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法律规定?
法律关于试用期的规定:
1、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2、在试用期内,劳动合同解除,不管是用人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用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约定试用期。
3、已经过试用期:在劳动合同期内,劳动者岗位发生变化;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续订的;劳动终止后一段时间,用人单位再次招用劳动者。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续签的劳动合同还有试用期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续签新的劳动合同的,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用人单位只能与劳动者约定一次试用期,再次约定的试用期,也是无效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整年怎么计算?
一年劳动合同试用期的计算是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满三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四、变更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五条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你可以参照以上的司法解释对照着你的实际情况看一下。
实践中一般都会在新合同里面注明是否连续计算工龄,如果你还未签下合同,建议是要求你们公司在新合同里加上这一条,不然以后产生争议去仲裁,举证什么的是很麻烦的。
如果已经签了,就注意保存好相关资料,以备后用。
至于说劳动合同薪酬比实际薪酬要少,在劳动关系里劳动合同是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你被辞退的经济补偿金、社保缴纳基数、加班费等等。
如果你们公司是现金方式发放工资,或者是以个人帐号转帐汇款就需要小心你的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了,如果是公司帐号发放的工资,那就估计是为了降低社保缴纳基数。
五、1994年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基本规定?
1.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9月5日发布 劳办发[1994]289号)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本条中规定的“试用期”适用于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违法表现五: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
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员工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违法表现六:延长试用期
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违法表现七:随意约定试用期限
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违法表现七:降低工资标准
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被刁难了该怎么办?
违法表现八:不缴纳社会保险
处理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员工如何缴纳社保费
六、劳动合同不满一年的试用期?
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是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当然双方经过协商一致,也可以不约定试用期。
劳动者在试用期发生病假、产假、婚丧假等合理假期的情况,造成用人单位无法进行完整考察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发生暂时停业等情况,劳动者无法清晰了解用人单位,无法判断是否需继续在单位留任,那么此时,双方可以依据“双方书面协商一致”进行变更试用期的约定。
法律对试用期的长短具有上限的规定,因此即使是合理延长,延长后的总时间也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上限。
七、试用期间劳动合同已签,试用期内辞职算不算违约?
签了劳动合同,如果在试用期期间辞职,按当前规定,试用期内辞职的,是不用需要承担违约金的。但是过了试用期的,如果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承担用人单位支付的各项培训费用的。
八、什么是依照法律规定终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可以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而终止,能够引起劳动合同终止的法律事实主要有:
(1)作为劳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劳动者死亡,致使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企业被撤销,职工由劳动主管部门另作分配,企业与职工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
(3)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依据《破产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宣告破产。企业宣告破产,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和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在招工时违反法律、法规,徇私舞弊,非法招收职工,一经发现,必须进行清退,随之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九、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可能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这个要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试用期属于用工方与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可以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
2、而用工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代通知金,应当区分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
3、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
4、在劳动者不同意协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原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30天通知,没有通知的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当然也需要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5、若因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或其他劳动者个人原因导致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劳动者违纪、造成重大损失、刑事犯罪、劳动教养等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工方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代通知金。
十、试用期内发生工伤怎么签劳动合同?
试用期内发生工伤,不需要再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因为试用期是含在劳动合同之内的。工伤按工伤办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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