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拔正科试用期可以延长吗?
可以延长的。但必须有条件的。如单位任命你为正科长,试用期一年。到达一年后,经组织考核,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认为你这一年能胜任正科长的工作岗位,经单位党组讨论同意你取消试用期,为合格科长。
假使你已考核,有部分意见认为你不能完全胜任正科长,经党组讨论,决定延长试用期一年,也是可以的。
二、延长试用期的追诉期限?
非法延长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纠纷,追诉期一般为一年,当事人应在一年内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应依法商定试用期时间,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执行员工的转正时间,不得单方面延长试用期时间。劳动者可以在一年以内就此提出仲裁申请。
三、合法延长试用期的做法?
关于这个问题,合法延长试用期的做法包括:
1. 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试用期可以延长,并说明延长的条件和程序。
2. 在试用期满前与员工协商,获得员工同意,并在书面协议中明确延长试用期的时间和条件。
3.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员工进行业绩、行为、能力等方面的评估,确定需要延长试用期的理由,并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
4. 在试用期满前,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署试用期延长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试用期延长的条件和程序应该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能违反劳动法的规定,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延长员工试用期的评语?
试用期期间双向选择,祝福自己在使用期期间取得好的印象
五、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一审审判阶段一般为3个月】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四条 【简易程序的审限】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六、产假未结束的是否可以延长产假?
忙碌的职场女性难得因为生宝宝而回归家庭,宝宝出生的前三个月也是关键时期,这个时候爸爸妈妈应该多陪在宝宝身边,建立起信赖感。于是,很多女性就希望延长产假在家陪孩子,究竟产假申请能延长吗?
首先,产假原则上是不能延长的。按国家规定,普通职工顺产假期享受98天的假期。但是如果你的假期正好碰上过年、国庆等法定节假日,你有权多享受法定节假日的期限。另外,如果你是难产者,凭证明多申请15天假期。晚婚晚育者,产假可以申请延长30天。除此之外,其它情况基本不允许延长产假。
七、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否有效吗?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无效试用期由双方按合同期限依法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从用工之日起算。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八、无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签几年?
种类: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常说的铁饭碗了: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固定期限合同:根据合同法基本精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常见的劳动合同期限有1、3、5等年限,具体由双方协商。 3、关于试用期: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具体来说,1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3个月,5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 二、试用期工资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九、企业延长员工试用期应如何规避劳动合同风险,应办理什么手续?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如果约定了试用期,现又要延长试用期,属违反劳动合同法行为,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建议用人单位还是不要违法,就不会有劳动合同风险。
十、领导干部试用期延长的规定?
1.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职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不在职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不在职的工作日考核。
2.被立案审查未结案的,待结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受到记大过以下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试用期顺延至处分期满后考核。
4.法律,法规规定影响试用期满考核正常进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