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是正式工吗?
劳动合同制员工是正式工的。
1、正式职工:是指在人事局、劳动局、民政局等职能部门办理过手续的职工。
被录用者一般实行学徒制或经过半年和一年的熟练期,学徒期和熟练期满,经考核试用合格才能转为固定工。
1985年以后招收固定工制逐步被劳动合同制所取代。
2、固定工:指1986年以前根据国家计划指标由劳动部门分配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以及1986年以前入伍,复员、转业、退伍后到国有或县以上集体单位工作的正式职工。
3、劳动合同制工人:1986年中国用工制度改革以后招收的各类工人一般都是合同工。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正式工吗?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正式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依法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三、国企签5年劳动合同是正式工吗?
算
1、国企合同工算正式工。
2、国企中有正式工和劳务派遣工。
(1)一般与国企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合同工都是带编制的正式工。
(2)劳务派遣工与国企的关系仅仅是用人单位与劳务工的关系,劳务工的工资由劳务公司发、社保由劳务公司缴纳,劳动合同也是与劳务公司签订
四、正式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正式合同不一定就是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才是劳动合同。当然前提肯定是正式合同!没有听说劳动合同还有临时合同?
正式合同包括了很多方面,购销合同,采购合同,劳务合同,工程合同等等,都是正式合同。
劳动合同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这样的合同具备劳动关系的建立,不用给予临时合同的。
五、自有合同是劳动合同吗?
不是,自有合同就是和自己家的员工签的合同,他和派遣合同不一样。最大的区别在于自有的员工签合同的主体是单位,派遣员工签合同的主体是派遣公司,入职以后,待遇不一样的。
自有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容条款有严格的规定,并且签订后要经过人社部门备案。
六、劳动合同是强制签到吗?
不是。
签到是职工一天工作时间的开始,是多数公司统计职工工作时间的计数方式。
但是,劳动合同法里对此并没有强制性规定。职工在跟公司签署劳动合同的时候,可能有的公司会在劳动合同里体现强制签到这一项。不过在法律上并不会获得支持。
七、劳动合同是附合性合同吗?
劳动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吗
不是,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
八、解除劳动合同是组织处理吗?
不算,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平等主体的自愿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以实施。而组织处理一般是指给予党员处分:开除党籍、留党察看、记大过、记过、严重警告、警告。
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九、劳动合同是单位拟定的吗?
一般都是企业拟定,也就是甲方。
被雇方或被聘用方就是乙方。
劳动合同条款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并由甲方敲章才能有效。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十、劳动合同是固定版本的吗?
劳动合同是没有固定模板的,但依法应包含以下内容: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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