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名称变更如何办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给(无偿提供)他人使用房屋为经营场所,提交产权方的证明及产权证复印件;租赁市场作为经营场所,提交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营业执照和市场登记证复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二、商标变更公司名称网上办理?
商标变更公司名称,需要提供登记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网上提交需要先在商标局进行备案,商标局发放商标局系统登录UKEY后,方才能登录商标局网上申请系统进行操作,选择变更名义地址选项可作出变更。
三、公司名称变更,备案怎么变更?
变更经营范围: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正、副本; 4. 新增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
的,应提交相应的许可文件。变更公司名称: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5.同意名称变更的股东决议
(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
亲笔签字,法人股东
加盖公章); 6.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四、公司名称变更环保局怎么办理?
重新备下案即可,首先需确定必须是只是公司名称变更,而生产的产品及生产工艺过程及产量不变的情况下,只要把公司更名的工商部门的三证合一的变更证明复印件,新公司法人章、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的新印鉴,及一份新公司自己写的变更申请送到区环保局和市环保局各一份用于备案即可。
五、公司名称变更要去银行办理什么?
公司变更名称,你需要先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然后凭营业执照去办理好新的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
这些都办好后, 给开户银行写一个变更户名的申请书,加盖新旧印章, 并将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回银行。
银行收妥资料后, 会为你到人民银行办理户名变更后的开户许可证, 之后就会为你做户名变更。
六、江苏政务网怎么办理公司名称变更?
江苏政务网上找到公司名称网页在此下面找到公司原名称然后进行更改。
七、公司名称和法人代表变更,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合同继续生效的,但单位要及时变更劳动合同,当然是先解除原劳动合同,重新建立新合同。而且有单位人事部去劳动局办理。如果公司不及时变更的,那么劳动者要带上原合同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法律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公司名称变更.公章要怎么变更呢?
看是不是原来法人签的字了,是的话新公司有连带责任。如果变更后原来的法人是现在公司的法人,那么这个签字就有效。 这种情况属于合同形式瑕疵,但如果合同签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就有效,但可能存在未来因主体名称错误造成难以追究责任的隐患。可以拿着合同,要求他们盖现在的章。另外如果公司已变更名称,且已领了新章,仍用旧章,会受到工商局的处罚。如罚款,责任改正,情节严重的还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欺诈。
九、分公司名称怎么变更?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十、公司名称变更住房公积金需要带什么去办理名称变更?
已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单位,若发生单位名称、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办公地址等变更时,应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资料,到缴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变更手续。
2、单位法人(或负责人)变更需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变更后新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变更后新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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