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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审核要多久? 职称评审要经几次审核?

131 2025-03-09 10:44 admin

一、劳动合同审核要多久?

对于劳动合同审核要多久,因试用期问题引发劳动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法律对试用期有较明确的规定,比如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试用期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合同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合同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合同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等等。但由于大多数劳动者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一些用人单位借此签订违法的试用期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过长的试用期,都直接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试用期长短涉及到工资转正、经济补偿金、培训费以及职工自行流动等问题,提醒劳动者应予留意。

二、职称评审要经几次审核?

以高校为例,经过八次审核。

一是在本单位二级学院审核,二是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三是要经过本单位中级或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表决通过者提交党委会,四是经过本单位党委会议审核,五是上报省教育厅职称部门审核,六是上报省人事厅进行形式审核,七是在省高级职称评审会专业学科组审核,八是上省高级职称评审会投票表决,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者通过。

三、公司交社保要审核劳动合同吗?

不需要吧!只要你入职这家公司,企业就有义务和责任缴纳社保。这是法律规定的。同时也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八小时工作制来操作的。否则的话是违法的,如果这家企业没有缴纳社保说明这个企业是一家抠门小气吝啬鬼的企业。老板是从中榨取剩余价值。

四、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20人以上要报备劳动部门吗?

  需要备案。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五、董事长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董事长首选要是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然后由董事会选举董事长。

只要有这些会议的决议,董事长是不需要与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另外,董事长除了受竞业禁止限制外,是可以兼职的。但是股东如果不在企业内任职,是没有工资的。你可以只计算董事长的工资。

六、员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退还公司劳动合同?

不需要退还,员工手里的劳动合同是签合同的时候给员工留存的一份,证明签过了劳动合同,离职也不需要退回

七、当兵政治审核要本人是否要在场?

当兵政审不需要本人在场。政审一般在体检结束后马上进行,不过一般本人可以不参加。因为政审主要是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等人的单位(退休或无业的由居委会)出具证明,证明其现实表现等,各直系亲属去单位开自己的证明就行了。本人必须在场的情况就是家访,等于是由接兵干部进行面试。

八、终止劳动合同是否要签订协议?

  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签订协议,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即可。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九、编制教师是否要签了劳动合同才有工资?

  首先,签不签劳动合同与工资发不发放不具有直接关系。  其次,参加了工作且为在编的事业单位教师编制,那么肯定会有工资。  再其次单位要签劳动合同源于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在编教师,如果是聘用制教师,是需要签订聘用合同的。  

1.随着2008年新的劳动法的出台,以前的事业单位聘用的员工以及临时招聘的工作人员也是适用劳动法保护和调整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十、个体户雇佣员工是否要签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私营企业和请帮手带学徒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个体工商户),均应通过签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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