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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押合同怎么写 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后果?

159 2025-02-28 07:23 admin

一、扣押合同怎么写

扣押合同是一份法律文件,用于保障债权人权益。在合同中,需要详细描述债务人欠款的情况,包括债务金额、违约时间等。同时,合同中需要明确债权人所持有的扣押财产,并对扣押财产的保管和处置进行规定。

此外,合同中还需要约定债务人的还款期限和方式,以及还款不足时债权人的追索权利等条款,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

二、公司扣押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扣留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规定。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为什么扣押劳动合同

(一)增加维权难度。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护身符,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签名后拒绝将劳动合同书交给劳动者,不让劳动者知晓劳动合同的内容,造成劳资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劳动合同是规定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旦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发生劳动纠纷,劳动者无书面劳动合同就处于无“据”可查的处境,指望以其他证据予以证明,是非常困难的!不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难以实现,同时也给仲裁、法院查清案件增加了很大难度。

(二)违法成本小。虽然扣留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但是有些用人单位还是屡见不鲜,其主要原因还是该行为所承担的风险很小。劳动合同法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一般是先责令改正,这就给了用人单位一个缓冲期。同时,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劳动者想要证明自己的损失与未将会劳动合同将会劳动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是非常困难的。可以说扣留劳动合同,可以让用人单位以很小的风险来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用人单位把员工原本的劳动合同给扣押了,这个时候员工可以直接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因为用人单位这样的做法是非常错误的,会给劳动者带来损失。

三、劳动合同工资由基本工资及绩效怎么写?

公司薪资制度设计的合理性问题。 既然该公司薪资设计,将薪资分为“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顾名思义,基本工资应该是公司对员工能力认可,并给予的最低收入承诺,又可以视之为最低保障。而绩效工资则是根据员工工作效率的高低给于额外的“奖励”。 原则上,公司可以根据绩效考核的规范,扣除所有的“绩效工资”,而不可以扣除“基本工资”,因为基本工资是签订雇佣合同的基础——员工付出劳动,换取劳动报酬,是受到法律保障的。而绩效工资则是一种激励手段,帮助企业通过管理手段提升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并获取更大收益。 回到题干,(暂且设定全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前提下) 如果“绩效工资”>“全部工资的10%”那么公司的行为是可以被视为合理的; 如果“绩效工资”<“全部工资的10%”且员工实际收入低于“基本工资”,那么公司的行为相对于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属于违约行为,涉嫌违法。 PS:如果不确定的话,建议楼主前往该公司注册所在地对于的人才中心或是劳动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那样会有更专业的信息和支持。如果期间公司有违法行为,劳动大队会进驻公司进行审查,并开具罚单。

四、公司扣押我们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私自扣押员工工资处理方法:两种处理办法一、向当地劳动部门举报,由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二、在离职一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五、在私人托管班当辅导老师,没有劳动合同,离职扣押工资怎么办?

答:按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扣取押金。如果被扣了,可以带上押金单到劳动监察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六、劳动合同内容工资怎么填?

不一定要写那么清楚,有时候只写一个总数就可以。绩效奖金可以不用写在里边。但有一点是确定的,劳动合同里写的数字是公司每月给员工的含税最低工资,实际发的含税工资只能比这个高不能比这个低。

七、为什么劳动合同都是写最低工资?

劳动合同中的工资标准不是指最低工资标准,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劳动者报酬,《劳动合同法》规定该工资不得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通常情况,用人单位实发工资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是允许的。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最低标准规定,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最低工资是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的工资总合,但是使用期工资有其他规定。使用期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80%且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只要单位实际发放的工资+你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超过了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合理的。

八、劳动合同的工资是写最低标准还是写实际工资?

一般写实际工资。

1、劳动合同中的基本工资(不含加班费)只要不低于所在地级市要求的最低工资水平就是合法的。写多了,公司如果没有足够合法理由而不支付,你可以要求劳动仲裁,这样可以增加你的收入。

2、社保费用,与工资没有什么关系,这个缴纳社保基数也是由相应的政府机构规定。个人缴纳此基数的8%,公司是18%。例如:基数是1000元,那么个人缴纳80元,公司缴纳180元。

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九、扣押笔录的过程和结果怎么写?

扣押笔录的过程必须详细记录,包括扣押的时间、地点、人员、物品名称、数量等信息,并由当事人、证人、扣押人员等人签字确认。

如果是涉及刑事案件的扣押,应当有监管机关的参与。

扣押笔录结果需要被及时汇报到上级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管和处理。在涉及刑事案件的情况下,扣押的证据必须进行鉴定并严防丢失。

十、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怎么填?

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的工资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不低于1640元,在试用期满后,工资应当与单位其他同岗位员工工资一致,合同中应当对绩效工资的计算有明确的说明,一般来说,工资数额不应当低于当地同行业的工资水平,当然更不能低于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企业的通行做法是最低工资标准加绩效或者提成,但是,企业往往忽视了工资要与职工进行协商的前置程序,是不规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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