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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认定三要素? 胁迫签订劳动合同证据认定的标准?

168 2025-03-09 19:19 admin

一、劳动合同认定三要素?

1. 实际工作内容:劳动合同认定中,实际工作内容是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雇主指示员工执行某些工作任务,员工就应该按照给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如果员工没有完成任务,雇主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员工赔偿违约金。

2. 工资支付方式:在劳动合同认定中,工资支付方式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雇主必须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员工的工资。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雇主支付未支付的工资和相应的赔偿金。

3. 劳动关系:劳动合同认定中,劳动关系是指雇主和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合同签订之前,雇主和员工应该达成相互理解和协议,以避免未来出现不必要的纠纷。劳动关系应该被明确列入合同中,并在合同有效期内得到维护和执行。

二、胁迫签订劳动合同证据认定的标准?

使用威胁的手段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带着证据到劳动局申诉。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怎样认定职工违反劳动合同?

由人社行政机构管辖的劳动纠纷仲裁院认定。

四、船员没有劳动合同怎么认定?

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事实上的工作情况,都可以认定

五、无法提供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工龄?

谢邀。

涉及到劳动关系的变更,比较多的是在三方协议或者新签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工龄连续计算。或者新公司给你个证明也可以,明确本次调整是公司安排,工龄连续计算。

如果公司不提供任何证明,建议你留存公司要求你去新单位的证据,比如邮件等;再看看这两家公司是否关联公司(如同一法定代表人、股东相同、或由投资关系等)。

实践中,认定工龄是否连续计算,就是依据下面的司法解释来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六、成立分公司如何认定为挂靠?

(1) 挂靠人通常以被挂靠人的名义参与招投标、与发包人签订建筑施工合同,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没有产权关系,没有劳动关系,没有财务管理关系的;

(2) 挂靠人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被挂靠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是没有建立劳资关系和劳动社会保险关系的;

(3) 挂靠人承揽工程经营方式表现为自筹资金,自行组织施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不参与工程施工、管理,不承担工程技术、质量和经济责任的。

七、劳动合同认定工龄后还返还不?

可以要回,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工龄赔偿,非个人原因解除或终止合同 补偿如下(从08年1月1日起计算时间)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是违法解除合同 补偿时间从入职开始计算 最多12个月 按上述双倍标准赔偿

八、原单位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认定工龄?

由于计算工龄需要出具以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己丢失了劳动合同书,自己负责,需要和原公司好好协商,原公司没有义务必须补办劳动合同,但需要出具劳动合同解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新成立的公司的劳动合同去哪里办理?

1.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不必什么办理。

当地劳动部门一般均有劳动合同的范本可以买。在此基础上签订就可以了。

2.国家推行用工备案制度。用工备案表必须要到劳动部门审核、备案。

3.劳动合同备案时申报所需要的材料:

 (1)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2)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3)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5)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6)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7)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劳动合同必须到镇(乡、街道办)劳动管理部门确认,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的,加盖鉴定公章,发回正式生效。内容涉及违法的,发回重新签订。

十、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对合同内容的认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虽然经双方签订后就会生效,但在实践中经签订的合同可能是无效的,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很多,合同的效力无法确定时就需要进行认定,那么劳动合同无效的认定该怎么进行?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必须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他机构如劳动行政部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工会等机构都不具有认定劳动合同效力的权利。

无效劳动合同并不是不产生任何效力,无效劳动合同仍然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劳动合同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劳动者付出的劳动不具有返还的可能性,在劳动关系中不能实行返还原则,也不能实行折价补偿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赔付劳动力对价。

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支付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经济补偿以及其他劳动者应享受的待遇,同时可要对其给予相应的制裁。因劳动者的过错导致的无效,也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财产损失。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的,用人单位一般可参照本单位同期、同工种、同岗位的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

有些劳动合同条款虽然违反法律规定,但并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劳动合同法》第27条规定“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劳动合同的各个条款之间在效力上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对双方当事人仍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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