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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单位填总公司还是子公司的名字?

72 2025-03-10 16:28 admin

一、劳动仲裁单位填总公司还是子公司的名字?

填写所签订劳动合同中甲方的全称以及法定代表人姓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入职时,须明确告知所被雇佣的单位名称,且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明雇佣单位的全称和法定代表人的相关内容,这是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

二、劳动合同由总公司变更为子公司有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总公司与子公司是独立经营的,总公司要将劳动合同移到子公司的,需要与劳动者协商,协商一致后解除与总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再与子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条件:

1、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作出修改;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

3、上级主管机关决定改变企业的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4、企业严重亏损或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规定;

5、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对劳动合同的某些条款作出变更,但不得损害国家利益。

三、总公司控股子公司,总公司能给子公司担保吗?

公司法上并未明确禁止子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因而子公司在履行法律规定的相应决议程序后是可以为其母公司提供担保的。再根据《公司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如你所说,本案中是全资子公司做担保人,根据第16条第3款,控制股东必须回避表决,故无法形成决议,因而实际上不能提供担保。同时,根据《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条,如果子公司是上市公司,则禁止担保,即上市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现实中,母子公司互为担保还是比较常见,但对债权人讲,相关风险还是存在的。

四、子公司调到总公司好吗?

子公司与总公司之间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关联公司。子公司与母公司之间,他们是一种控股关系,而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一种关联关系。所以一般子公司的员工只能调往母公司,而与总公司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当然也有可能子公司内部存在着总分公司之间的关系。从分公司调往总公司当然是比较好了。

五、子公司欢迎总公司用语?

有的子公司会在大门口挂一条横幅上面写着:热烈欢迎总经理。 横幅一般是红色的布料和黄色的字体。等到总经理来到子司门口,看到子公司的员工整齐的排了两行队鼓掌欢迎他。

站在前面的是子公司的经理他伸出双手要和总公司的总经理握手,一边说:热烈欢迎总经理来指导工作。

六、子公司对总公司祝贺词?

祝总公司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祝您新年鸿运到,路路迎财神!

辉映日月二十年,煌煌伟业动云天,明日荣光相与共,天高云淡尽欢颜。

  根深叶茂无疆业,源远流长有道财。东风利市春来有象,生意兴隆日进无疆。

  与拼搏并肩,让盈利翻番。与汗水一起,把成功留住。与欢笑同行,让幸福永驻。

随着新年的到来,预祝贵公司规模扩大,业务发展,生意兴隆,财源广进

七、总公司人员调往控股子公司工作,总公司代缴社保,工资由子公司发放,劳动合同和谁签?公龄如何计算?

保留所有的劳动合同,和谁签都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八、总公司下设分公司和子公司,在分公司上班,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合理?

  合理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是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不管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只要有营业执照都是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本身不存在合理不理的问题,关键是看待遇、报酬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九、总公司代子公司缴纳的社保,子公司怎么做账?

付大公司代缴本公司应缴部分时:

借:其他应付款--大公司代缴社保 贷:银行存款 计提本公司应缴部分时: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大公司代缴社保 个人缴纳部分:

借:其他应付款---大公司 贷:其他应付款---甲员工 贷:其他应付款--乙员工

十、分公司劳动仲裁,总公司负责吗?

总公司需要负责。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不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由总公司统一负责。

劳动者以分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时,需要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申请人,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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