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挖矿会判刑吗,法律风险与合规边界解析
:2026-02-16 23:33
点击:1
从“暴利风口”到“法律灰色地带”
虚拟货币挖矿曾因高回报率吸引大量参与者,通过计算机运算“记账”获得加密货币奖励,随着全球监管趋严,我国已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2021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文,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明确要求“立即关停”,此后,内蒙古、四川、云南等曾挖矿集中的地区陆续开展清退行动,虚拟货币挖矿从“灰色地带”彻底滑入“违规红线”。
参与挖矿是否会被判刑?答案并非绝对,需结合行为性质、规模、情节及当地政策综合判断。
什么情况下挖矿可能构成犯罪
我国法律未直接规定“挖矿罪”,但挖矿行为可能因触犯其他刑法罪名面临刑事处罚,主要涉及以下三类情形:
非法经营罪:最常见的“挖矿入刑”情形
根据《刑法》第225条,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虚拟货币挖矿若被认定为“非法经营活动”,则可能适用此罪名。
- 法律依据: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挖矿行为因消耗大量能源、扰乱能源秩序,被认定为“非法经营活动”的典型。
- 典型案例:2022年,浙江某公司因大规模组织“矿机”挖矿,非法获利超千万元,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法院认定,其行为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属于“情节严重”。
危害电力安全罪:盗电或破坏电力设施挖矿
挖矿需消耗海量电力,部分参与者为降低成本,采取盗电、私改电表、破坏电力设施等方式供电,可能触犯《刑法》第118条、第119条。
- 法律依据:盗窃电能或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 案例:2021年,四川某矿场主通过私接高压线路盗电,功率达数千千瓦,导致局部电网负荷过载,被以破坏电力设备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污染环境罪:未批先建或违规排放挖矿
部分挖矿活动集中在环保监管薄弱地区,若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或产生电子废弃物(如报废矿机)未妥善处理,可能违反《环境保护法》及《刑法》第338条。
- 法律依据: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构成污染环境罪。
- 案例:2023年,内蒙古某个体户在草原上搭建矿场,未配套环保设施,废弃机油直接渗入土壤,被以污染环境罪判处罚金并承担生态修复费用。
其他关联犯罪:洗钱、逃税等
若挖矿所得收益通过虚拟货币洗钱,或隐瞒收入逃税,还可能分别构成《刑法》第191条“洗钱罪”或第201条“逃税罪”。
什么情况下挖矿“不构成犯罪”
并非所有挖矿行为都会
判刑,需结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原则综合判断:
- 规模极小、自用为主:个人用少量电脑挖矿,未产生盈利、未违反能源管理或环保规定,通常视为一般违法行为,由监管部门责令整改或罚款,不涉及刑事责任。
- 主动配合清退:在监管部门开展清退行动时,主动停止挖矿、拆除设备、补缴税费等,可依法从轻或免予处罚。
挖矿被判刑的核心标准:“情节严重”是关键
是否判刑的核心在于“情节是否严重”,司法实践中通常综合考量以下因素:
- 规模:矿机数量、算力大小、耗电量、是否组织化运营(如公司、团伙);
- 获利金额:非法经营数额、违法所得数额;
- 危害后果:是否扰乱能源秩序、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公共安全;
- 主观故意:是否明知违法仍大规模组织,或采取隐蔽手段对抗监管。
合规建议:远离挖矿,拥抱合法数字经济
当前,我国对虚拟货币挖矿的监管态度明确且严格:“零容忍”,随着“双碳”目标推进,各地已建立“挖矿”活动监测预警机制,通过技术手段精准定位非法矿场,普通参与者需认清法律风险:
- 不参与任何形式的挖矿活动,尤其不组织、不提供场地、不销售“挖矿服务”;
- 已参与挖矿的应立即停止,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备并配合清退;
- 选择合法投资渠道,如国家支持的数字经济、绿色能源等领域,避免因小失大。
虚拟货币挖矿是否判刑,取决于行为是否触犯刑法及情节严重程度,在“强监管”背景下,大规模、组织化挖矿已入刑风险极高,个人小规模挖矿也面临行政处罚,唯有遵守法律法规,远离非法金融活动,才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正道,数字经济浪潮下,合规与创新才是长久发展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