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求员工签两份不一样的劳动合同合法吗?
原则上不允许,《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例外情形:《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双重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非全日制用工;(2)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强制解除劳动关系。二、公司应该主动跟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应该主动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没签合同是违法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可以要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三、签劳动合同时公司与员工的先后顺序?
1、在法律中并没有确定合同签名盖章的先后顺序,只是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后就可以签订。因为已经协商一致,那么不分先后都可以签名盖章。
2、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四、员工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吗?
一般情况下,员工是不可以既和母公司签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母公司与子公司为关联企业,只能与一方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既和母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又和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只能认定为变更过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实践中,针对愿意转至子公司工作的员工,须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母公司、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将用人单位变更为子公司,并就工作地点、工资、福利待遇等变化作出明确约定。
同时,为避免员工向子公司主张应签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子公司应根据劳动合同变更协议的内容,与员工另签劳动合同。扩展资料:在正常的情况下,一个劳动者一般只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如果员工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是可以同时与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九条 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五、公司不给员工签劳动合同要求待业?
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单位来说是违法的行为而且违法的行为付出的代价更大。
未订立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有明确处罚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从其入职满一个月后第第二天起到补订劳动合同前一天止期间的双倍工资,最高不超过11个月。
六、公司怎么反驳员工未签劳动合同?
如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双方有劳动关系,那么唯有提出已过仲裁时效的抗辩。
法律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最长11个月,加上入职1个月签订劳动合同的合理期限,也就是刚好入职1年的时候,此时起算仲裁时效又是1年。
如果能证明劳动者入职已满2年,那么依法提出已过仲裁时效的抗辩成立,法律不再保护劳动者的二倍工资请求。
如果劳动者入职未满2年,那么唯有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在其他单位买社保或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领取工资,那么可以提出双方是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关系的抗辩。
只有认定劳动者和其他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否认劳动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七、公司和员工签纸质劳动合同有效吗?
公司和员工签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到劳动局备案是合法的,只要劳动合同规定里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的,即为有效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公司和员工签劳动合同不给本人违法吗?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拓展资料
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不把合同给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和补缴社保。
用人单位不将劳动合同交付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九、转到公司后新公司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1、对外说法是一个公司的称谓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实际仍为两个公司,其作为两个独立用人单位主体应分别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你的情况是实际是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公司,不管实际这两家公司是否为高度关联企业,都应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假设在前一公司劳动合同到期)。
3、若原公司合同到期,形式上直接被转到新公司,则你可以选择要求原公司给付经济补偿金或要求新公司承认你在原公司工作年限。
4、新公司不签订劳动合同(假设在前一公司劳动合同到期),则新公司将承担双倍给付工资的风险。提醒你注意保留相关的在新公司实际工作的证据。
十、员工愿意同公司签劳动合同的原因?
劳动合同是员工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最好的证明!一旦签订劳动合同,说明试用期满,工作就有了保障。
劳动合同对员工约定工资薪酬,岗位,期限,工时等方面都有约定,对员工和单位之间义务与权利最好的规范,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权益最好的保证,所以员工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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