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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 承诺的期限是怎样的?

141 2025-03-01 09:34 admin

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承诺的期限是怎样的?

  承诺期限完成承诺的有效期间。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间内进行,所谓“有效期间”,一般是指:(1)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均为有效期间;(2)要约未定有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在合理的时间(包括信件、电报往返时间和当事人考虑所必须的时间)内即为有效期间。  承诺的期限是受要约人有权对要约产以承诺,并将要约通知送达要约人的期限。承诺的期限也就是要约的有效期限。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有期限吗?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多长?

劳动合同最短期限是3个月。劳动合同最短期限为3个月的原因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和稳定就业。较短的合同期限可以使劳动者更加灵活地选择工作,同时也可以为雇主提供更多的试用期,以确保雇佣的适应性和合适性。此外,较短的合同期限还可以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流动性,使得劳动力更加高效地配置。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在一些特殊行业或特殊岗位,劳动合同的最短期限可能会更短,比如临时工、季节性工作等。而在一些长期稳定的职位,劳动合同的期限可能会更长,比如长期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等。此外,劳动合同的期限还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调整,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需求。

五、关于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请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书及声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 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

六、什么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

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七、什么是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指企业与员工达成的不设时间限制的劳动合同。在劳动法规定的三种合同期限中,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是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

相比于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更加灵活,适用范围更广。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可以更好地适应企业发展的变化,同时还能提高员工的稳定性和忠诚度。

而对于员工来说,无固定期限合同也可以让他们更加自由地选择工作方式和岗位,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权益。因此,在实际用工中,越来越多的企业和员工选择签署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

八、票据档案的保管期限是怎样?

票据档案的保管期限是30年。按照商业银行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商业银行的档案分为银行贷款档案、银行会计档案、银行人事档案等种类。同时对保管期限也分永久保管和非永久保管两种,其中银行票据档案属于银行会计档案类,保管期限为30年。

九、银行追诉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银行有效追债期限是两年,即诉讼时效为2年。一般银行在2年内若未收回贷款,则会诉讼至法院,形成诉讼时效保持,则只要借款人银行有存款,就会扣划至银行还贷。

十、财产保全冻结期限是怎样的?

可以申请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二条 财产保全裁定和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适用本规定。 在申请期限快到时,你可继续申请财产保全,法律没有规定次数限制。 \ufe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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