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帮朋友的朋友用自己的身份证租房子适用这一条)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此外,如果朋友的朋友在该出租屋内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部门第一个找到的犯罪嫌疑人就是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
上一篇:返回栏目
下一篇:没有登记居住信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