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井买卖合同协议书
尊敬的读者大家好,今天我将为您介绍水井买卖合同协议书,这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确保买卖双方在水井交易过程中的权益和责任。
一、合同背景
本合同由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与买方(以下简称“乙方”)共同订立,旨在明确双方就水井买卖交易达成的协议和约定。
甲方是一家具有水井开采经验的有限公司,拥有一定数量的水井资源,而乙方则有需求购买水井的意愿和经济实力。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决定达成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
二、合同条款
2.1 水井描述
甲方将向乙方出售以下水井:
- 水井编号:SA-001
- 井深:80米
- 日供水量:10立方米
- 水质检测合格证书:已经办理
乙方确认对以上水井的描述和相关参数无异议。
2.2 交付与验收
甲方将在本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将水井交由乙方。乙方有权派遣人员前往甲方所在地进行水井的验收工作。若乙方对水井的运行状况、质量等方面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并与甲方协商解决。
2.3 费用和付款方式
乙方同意支付以下费用:
- 水井购买款项:人民币200,000元
- 水井保养押金:人民币30,000元
-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以上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2.4 保修期
自水井交付之日起,保修期为180天。在保修期内,如发现水井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免费修复或更换。
三、违约责任
3.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3.2 若因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对方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和执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于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应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五、其他约定
5.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5.2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5.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
六、合同终止
6.1 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新合同。
6.2 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严重损害了对方的利益,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尊敬的读者,感谢您耐心阅读本篇关于水井买卖合同协议书的文章。希望本文对您理解和签署相关合同有所帮助。如需更多法律咨询,请您及时寻求相关专业人士的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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