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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贷款合同缺乏利率条款怎么办?

159 2024-09-21 08:57 admin

一、商业贷款合同缺乏利率条款怎么办?

商业贷款合同一般是借款人与贷款机构之间签订的一份合同,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商业贷款合同中,利率条款是重要的一部分,它决定了借款人需要支付的利息。

为什么商业贷款合同需要明确利率条款?

商业贷款是以利息为基础的一种借贷行为,利率是借款人用钱的成本,也是贷款机构的收益来源。因此,明确利率条款能够保证双方在借贷过程中的权益。

合同缺乏利率条款可能带来的问题

1. 不确定利息支付金额:如果商业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利率,那么借款人就无法准确知道自己需支付的利息金额,这可能导致借款人在还款时面临困难。

2. 法律问题:商业贷款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如果合同缺乏利率条款,那么在出现纠纷时,无法依据合同明确的利率条款进行争议解决。

应对措施

如果商业贷款合同中缺乏利率条款,借款人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1. 与贷款机构协商:首先,借款人应与贷款机构联系,提出希望补充利率条款的要求,并协商达成一致。双方可以参考市场利率或者其他类似贷款产品的利率作为参考。
  2. 签订补充协议:在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明确商业贷款合同的利率条款。补充协议应包含双方的姓名、借款金额、利率等关键信息。
  3. 保留书面证据:在补充协议签订后,借款人应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以备将来发生纠纷时使用。

总结

商业贷款合同中缺乏利率条款可能会给借款人和贷款机构带来一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借款人应与贷款机构积极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来明确利率条款,并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本文对您在商业贷款方面的了解有所帮助。

二、房屋租赁合同重要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的重要条款包括:租赁期限:确定租赁的时间段,包括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租金和支付方式:明确每月租金数额,以及支付方式,如现金、银行转账等。押金和退还方式:明确押金的数额、支付方式和退还方式,以防损坏房屋或逾期不交租金时作为赔偿。房屋用途:明确房屋的使用目的,如居住、商业等,并确保用途符合合同约定。维修和维护:确定租赁期间房屋的维修和维护责任,如由谁负责日常维护和修理。保险和赔偿责任:明确保险责任和赔偿方式,以应对意外事故和自然灾害。违约责任:规定违约情况和相应的处罚措施,以约束双方的行为。解除合同的条件和程序:明确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以便在必要时终止合同。其他条款: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添加其他与租赁相关的条款,如允许宠物、限制居住人数等。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请仔细阅读每一条款,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保障。如有疑问或需求,请与律师或法律顾问咨询。

三、重要!买房合同注意“自行约定”条款?

买房合同既是购房者购房凭证,也是未来购房者维权的法律依据。签合同有很多细碎的注意事项,但是最重要的,是要看清里面的各种“自行约定”条款。 市场上存在很多关于房产的纠纷,为达成成交,有时置业顾问会对购房者做出很多承诺,很多人是因为这些承诺才掏钱买房。但是这些承诺如果写不进合同,就仅仅是过眼云烟。 购房合同为统一模板内文难修改 买房合同签订流程其实非常简单,购房者缴纳完首付之后,开发公司给予购房者一个购房凭证或者纸质合同,购房者到银行验证完个人征信后,开发商则会同购房者签订网签合同,购房者凭借网签合同和首付缴纳的收据到银行办理贷款,自此一个购房合同签订完毕了。 很多购房者在填写购房合同时,会对里面的部分条款产生异议,想进行细节上的修改。通常此时置业顾问会告知,此份合同是不能修改的,购房者唯一能做的就是签字、按手印。但是又有多少购房者能认真的读懂合同呢?合同又是否能修改呢? 一般的购房合同都是经过房管局审核通过的,在项目开始运作之前,开发企业就得将合同及合同附件的内容交给房管局的监管部门进行审阅,当审阅通过后就可生效。但在合同签订的过程当中是不能够对里面的条款进行修改的,购房合同签订的基础不是建立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所以没有修改空间的。 内部合同不具法律效力 购房者在缴纳首付款之后与网签之前其实还存在多签一份合同的情况。在无法确认购房者贷款是否能通过的前提下,开发企业收下首付款之后都会和购房者签订一份开发商自己的内部合同。这份合同通常不受法律保护,只是对购房者缴纳首付款提供文字上的证明而已。此时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的权益是无法受到国家保护的,因为此份内部合同在签订的时候就已经不符合法律规定。当购房者确定可以贷款之后,开发商会将之前和购房者签订的内部合同收回,此时会给购房者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网签合同,这份才是购房者手中最终的合同。 说得再好合同里没有也白搭 一个好的置业顾问,不仅是销售能手,更是一位心理咨询师。通过简单几句话,就可以大体知道来访者的经济实力、购房需求和此单的成交概率,所以很多置业顾问话都会讲到你的心坎里,你高高兴兴的就把房子给买了。但是置业顾问的很多说辞都是不会体现在购房合同里的,比如说交房时间、后期的物业管理、学校配套等等,所以在购房时,不要把置业顾问的话理所当然的就当成合同里的某个条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多留意合同里是否有置业顾问当初向你承诺的那些事情,如果确定合同中不会体现,那您就得多留个心眼了,房子到底买还是不买。 所以购房者在购房以前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多准备一些对自己有力的证据,这样一旦未来发生纠纷,购房者还可以进行自我维权,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购房合同附件要看好 有过买房经验的都知道,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通常置业顾问都会催促你抓紧时间签字,当你细看条款的时候,置业顾问也会说条款都不用看,也不能修改,你只需要签字盖章。虽然购房合同是经过房管局审核的统一模板,但是在附件中或许会存在你没注意到的霸王条款。 市民王女士就遭遇过霸王条款的事情,当初购买的是期房,面积为113平米。但是当交房的时候开发商却说再补交一部分房款之后才能拿到钥匙,开发商的依据是房屋实际面积为121平,超出原购房面积8平米。这样一来王女士就要多支出房款和契税等费用合计7万余元,王女士当场就拿出了购房合同,翻到了“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一页,上面明确标明商品房交付后,若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误差在3%以内部分的房款由买受人补足,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王女士根据这一条款要求对方承担相应义务,不料对方以紧接着的“双方自行约定”中的一条“产权登记面积以有关部门核定为准”,推脱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是签订合同时公司以外人员核定错误导致,与公司无关,因此不负任何责任。 法律知识缺乏,使得购房者根本读不懂合同里的条款。一份正规的购房合同几乎都在20页左右,任何一个普通人都难以在较短的时间里,读懂读透里面的具体细则,所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购房者基本都属于被动方。购房合同在售楼处都是应该进行公示的,跟开发商在售楼处公示五证一样,但是很多售楼处都没有将合同进行公示。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2-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四、合同必备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如果当事人是自然人,其住所就是其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其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如果当事人是法人,其住所是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如果法人有两个以上的办事机构,即应区分何者为主要办事机构,主要办事机构之外的办事机构为次要办事机构,而以该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法人的住所。

2、标的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标的是一切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条款。合同中应清楚地写明标的的名称,以使其特定化。特别是作为标的的同一种物品会因产地的差异和质量的不同而存在差别时,更是需要详细说明标的的具体情况。例如,白棉布有原色布与漂白布之分,因此如果购买白棉布,就必须说明是购买原色布,还是漂白布。

3、数量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选择共同接受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并允许规定合理的磅差和尾差。

4、质量

标的的质量主要包括5个方面:第一,标的物的物理和化学成份;第二,标的物的规格,通常是用度、量、衡来确定的质量特性;第三,标的物性能,如强度、硬度、弹性、抗腐蚀性、耐水性、耐热性、传导性和牢固性等;第四,标的物的款式,例如标的物的色泽、图案、式样等;第五,标的物的感觉要素,例如标的物的味道、新鲜度等。

5、价款或者报酬

价款是购买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应当支付的代价,这两项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应予以明确规定。在大宗买卖或对外贸易中,合同价款还应对运费、保险费、装卸费、保管费和报关费作出规定。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当事人可以就履行期限是即时履行、定时履行、分期履行作出规定。当事人应对履行地点是在出卖人所在地,还是买受人所在地;以及履行方式是一次交付,还是分批交付,是空运、水运还是陆运应作出明确规定。

7、违约责任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致损的赔偿方法以及赔偿范围等。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约定在双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是仲裁解决、还是诉讼解决买卖纠纷。当事人还可以约定解决纠纷的仲裁机构或诉讼法院。

另外,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五、合同条款等级?

根据合同条款的地位和作用,合同条款主要有以下几条:

1、必备条款和非必备条款

所谓必备条款又称主要条款,是指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特别约定所必须具备的条款,缺少这些条款将影响合同的成立。所谓非必备条款又称普通条款,是指合同的性质在合同中不是必须具备的条款,即使合同不具备这些条款也不应当影响合同的成立,如有关履行期限、数量、质量等条款在缺少这些条款情况下,完全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填补漏洞。《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等八项条款,有的学者称这是合同的提示条款,这些条款中有的是合同必备条款,有的是非必备条款。

2、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是指由一方为了反复使用而预先制订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非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3、实体条款和程序条款

凡是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所享有的实体权利义务内容的条款都是实体条款。如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的规定等都是实体条款。而程序条款主要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规定的履行合同义务的程序及解决合同争议的条款。

4、有责条款和免责条款

有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在合同约定的当事人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条款,即违约条款。免责条款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除排除或限制其未来责任的条款。

二、合同条款的类别有哪些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若欠缺即合同不成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的并不都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但第1项规定的当事人条款和第2项规定的标的物的条款属于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时使法律直接规定的。当法律直接规定某种合同应当具备某些条款时,这些条款就是主要条款。例如,《民法典》要求借款合同应有币种的条款(第六百六十八条第2款),该条款即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当然由合同的类型和性质决定。按照合同的类型和性质的要求,应当具备的条款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例如,价款条款是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却不是赠与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主要条款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产生。例如,买卖合同中关于交货地点的条款,如一方提出必须就该条款达成协议,它就是主要条款;若双方均未提出必须在某地交货,则该条款不是主要条款。

(二)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包括以下类型:

1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例如,关于包装物返还的约定和免责条款等均属此类。

2、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英美民法典称之为默示条款。它包括以下内容:

1.该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及作用所必不可少的,只有推定其存在,合同才能达到目的即实现其功能;

2.该条款对于经营习惯来说是不言而喻的,即它的内容实际上是公认的商业习惯或者经营习惯;

3.该条款是当事人系列交易的惯有规则;

4.该条款实际上是某种特定的行业规则,即明示或者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在行业内具有不言自明的默示效力;

5.直接根据法律规定而成为合同条款。

3、特意待定条款。这是当事人有意将其留待以后谈判商定的,或者由第三人确定,或者根据具体情况加以确定的合同条款。它不妨碍合同的成立。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中,对合同中必备的条款做出了严格的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可以多加参考。对于合同中的主要条款,若是有所缺少的话,则会直接导致合同不成立。要注意,《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的第1项规定的当事人条款和第2项规定的标的物的条款属于主要条款,其余的并非都是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什么是合同的明示条款,暗示条款?

明示条款,是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权利义务。默示条款,是未经当事人确定而对他们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权利义务。合同条款与单纯陈述之间的区别,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1.如果这种陈述是合同条款,则通常赋予对方以清偿权;还可能赋予对方以取消(解除)合同的权利。

2.如果这种陈述只是单纯的陈述,一般只赋予对方以取消(解除)合同的权利。

七、合同的可备条款和必备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在必备条款中,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是核心内容。要求内容明确、具体,特别要写清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具体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的具体金额和劳动报酬的组成。

可备条款有:(一)试用期。(二)培训和最低服务年限的约定。(三)用人单位安排、提供培训相关费用约定。(四)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

八、合同专用条款和通用条款的区别?

二者的区别是:通用条款是此类合同普遍适用的合同原则和条件,通俗讲就是不管和谁签,不管什么具体项目都适用的条款;而专用条款则是需要明确的具体项目名称以及需要双方具体协商的条款,如商品名称,单价,货款支付时间和方式,违约责任等等。

九、租房合同模板及其重要条款解析

租房合同模板及其重要条款解析

租房合同是承租人和房东之间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它是租赁关系的基础,对于双方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签署租房合同之前,租房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自己了解并同意合同中的各项条款。

对于很多人来说,租房合同的内容可能比较复杂,难以理解。为此,我们提供了一个简单版本的租房合同模板,帮助租房者更好地了解合同的基本结构和重要条款。

租房合同模板

以下是一个简单的租房合同模板,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合同标题:租房合同

  • 合同双方:承租人(姓 名)和房东(姓 名)
  • 租赁房屋:房屋地址、房屋概况
  • 租期:开始日期至结束日期
  • 租金及支付方式:每月/季度/年度租金金额及支付方式
  • 押金:押金金额及返还条件
  • 违约责任:租房者和房东的违约责任
  • 维修责任:租房者和房东的维修责任
  • 其他条款:其他双方协商一致的条款
  • 合同生效:签署日期及双方盖章

重要条款解析

以下是租房合同中几个重要条款的解析:

租期

租期是指承租人将房屋从房东处租赁的时间段。在合同中明确写明租期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避免出现理解上的歧义。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是指承租人每月/季度/年度需要支付给房东的金额。同时,合同中应明确支付租金的方式,比如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

押金

押金是指承租人在入住时需要向房东支付的一笔金额,用于保证租赁期间的各项费用和物品的安全。合同中应明确押金的金额及退还条件。

违约责任

合同中应规定租房者和房东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的定义、违约的后果和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

维修责任

合同中应明确租房者和房东的维修责任。例如,对于一般的维修和日常保养,由租房者承担;而对于一些大额修缮费用,由房东承担。

总结

租房合同是保障租房者和房东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通过本文提供的租房合同模板和重要条款解析,希望能够帮助租房者更好地理解和处理租房合同相关事宜,减少纠纷发生的可能性。

如果你需要签署租房合同,建议在签署之前进行充分的了解和沟通,确保双方都清楚合同内容并同意其中的条款。这样可以保证租房过程的顺利进行,同时也能提高租房者和房东的满意度。

感谢大家阅读本篇文章,希望能对你的租房合同相关问题有所帮助!

十、签了商场合同霸王条款怎么办?

如果您签了商场合同之后发现合同包含霸王条款(即对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对霸王条款的规定,以了解自己的权利。

2. 给商场方发送信函:您可以给商场方发送书面信函,表明自己的异议,要求商场方修改合同,删除霸王条款。

3. 当面谈判:如果商场方愿意当面协商,您可以与商场方进行面对面谈判,以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方案。

4. 请律师帮助:如果商场方拒绝针对霸王条款进行修改,您可以请律师帮助,以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合同之前,您应该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与商场方进行充分沟通和确认,确保合同内容公平合理,避免签订含有霸王条款的合同。如果已经签订合同,就需要尽快采取措施处理。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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