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6 13:33 点击:3
近年来,随着虚拟货币的兴起,“挖矿”活动曾一度成为全球资本追逐的热点,出于能源安全、金融稳定及环境保护等多重考量,我国政府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政策经历了从默许到严格限制的转变,当前“挖矿虚拟货币”是否属于限制类产业?这一问题需要结合政策文件、行业现状及监管逻辑综合分析。
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并非一成不变,在2017年之前,由于区块链技术处于早期探索阶段,挖矿活动尚未形成规模,政策层面未明确禁止,但随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价格飙升,挖矿产业迅速扩张,导致能源消耗激增、金融风险累积,且部分挖矿活动涉及非法交易、逃税等问题,监管逐步收紧。
2017年:首次定性为“禁止类”
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指出“本公告发布后,各类代币发行融资活动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当做出清退等安排”,并将“为代币发行融资提供支持服务的主体”列为限制对象,虽然未直接点名“挖矿”,但挖矿作为虚拟货币发行和流通的基础环节,已开始面临 scrutiny。
2021年:全面清退与限制类明确
2021年5月,国务院金融委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随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正式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淘汰类”产业,同年9月,发改委等十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包括挖矿)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要求“全面清退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2023年:持续强化监管,严防反弹
尽管挖矿活动在国内已基本清退,但部分地区仍存在死灰复燃现象,2023年,工信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多次强调,要“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并将挖矿能耗纳入节能考核,进一步巩固了“限制类”甚至“淘汰类”的政策定位。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虚拟货币“挖矿”被明确列为淘汰类产业,淘汰类产业是指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这一分类的依据主要包括:
尽管“淘汰类”比“限制类”的监管要求更严格(淘汰类需限期淘汰,限制类允许存在但限制发展),但在实际操作中,虚拟货币挖矿已通过“全面清退”政策实现了事实上的“禁止”,其定位可理解为“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
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严格限制,并非否定区块链技术本身,而是基于多重维度的理性考量:
我国对挖矿的限制并非孤例,近年来,全球主要经济体普遍加强了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

可见,严控挖矿已成为全球趋势,我国政策与国际监管逻辑基本一致。
综合政策文件与行业现状,虚拟货币“挖矿”在我国已被明确列为淘汰类产业,并通过“全面清退”政策实现严格限制,这一政策定位是基于能源安全、金融稳定、环境保护等多重国家战略的必然选择,也是引导区块链技术回归实体经济、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规范发展和虚拟货币监管的持续完善,挖矿活动在我国将无合法生存空间,相关从业者需及时转向合规领域,避免政策风险。
基于公开政策信息分析,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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