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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否强制员工集体休年假?

229 2025-02-10 12:40 admin

一、公司能否强制员工集体休年假?

您好,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可知,年假是由单位统筹安排的(也可自己申请),主动权在单位,虽然要考虑员工本人意愿,但怎样才算是"考虑",现实中可操作性不大。  我们国家现今没有完善的工会组织,像你这样的问题,基本上无从解决。这样的答案很让人无奈,但这就是现实。

二、工伤休息后还能休年假吗?

工伤期间休养不能算休年假。

关于年休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比如,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而你所说的工伤期间休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的工伤职工才能享有的工伤待遇:

治疗工伤需要确定停工留薪期,通常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出具意见,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申请延长,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多延长12个月。停工留薪期的具体确定程序,按各地的规定执行。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三、病假后休上年年假,这年假享受带薪吗?

不能。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年假换工作后能不能休?

  员工换岗位不影响年休假,换单位不能休之前年休假。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 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并不是按自然日历年度计算,二是按照工作年限日历数计算。员工在同一单位换岗位不影响年休假,但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员工到新单位之后,可以按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但对之前单位未休完年休假,没有安排休假义务。

五、解除劳动合同后年假没有休完有补偿吗?

单位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要支付劳动经济补偿,至于年假,劳动者没有休假的,那么单位要按规定支付年假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六、年假休完后辞职,年假几天会被扣除工资吗?

不可以扣除工资。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七、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能否终止?

股权转让协议是一份双方自愿达成的法律文件,一旦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一般情况下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不能随意终止。

但是,如果在签署协议之前或者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之一,可以通过协商或者法律途径终止股权转让协议:

  1. 协议中规定的解除条款:有些股权转让协议中会规定一些解除条款,如双方协商一致、发生不可抗力等情况可以解除协议。

  2. 违反协议约定:如果一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导致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终止协议。

  3. 出现重大法律风险:如果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重大法律风险,如公司涉嫌违法违规、合同被认定无效等情况,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终止协议。

需要注意的是,即使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终止了股权转让协议,可能会对双方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因此在签署协议前应当认真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八、请了事假后还可以休年假吗?

事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了工资报酬的,达到一定天数不能休年休假;但不发工资的,不影响休年休假。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九、退休后返聘能按原来的年假休吗?

退休后返聘不能按原来的年假休,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退休返聘人员不属于劳动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也就是说不适用年休假制度,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大部分的用人单位还是会给予退休返聘人员一定天数的年休假的。这个要看单位是不是好讲话了

十、劳动合同期满超过一年能否终止会合同?

不会。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 2、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 3、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续订的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按照法律规定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要通知对方是否续签劳动合同,如不续签要给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然后解除劳动关系。实际工作中往往劳动者不会主动提出、都是由用人单位来主动提出、因为你合同到期公司不与你续签合同、是要承担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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