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行监督程序如何启动?
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一)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决定本院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具体来讲有这样3个条件要求:
1、只能是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才能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2、生效判决的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的分工是这样的,判决确有错误首先由院长认定,院长认为确有错误,提交审判委员会,审判委员会根据院长的提交,对案件进行讨论,以决定是否确有错误,是否需要提起审判监督程序,那么简单说,院长有发现权,有提交权但没有最终决定权,审判委员会没有直接对案件进行讨论的权力,但审判委员会有决定权。
3、审判委员会经过讨论认为确有错误需要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纠正,那么他能够作出什么样的决定呢?只能够作出本院再审的决定,不能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因为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原来是一审就按一审程序,原来是二审就按二审程序,所以如果允许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就会发生一审法院按二审程序审理案件的荒谬现象。
(二)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 →提审、指令下级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检察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 →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当事人申请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情形。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意见》第208条规定:对于不予受理的、驳回起诉的裁定,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
《意见》第203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理当事人提出再审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3、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4、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
5、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对不符合前款规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以上就是关于”审判监督程序如何启动“的内容
二、执行局执行监督文书范本 | 案件执行监督文书写作指南
案件执行监督文书的重要性
案件执行监督文书是执行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的重要工作之一。它们不仅是对执行过程的监督和记录,同时也是解决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的依据。正确撰写案件执行监督文书是确保执行程序顺利进行的关键。
常见的案件执行监督文书
在执行局的工作中,有几种常见的案件执行监督文书,包括:
- 执行审查意见书
- 执行和解协议
- 申请强制执行书
- 执行通知书
- 执行进度报告
- 执行报告
- 执行异议处理决定
- 执行复议决定
案件执行监督文书的要点
撰写案件执行监督文书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 明确标题和目的:文书的标题应明确反映文书的性质,目的要清晰明了。
- 陈述事实:要详细陈述与案件执行相关的事实,包括案件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身份等。
- 提出意见或建议: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案件执行的意见或建议,以保证案件执行的顺利进行。
- 明确时间和地点:文书中要明确规定相关活动的时间和地点,以便执行局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 格式规范:文书的格式要规范,包括字体、字号、段落间距等。同时,应注意使用正式的语言,避免使用口语化的表达。
- 签署和盖章:文书最后需要有执行局的签署和盖章,确保文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案件执行监督文书的范本
以下是一份案件执行监督文书的范本,仅供参考:
[案件执行监督文书范本示例]
总结
正确撰写案件执行监督文书对于执行局的工作至关重要。只有通过规范的文书撰写,才能有效监督并解决案件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遵循案件执行监督文书的要点和范本,能够帮助执行局顺利开展工作,确保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本文能对您在案件执行监督文书写作方面提供帮助。
三、施工合同业主监督责任
施工合同业主监督责任的重要性
施工合同是建筑项目中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范了建筑工程的各个方面,包括工期、质量、费用等。作为业主,我们在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自己在监督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责任。
为什么业主需要监督施工合同?
首先,施工合同是双方之间的约定,明确了工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作为业主,我们有义务确保承包商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其次,业主监督施工合同有助于保护自身权益。合同中涉及到工期、质量、款项支付等方面的条款,如果没有有效地监督,可能会导致项目延期、质量问题或者经济纠纷。通过加强监督,业主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从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业主在施工合同中的监督责任
1. 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作为业主,我们应该监督承包商是否按照合同的要求履行义务。这包括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采购等方面进行监督。同时,我们还应该与承包商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了解施工进展和遇到的问题,确保工程能够按时、按质量要求完成。
2. 检查工程质量
业主有责任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我们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质量检测,或者自己参与工程验收。通过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纠正,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和损失。
3. 监督合同款项支付
在施工过程中,我们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和标准支付款项。作为业主,我们应当监督承包商提供的工作量和质量符合约定要求,确保支付的款项真实合理。同时,我们还应该及时支付款项,避免因拖欠款项而影响施工进度。
有效实施业主监督的建议
1. 定期与承包商开展会议
定期会议是业主监督的有效方式之一。会议可以让双方交流信息,及时解决问题。在会议中,我们可以要求承包商提供工作进展报告、质量检测报告等文件,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
2. 雇佣专业监理机构
为了提高监督的专业性和客观性,业主可以考虑雇佣专业的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可以通过监督、检查和评估施工过程,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这样可以更好地保护业主的权益,减少施工风险。
3. 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作为业主,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们有效监督施工非常重要。我们可以学习建筑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并在合同签订之前咨询专业人士进行意见和建议。
总结
作为业主,在施工合同中承担监督责任的重要性不可忽视。通过有效监督,我们可以确保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和工程质量,保护自身权益,降低风险。因此,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自己在监督施工过程中的重要责任,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落实监督责任。
四、施工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
建筑施工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优化方法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的建立是非常重要且必不可少的环节。优化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可以提高施工质量,加强合同履行,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同时降低项目风险。本文将探讨如何有效地优化施工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提升施工管理效率。
施工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的意义
施工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是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工具,它反映了项目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情况,对整个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决定性的影响。通过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可以清晰地了解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施工进度、质量标准以及风险控制等内容,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有效的管理依据。
优化施工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的重要性
优化施工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可以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合同履行以及监督管理的有效性。通过合理设计和优化,可以使监督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减少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从而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优化方法
1. 明确责任分工: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中应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责任范围,避免责任不清导致管理混乱。
2. 制定监督计划: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应包含监督计划,明确监督的内容、方式和频率,确保监督工作有序进行。
3. 设立监督检查点:在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中设置监督检查点,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处理。
4. 建立反馈机制: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中应设立反馈机制,及时回馈监督情况并进行整改,保证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5.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的运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调整优化,不断改进管理水平。
总结
建立健全的施工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优化合同监督管理体系图表不仅能提升管理效率,减少风险,还能确保工程质量,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通过采取以上优化方法,可以有效提升施工管理水平,为项目的成功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五、执行监督的作用?
执行监督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执行监督是指对执行程序或执行工作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监督,媒体的监督,法院内部的监督和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等。
而狭义的执行监督,仅指人民法院的内部监督。具体指在执行程序中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具体执行实施行为或者执行裁决行为有错误,或者执行法院发现自身错误时,依照一定程序进行纠正的制度。
六、执行监督若干规定?
第一条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第二条 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依法行使执行权。
第三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以及公证债权文书等法律文书的活动实施法律监督。
第四条 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案件,由执行法院所在地同级人民检察院管辖。
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下级人民检察院对有管辖权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认为需要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办理。
第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人民法院的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
申请监督材料不齐备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齐,并明确告知应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逾期未补齐的,视为撤回监督申请。
第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认为民事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法律规定可以提出异议、复议或者提起诉讼,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没有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但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或者申请复议,人民法院审查异议、复议期间,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又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人民检察院不予受理,但申请对人民法院的异议、复议程序进行监督的除外。
第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事执行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依职权进行监督: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执行人员在执行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执行等违法行为、司法机关已经立案的;
(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需要跟进监督的。
第八条 人民检察院因办理监督案件的需要,依照有关规定可以调阅人民法院的执行卷宗,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配合。
通过拷贝电子卷、查阅、复制、摘录等方式能够满足办案需要的,不调阅卷宗。
人民检察院调阅人民法院卷宗,由人民法院办公室(厅)负责办理,并在五日内提供,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供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说明理由,并在情况消除后及时提供。
人民法院正在办理或者已结案尚未归档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时可以直接到办理部门查阅、复制、拷贝、摘录案件材料,不调阅卷宗。
第九条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活动中可能存在怠于履行职责情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了解相关情况,人民法院应当说明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理由,并在十五日内书面回复人民检察院。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应当经检察长批准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制作检察建议书,在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检察建议书连同案件卷宗移送同级人民法院。
检察建议书应当载明检察机关查明的事实、监督理由、依据以及建议内容等。
第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统一由同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收到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后,应当在三个月内将审查处理情况以回复意见函的形式回复人民检察院,并附裁定、决定等相关法律文书。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回复意见函应当载明人民法院查明的事实、回复意见和理由并加盖院章。不采纳检察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逾期未回复或者处理结果不当的,提出检察建议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依职权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应当跟进监督的,应当向其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月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并以回复意见函的形式回复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正确的,应当监督下级人民法院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 当事人在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告知其将和解协议送交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案外人申请监督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在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制作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发送申请人,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人民检察院办理依职权监督的案件,认为人民法院民事执行活动不存在违法情形的,应当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第十七条 人民法院认为检察监督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建议。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书面建议后三个月内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回复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于人民检察院的回复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上一级人民法院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建议正确的,应当要求下级人民检察院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 有关国家机关不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义务或者协助执行义务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相关国家机关提出检察建议。
第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被执行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且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的,应当移送侦查监督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完善沟通联系机制,密切配合,互相支持,促进民事执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有序稳妥开展。
第二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行政执行活动实施法律监督,行政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没有规定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1 月1日起施行
七、执行监督被省高院驳回如何救济?
如果您对省高院执行监督机构的驳回决定不满意,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申诉和救济:
1.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如果您认为省高院的执行监督决定错误,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交上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申请复议或再审。您可以向省高院申请复议或再审,要求进行新的审查处理。在此过程中,您需要向高院提供充分的证据和理由,证明之前的执行监督决定存在错误或不当之处。
3.向监察机关举报。如果您认为执行监督机构的行为存在不当之处,您还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投诉,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申诉和救济方式所需要遵守的程序和规定是不同的,因此在进行申诉和救济时,建议您事先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服务机构,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八、如何撰写上级法院执行监督文书?-上级法院执行监督文书范本
概述
上级法院执行监督文书是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执行活动进行监督并进行书面指导的文书。这些文书的撰写对确保执行活动的公正、高效进行监督具有重要意义。
文书名称
根据不同情况,上级法院执行监督文书可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 执行监督函
- 执行指导通知
- 执行纠正通知
- 执行见面会纪要
- 其他特定类型的监督文书
撰写要点
在撰写上级法院执行监督文书时,需要注意以下要点:
- 明确文书类型和目的,确保文书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 具体说明被监督执行活动的主体和对象。
- 陈述监督的事实,包括执行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不妥之处。
- 提出监督意见和建议,并明确要求下级法院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改进措施。
- 保持语言简洁明了,避免使用主观评价和粗俗的措辞。
- 文书的格式要规范,包括页眉、页码、标题等。
范本示例
以下是一个上级法院执行监督函的范本,供参考:
正本:(机关章) 副本: (发文机关名称) (法院名称) 上级法院执行监督函 补正(更正、修改)通知 发文日期: 发文日期: 编号: 编号: XXX省XX市XXX区(县、市)人民法院: 经我院对你院执行的XXXX(案号)一案进行了监督,发现以下问题: 1. 问题一 详细说明问题一的内容和具体情况。 2. 问题二 详细说明问题二的内容和具体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我院要求你院在接到本函三日内进行回复,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执行活动的顺利进行。 特此函告。 XXX省(市)高级人民法院 年 月 日
总结
通过撰写上级法院执行监督文书,上级法院能够监督下级法院的执行活动,并进行必要的指导和纠正。这有助于保障司法执行的公正、高效进行,维护社会法律秩序。
感谢您阅读本文,希望对您撰写上级法院执行监督文书时有所帮助。
九、伪造签名的合同如何执行?
伪造他人签名会被追究法律责任,根据行为人目的确定具体法律责任。如果是用于诈骗的,可以按合同诈骗罪、诈骗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十、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
在任何组织中,**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至关重要,它是确保企业运作顺畅、合规、高效的关键。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涉及到管理层、监督者和员工之间的协作与沟通,以及制定明确的目标、指标和评估方式来监督和评估部门的执行情况。
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的重要性
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的建立和实施,能够帮助企业有效管理内部资源,保持企业运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通过这一流程,企业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部门执行中的问题,确保业务目标的达成。
同时,**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还可以提高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减少工作冲突和重复,促进企业整体绩效的提升。监督流程的建立,使得企业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有助于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的构建要点
要建立一个有效的**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关键要点:
- 明确目标和责任:为每个部门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部门执行的方向明确、目标明确。
- 制定绩效评估标准: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指标和评估体系,对部门执行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和评估。
- 定期监督和检查:建立定期的监督和检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 加强沟通与协作:促进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避免信息孤岛和工作冲突的发生。
- 持续改进和优化:不断优化和改进监督流程,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和变化。
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的影响
一个完善的**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对企业的发展和管理具有重要的影响:
提升企业绩效:有效的部门执行监督流程可以帮助企业实现绩效目标,提升企业整体绩效水平。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监督流程,企业可以及时调整资源配置,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增强企业竞争力:有效的监督流程可以促进企业不断改进和创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提升员工满意度:有序的部门执行监督流程可以促进员工之间的合作与沟通,提升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结语
企业部门执行监督流程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竞争力。建立和完善这一流程,需要企业管理者和员工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和创新,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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