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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茶叶卫生许可证?

126 2024-03-08 18:26 admin

一、如何申请茶叶卫生许可证?

开卖茶叶的店需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还需要办理其他证件:健康证、上岗证、工商证、税务证等,如下:

1、申办人带着身份证、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健康证、卫生许可证;

2、带着3张一寸相片、健康证、卫生许可证、身份证、房屋产权证(合同租赁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当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

3、带着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有效印章到当地税务部门办理登记、领取税务证。

二、我该怎么提醒租客注意卫生?

签租房合同是租房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作为租客,在签合同前一定要注意查验房东房产证、签合同时注意付款方式、租赁起止日期、押金金额等。最重要的是签合同后验收房子,做好物业交割。

签合同前,该注意什么?

1. 通览合同

签订合同前,租客应仔细阅读合同各项条款,若有没能清楚的表达或保护自己的权益的,可在末尾“其他约定事项”或合同附件中说明。

2. 交验证明

签订合同前,无论是通过中介找的房子还是房东直租,租客都应当要求房东提供房屋权属证明,即

房产证

或其他能证明房屋归属权的材料。尤其是自己直接和房东签合同时,少了中介这一把关过程,一定要查看房产证,并确认房子是否有抵押。

如果房东无法提供房产证或其他证明归属的材料,则尽量不要与其签合同。另外,如果房子已经抵押出去,应当要求房东提供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声明。

一般情况下,有抵押的房子会在房产证“附记”或物业地址所在页面下方表明已经抵押字样,查看房本的时候要注意仔细看。

图为有抵押的房产证图

签合同时,该注意什么?

1. 租赁期限

在签合同时,除了写清楚租赁时间和日期,交房日期和交房条件也应协商写清楚。

2. 租客应承担的费用

根据协商好的付款方式填写,“租金总计”为合同期租金的总计。填写租金及押金金额时,必须

大写

。另外对于租金、押金的支付方式和金额也应做好约定,在合同中清晰呈现。通常一次性付款越多,房租会有一定优惠。如果房东不提,一定要自己提。

图为租赁合同中对于租金和押金的约定

除租金和押金,租客还要承担因出租和使用产生的费用,包括

水电燃气

、卫生费等。其中新小区卫生费会包含在物业费里,一般房东一并就交了。

老小区卫生费由租客承担

。另外,如果房子是

自采暖,采暖费

由租客承担。房子在使用过程中的,

人为损坏维修费用

也要由租客承担。

3. 违约责任

租客有以下行为房东有权

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所以一下几点一定要注意:

(1)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十日。

(2)欠缴各项费用的金额相当于一个月房屋租金。

(3)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4)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

(5)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损坏并拒不赔偿。

(6)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碍他人正常工作、生活。

(7)未经房东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

4. 落款

落款处需要

租客亲笔签名

,委托人签字时需在委托人签字处填写:XXX代,合同签字盖章即生效。如果此项交易委托中介公司,经纪持证人员应在落款内签字、盖章,并注明经纪资格证书编号。若是以

公司名义租房

,需在

落款处加盖公司公章

5. 其他注意事项

总体来说,签租房合同时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

签合同后,该注意什么?

1. 续租要求

如果租客在租期满后想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房东提出续租要求,双方就下一年租期、租金协商好后,重新签订合同。下图为租赁合同中对续租的约定,一般为一个月(30日)。

2. 转租或退租

在租房期间,租客如果想转租,需有房东书面同意,要签署《同意转租确认书》。

如果房子在租期间,租客不想租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房东说明情况。这种情况下一般属于租客违约,房东将不退还所交押金(另有约定的除外)。

以上就是租客在签租房合同时该注意的问题,在具体签合同时如果委托中介,应严格按照经纪人提醒正确填写,如果是自己直接和房东签合同,自己从住建委官网下载好正规的合同,叫上有经验的朋友陪同,以防上当受骗。

三、承包医院清洁卫生是怎么结算?

需要看你与医院签订的合同是怎样协议的。

可以为一个月结算一次,如果是临时工的那种,也可以用日结算 一般月结算的那种,可以为现金支付也可以用银行支付,不过一般这种情况,一般都是直接用现金支付的。

四、卫生职业道德建设具体内容有哪些?

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改善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特制定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

医德,即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是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思想品质,是医务人员与病人、社会以及医务人员之间关系的总和。医德规范是指导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思想和行为的准则。

第三条 医德规范如下: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第四条 为使本规范切实得到贯彻落实,必须坚持进行医德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认真进行医德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 各医疗单位都必须把医德教育和医德医风建设作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作为衡量和评价一个单位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

第六条 医德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理论联系实际,注重实效,长期坚持不懈。要实行医院新成员的上岗前教育,使之形成制度。未经上岗前培训不得上岗。

第七条 各医疗单位都应建立医德考核与评价制度,制定医德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定期或者随时进行考核,并建立医德考核档案。

第八条 医德考核与评价方法可分为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科室考核和上级考核。特别要注重社会评价,经常听取患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九条 对医务人员医德考核结果,要作为应聘、提薪、晋升以及评选先进工作者的首要条件。

第十条

实行奖优罚劣。对严格遵守医德规范、医德高尚的个人,应予表彰和奖励。对于不认真遵守医德规范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经教育不改者,应分别情况给予处分。

第十一条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院、诊所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科室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也要参照本规范的精神执行。

第十二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各医疗单位可遵照本规范精神和要求,制定医德规范实施细则及具体办法。

第十三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五、2021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

上海实施方案如下。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做实、做优、做强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我们制定了《关于推进本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贯彻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推进健康上海建设,进一步夯实基层卫生健康服务网底,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健康为中心,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人民生命健康,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基础上,稳步扩大签约覆盖,持续提升服务内涵,不断夯实配套保障机制,推进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构建以家庭医生制度为基础、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智慧化、高质量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到2025年,本市常住居民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45%以上,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老年人签约服务覆盖率,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0%以上,签约重点人群社区就诊率达到60%以上。到2030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签约重点人群社区就诊率达到65%以上。到2035年,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75%以上,基本实现家庭全覆盖,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签约重点人群社区就诊率达到7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以签约覆盖为基础。合理确定签约覆盖目标,在基本覆盖重点人群基础上,逐步拓展在职、在校等功能社区签约人群,促进签约覆盖面逐步扩大,签约居民感受度持续提升。

以做实服务为核心。推进分层分类签约服务,坚持中西医并重,不断提升“全专结合”医疗服务和“医防融合”健康管理服务能力,促进签约居民获得便捷、优质、连续的家门口医疗健康服务。

以优化模式为重点。通过互联网等载体,利用技术赋能,推动签约服务模式创新,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渠道、空间和内容。

以资源协同为支撑。促进各类资源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平台汇集与整合。加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与政策协同,完善签约服务激励和保障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签约覆盖

继续推进“1+1+1”医疗机构组合签约,签约对象为本市常住居民,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贫困人员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重点人群。

1.拓展签约渠道。不断夯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专窗、诊间、上门服务等作为签约服务主渠道,推进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签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落实重点人群应签尽签。结合老年人健康管理、医养结合、长护险评估、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健康促进等服务,同步开展签约。持续引导残疾人在接受社区康复、居家健康服务时签约。鼓励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养老顾问咨询服务内容。探索将签约服务纳入养老机构服务基本流程。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库与慢病管理信息库对接,利用社区健康管理中心、智慧健康驿站、“上海健康云”APP等平台,优化慢病患者及风险人群签约。发挥家庭医生贴近老年病人、了解健康状况的优势,进一步推动支持家庭医生参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加强对评估和失能老人健康服务的指导。(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市残联、市医保局)

3.推进功能社区签约覆盖。鼓励各区探索以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商务楼宇、校园等功能社区人群为签约对象。分别制定在职人群、在校学生签约服务包,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内设医疗机构、学校卫生室医务人员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分别为在职人群、在校学生提供签约服务。(牵头部门:市总工会、市教委、市卫生健康委)

4.促进以家庭为单元签约。制定“家庭版”签约服务包,以现有签约居民为基础,支持家庭医生与居民以家庭为单元签订服务协议,促进形成签约服务家庭联动效应。(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二)丰富服务内容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功能与基本服务项目,按照相关业务规范,落实基本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强化服务内涵,推动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

1.加强健康管理。建设社区健康管理中心,每年对签约居民开展一次健康评估,分析签约居民主要健康风险与需求,制定针对性健康管理方案。加强对签约居民疾病风险的早期筛查与干预,提高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疾病早期发现比例。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加强体医结合,提高健康素养,引导居民践行“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提高诊疗能力。在全科服务基础上,拓展康复、护理、儿科、安宁疗护、口腔等专科专病服务功能。加强全专结合,提升社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增强签约服务的连续性、协同性和综合性。(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3.保障用药需求。落实基本药物制度等政策,逐步统一辖区内、医联体内医疗机构慢性病用药品种。对慢性病患者开具处方时首选基本药物,继续做好便捷用药服务。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独立或联合上级医疗机构开设药学门诊,推进社区临床药师纳入家庭医生团队。鼓励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老年人、孕产妇、儿童等重点人群开展上门居家药学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医保局)

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家庭医生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协同专业条线,落实社区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保障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期间社区居民基本诊疗、用药等基本健康服务需求。(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5.加强中医药服务。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场地建设,积极创建中医药特色示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家庭医生团队应配备1名中医医师或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医师,提供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性中医药健康服务,推进家庭医生团队提供至少针刺、推拿、拔罐、艾灸等4类6项中医药技术方法。加强为老年人、孕产妇、儿童、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重点人群和亚健康人群提供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牵头部门: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

6.探索多元服务内容。在提供社区卫生基本健康服务的基础上,支持家庭医生团队结合签约居民健康评估结果,提供多层次、多元化、多渠道的针对性健康服务。通过多方资源整合与协同,不断满足签约居民多样化的健康服务需求,提高签约居民感受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三)优化服务方式

1.推行弹性服务协议。根据居民需求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实际,在每年确认签约关系基础上,对于保持连续签约关系2年及以上的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可续约签订2-3年有效期的服务协议。(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加强主动健康指导。结合签约居民健康服务需求,通过面对面、电话、社交软件、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形式,家庭医生应每季度至少主动联系一次签约居民,提供针对性健康指导与干预,增加互信互动,发展长期稳定的服务关系。(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3.深化下沉式服务。家庭医生团队应定期下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以及社区活动中心、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社区公共场所,因地制宜开展各类健康服务。以家庭病床为载体,为符合条件的行动不便、失能失智老年人、残疾人等人群,提供居家、上门治疗等服务,推进康复、护理、心理、营养指导、检验检查等逐步纳入家庭病床基本服务项目,提升居家健康服务内涵。(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4.优化数字化服务。推进“便捷就医服务”数字化转型,建设门诊智能分诊导诊系统,并对接门诊预约系统,引导签约居民精准就医;建设智能诊后随访系统,优化诊后随访管理。完善市级“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支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注互联网诊疗方式。在医联体牵头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中心,向医联体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远程会诊、影像、超声和心电诊断、查房、培训等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四)完善支撑保障机制

1.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平台建设。各区应根据《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持续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开展机构补点建设与升级改造。到2030年基本实现区内所有机构布局、服务功能、面积设置、设施设备等达到标准。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建设,优化智慧健康驿站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2.夯实家庭医生团队建设。继续加强全科医学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转岗培训等,优化家庭医生临床诊疗能力和全科理念、知识、技能培训体系。到2030年全市常住人口全科医生配置达到5名/万人,合理配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护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通过科室共建、多点执业、人才交流、医联体内骨干人员双聘等途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也可探索社会工作者、健康管理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家庭医生团队,丰富家庭医生团队内涵。在科研立项、评奖推优等方面向家庭医生倾斜。(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强优质医疗资源联动支撑。在市、区级医疗机构设立专门部门,对接实施签约居民优先服务。继续实施优先预约,市级医院门诊号源按照“两个50%”原则向家庭医生开放,并对预留资源进行动态跟踪、按需调整。探索优先就诊,对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院的签约居民,上级医院可对其现场候诊予以优先安排。探索优先检查和优先住院,各区应统筹区域性医疗中心与医联体医疗资源,实现家庭医生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签约居民直接开具上级医院适宜检查项目,预约相关科室住院床位。在将家庭医生制度实施情况纳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基础上,逐步增加考核权重,推动分级诊疗。(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

4.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引导作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优先向促进分级诊疗、体现技术价值的项目倾斜,在确保技术路径清晰、诊疗服务规范的基础上,合理确定社区康复、护理、互联网诊疗(健康服务)等项目价格。深入推进多元复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不断优化医保支付激励约束机制。(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

5.优化签约服务激励机制。在不断扩展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基础上,建立完善签约服务费标准合理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将不低于70%的签约服务费用于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人员的薪酬分配,考核经费在考核后拨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在绩效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对参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家庭医生,加强签约服务激励。探索基于提供服务的不同内容与内涵,以项目方式,支持家庭医生团队为养老机构等功能社区提供服务。(牵头部门: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市残联)

6.发挥社会资源整合作用。鼓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企事业内设医疗机构、诊所等社会办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将符合条件的诊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等类别专业人员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家庭医生也可通过多点执业等方式,参与第三方社会机构提供健康服务。(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7.加强信息化技术支撑。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管理系统,加强签约服务管理。基于市、区健康信息平台,推动签约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信息归集,推进电子健康档案向签约居民个人开放。加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数据互联互通互认,畅通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管理系统与医疗机构诊疗系统、基本公共卫生系统的数据通道。积极推广应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8.加强三级质控网络管理。依托上海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控中心,持续强化签约考核,将签约覆盖与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就诊流向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利用信息化手段和居民回访等方式,定期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家庭医生开展监督评价。考核结果同签约服务经费拨付、绩效分配等挂钩。(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配合部门:市财政局、市医保局)

9.加大宣传与社会引导。推进签约服务作为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加大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实施家庭医生(团队)评优争先,注重挖掘服务质量好、群众认可度高的家庭医生典型模范,树立家庭医生正面形象。各类表彰和评优评先要向家庭医生团队适当倾斜,持续提高全社会对家庭医生等社区医务人员的认可度和信任度。(牵头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明办)

四、组织实施

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区政府要发挥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运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主体责任。各区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各区财政、医保、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文明办、工会、残联等部门,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区工作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不断扩大签约服务覆盖面,促进签约服务质量和满意度持续提升。

六、租客生病赔偿标准?

租客生病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标准,通常会根据具体的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来确定。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一些考虑因素:

1. 租赁合同条款:首先,您需要仔细检查租赁合同中是否涉及租客生病的责任和赔偿事项。有些合同可能会明确规定房东在租客生病时需要承担责任,而其他合同可能没有相关规定。

2. 房屋条件:如果租客生病与房屋条件不佳有关,例如存在严重的霉菌污染、有毒物质泄漏或建筑结构问题等,房东可能被认为有责任,并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

3. 疾病原因:另外,如果租客生病是由于房东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例如未及时修理损坏的水管导致水质不佳,或未清理卫生间等导致细菌滋生,房东也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租客生病是否需要赔偿以及赔偿标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当地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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