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明确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暂列金用于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暂列金额应按发包人的要求使用,一般发包人的要求应通过监理人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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