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精度打标机买卖合同
引言
本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于指定日期签订:
甲方:[甲方名称]
乙方:[乙方名称]
1. 合同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在打标机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
2. 打标机规格
甲方应向乙方购买以下规格的高精度打标机:
- 型号:[打标机型号]
- 规格:[打标机规格]
- 数量:[打标机数量]
3. 产品价格及支付方式
甲方同意以以下方式支付乙方所提供的打标机:
- 单价:[单价]
- 总价:[总价]
- 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 付款期限:[付款期限]
4. 交货期限
乙方应在双方签署本合同后的指定期限内交付打标机至甲方指定地点。
5. 商品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打标机符合以下质量要求:
- 外观完好无损
- 性能稳定可靠
- 严格符合技术规格
如在收货后发现打标机存在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退换货或维修。
6. 保密条款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对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7. 违约责任
若双方任一方违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8.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至双方协商一致的仲裁机构裁决。
9. 其他条款
9.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合同正式签署后生效,并取代双方之前就本合同所达成的一切口头或书面协议。
9.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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