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子公司变更为分公司如何处理?
1、把分公司变成子公司,相当于母公司再投资成立新公司,可以将分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提供发起人协议或投资协议、新公司章程,发起人相关证明,验资,填好相关表格到工商部门登记就行了,但原分公司名字须经工商核名,不一定能延用。
2、子公司变为分公司必须经过子公司清算,税务和工商注销,正式注销后,再由母公司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
二、总公司下设分公司和子公司,在分公司上班,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这样是否合理?
合理的,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是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子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并独立承担责任,所以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没有问题的。
当然不管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只要有营业执照都是可以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个本身不存在合理不理的问题,关键是看待遇、报酬怎么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三、变更劳动合同可以拒签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变更劳动合同可以拒签,如果单位因此而辞退劳动者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四、分公司变更为子公司需要哪些手续?
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
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进行处理。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非全资子公司因为还存在其他股东,所以先要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单一股东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后才能进行吸收合并操作。也可以约定由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数股权换取母公司增发的股权,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换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变为母公司的股东;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已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五、子公司如何变为分公司?
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可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
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
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
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
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进行处理。
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非全资子公司因为还存在其他股东,所以先要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单一股东持股的全资子公司后才能进行吸收合并操作。
也可以约定由子公司少数股东以其持有的子公司少数股权换取母公司增发的股权,但在具体操作中也是分为两步:第一步是换股,子公司变为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变为母公司的股东;第二步是母公司吸收合并已成为全资子公司的子公司。
六、去子公司帮忙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不需要签署劳动合同。你和子公司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因为你是属于总公司的员工,当你被派遣到子公司的时候是属于劳务派遣,子公司是不需要和你签署劳动合同的。子公司需要和总公司签署一个协议,要求总公司派遣一个人去子公司帮忙。
七、岗位变更要重签劳动合同吗?
谢邀。
这种情形主要考虑单位是不是规避以前未履行的责任,比如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对此,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想好对策,突出你是非因本人原因被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事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五)其他合理情形。
八、子公司与分公司如何取名?
子公司与分公司都是集团旗下的。取名的话最好有所关联,比如说。恒大恒建。
九、劳动合同主体变更需要签离职么?
不需要 重新签一份劳动合同 旧合同作废
十、员工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是不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为关联企业,只能与一方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既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只能认定为变更过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实践中,针对愿意转至子公司工作的员工,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母公司、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将用人单位变更为子公司,并就工作地点、工资、福利待遇等变化作出明确约定。
同时,为避免员工向子公司主张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子公司应根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内容,与员工另签劳动合同。扩展资料:在正常的情况下,一个劳动者一般只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如果员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是可以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