。4 总之,在南宁购房合同办居住证是一种不错的选择,可以为你提供更多的便利和稳定的居住环境。

三、南宁公租房续签流程?

南宁公租房续签的流程:公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向原申请所在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产权单位收齐相关申请材料后,报送到承租家庭原申请户籍所在地各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并接到家庭申请材料2个月内,组织街道办事处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完成家庭资格复核工作,书面告知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单位。

四、南宁市公租房报名后怎么入围?

南宁公租房是排号入围的。只要有房源放出,有资格证的就可以去报名选房,选房入围之后会有一星期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就有短信下发到主申请人的手机,告诉你什么时候开始选房。这时候你就可以去入围的小区看环境再决定要不要选房入住。决定入住了就等摇房号了。摇到房号十天之内就签合同交费,超过时间不签合同就被取消资格证,两年不能申请公租房。之后十五天之内要去小区物业办理入住手续,超时不办理入住也是被取消资格证的。

五、2021年南宁公租房申请要什么手续?

1、申请人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及申请书;

2、区住房保障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公示15天;

3、市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通过后公示15天;

4、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列入轮候册;

5、申请者摇号选住房并签订协议。

六、南宁不补交社保基数差,就不能申请公租房吗?

南宁市2021最新申请公租房条件

一、南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二、南宁市非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农村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南宁市2021最新申请公租房流程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法。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主动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南宁市2021最新申请公租房材料

1、应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就业单位营业执照等;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现居住状况证明及上年度收入和财产证明;

3、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公安部门出具的车辆登记证明;

5、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证明。

七、居家隔离可以租房子住吗?

疫情期间还可以租房子住,但是租户在签订租房合同之后需要第一时间向社区或者物业进行登记备案。各地对疫情期间出租房屋做好相关的登记、防护工作也有相应的规定。

根据规定,疫情期间可以进行适当减免房租。

不可抗力属于法定的免责事由,不归责于当事人,因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因此,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是直接免责,并通过变更或解除合同解决不可抗力带来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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