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没有证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具备以下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证的;
2、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
3、本人确因经济困难,无能力或者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经济困难标准参照法律援助实施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
4、在刑事案中,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精神障碍患者而没有辩护人的。
5、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6、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公民见义勇为造成人身损害请求赔偿或者补偿、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和已被相关部门确认工伤并请求工伤赔偿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不用审查其经济情况。
二、房颤可以申请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受伤人员及家属的申请,提供劳动关系证明、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认定,认定工伤后,根据规定享受工伤待遇。
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就属于工伤。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
2.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受伤职工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三、工伤,但是没有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医疗保险报销吗?
工伤医疗费用依法不能从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四、生大病可以申请工伤吗?
上班生病如果属于职业病的,回家后也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不是职业病,一般不属于工伤,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五、1970年可以申请工伤吗?
1970年关于工伤的认定,上世纪1970年还是计划经济,那时的工伤认定非常单一,工伤的认定标准是,在工作单位,工作时间内从事自己承担的工作或领导指定的工作,发生的意外伤害,属于公伤。意外伤害就是人们所说的硬伤。发生公伤后有企业出据报告,问主管单位报告备案。
如伤情过重需问劳部门申请伤情签定,企业要伤情签定的目的是,如伤情达到1至四级〈1至4级达到生活不能自理,丧失劳动能力〉伤者可退出生产岗位,劳动部门可批给用工指标,和调整企业工资计划。
所以说当时的工伤认定非常简单,企业自己就可以认定,上报备案即可。
六、义乌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事实劳动关系也受法律的保护,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符合受案范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应受理。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更全面准确的信息。
七、申请工伤单位不给劳动合同怎么办?
申请工伤单位不给劳动合的做法是不正确的。单位的员工因工致伤,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到指定医疗机构为此做工伤监定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单位应该主动积极协助办理。不应该不给提供劳动合法。这种做法是及不应该的。我觉得单位要帮助员工办理工伤监定!
八、撤回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再申请吗?
一、一般情况下,自己本人撤销工伤认定申请以后,是不能申请再次认定的,即使能申请再次认定,也要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进行申请;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九、石家庄人才绿卡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吗?
可以
符合条件的高新区内单位申请人登录石家庄市政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进行初始申报,申报通过后,填写《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审核
初始申报通过的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前往石家庄国际人才城进行初审:
1.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原件、复印件;
2.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公务员可提供报到证或有组织部盖章的公务员录用审批表);
4.所在单位出具的最近一个月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单和工资明细单;
5.与申领人才绿卡相关的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6.对从市外引进的原来已参加工作的申报人,在提交以上必备审核材料外,还需出具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和缴纳养老保险情况;
7.对符合申领条件的创业人员,在提交以上必备审核材料外(可不提供劳动合同),还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和税务部门出具的最近一个季度的缴税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仅用于人才绿卡申报”并由申报人本人进行签字确认。)
8. 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
初审通过后,由石家庄国际人才城出具《人才绿卡审核介绍信》,申报人携带《介绍信》以及《人才绿卡(B卡)申请表》(一式三份)到石家庄高新区工委组织部进行审核盖章并出具《受理人才绿卡通知单》。
申报人携带全部所需审核材料原件、复印件等报送至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人才绿卡服务窗口进行审批。
十、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离职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可以在职的时候主张,也可以离职后再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但一定不得超过一年;
2、没有为你购买社保,你可以以此理由为由辞职,并同时主张一年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劳动仲裁后,不会主动补交社保的,补交社保事宜,你要去这保局投诉,要求社保局催促交纳。
3、仲裁受理后,60天内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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