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液压钻机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2022CCYHZJ001
买方:长春市矿山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开发区288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234567890
卖方: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工业区99号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987654321
鉴于买方有意购买液压钻机,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买卖合同:
一、产品信息
1.1 产品名称:长春液压钻机 X2022
1.2 型号:X2022
1.3 颜色:红色
1.4 规格:500mm*500mm*2000mm
1.5 产地:长春市
二、价格和支付方式
2.1 产品总价:1,000,000 元
2.2 付款方式:买方需在签订合同后的30天内支付30%的预付款(300,000元),余款(700,000元)在货物交付前5个工作日内支付。
2.3 币种:人民币
2.4 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三、交货条款
3.1 交货地点:长春市工业区99号
3.2 交货方式:买方自提
3.3 交货期限:货物签收后30个工作日内
3.4 运输费用:买方承担运输费用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1 质量保证:卖方保证液压钻机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保修期为12个月,自货物签收之日起计算。
4.2 售后服务:卖方提供液压钻机的安装、调试和操作培训服务,同时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五、违约责任
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10%。
5.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六、知识产权
6.1 液压钻机的知识产权归卖方所有。
6.2 买方未经卖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液压钻机用于其他商业用途或向第三方进行销售。
七、争议解决
7.1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7.2 未能协商解决的争议,提交长春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其他
8.1 本合同一式两份,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长期有效。
买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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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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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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