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路职工病假超过6个月有啥弊病?
弊病大致有:
一是调整岗位。
企业内部规定持证上岗、定人定岗。如果员工因病休假时间超过6个月,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经营生乡,原岗位势必另派员工顶岗,病休后再上岗肯定会调整岗位。
二是绩效降低,影响薪酬晋级。
员工由于因病休假,全年在岗出勤率减少,年终业绩降低影响评优评先。甚至还会影响薪酬晋级。
二、劳动法病假6个月以上工资规定?
六个月以上病假的疾病救济金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标准。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六个月以上病假的职工,病假期间,由用人单位发给疾病救济费,疾病救济费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自主确定。
三、职工病假连续时间超过6个月,企业有何措施?
企业应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解释: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如果职工请假过长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具体的情形如下: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事业单位职工连续病假超过6个月怎么办?
看单位的人事制度。
一般太长的话需要办理病休,只发放基本工资。过长的话应当办理病退五、职工病假能请多长时间,连续请假6个月以后有?
企业应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解释: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如果职工请假过长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具体的情形如下: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六、是不是职工请病假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请病假是和医疗器的概念相关的,医疗期是和你在本单位工作的工龄有相关,所以工龄不同医疗器械不同,具体还要看在医疗期有多长,如果医疗期满仍然不能继续工作的单位确实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但同时要支付未知补偿金和病假补助。
七、劳动合同法规定,在本企业服务20年,而且离法定退休年龄,小于10年的职工可以解?
1、是的,必须要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五)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而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是,即使企业按照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可以裁减人员,但对于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职工,即使企业愿意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企业也不得依据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八、按新劳动法的规定,在公司干了6个月没签合同要被解雇,有什么赔偿?
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九、公司拖欠全部职工工资两个月,现已停业,今天在劳动局调查已经注销营业执照,请问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规定,劳动者与未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营业期限届满仍继续经营的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应当将用人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列为当事人。我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八条规定,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以及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依法将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您们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已注销了营业执照,您们可请求劳动部门协调处理。如果仍无法解决,您们可以以用人单位或其出资人为被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您们支付欠付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以上建议供您参考。十、(一)2009年5月10日,王某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在?
第一,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6个月不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第二,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三,公司在试用期后开始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就应该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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