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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259 2025-02-05 19:25 admin

一、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时,一定要用书面形式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观点认为劳动者辞职(即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必须通过书面方式提出方为有效。常规的白纸黑字是我们所理解的书面形式,那么通过微信传达辞职的意思表示方式可否被认为是书面形式呢?

法院没有对用微信发出解除劳动的通知的方式是否是书面形式进行直接的认定,法院的侧重点在于员工辞职的意思表示已经到达公司,构成了有效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四条,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书面形式。

保存完好可被随时调取的微信消息应当被认为是书面形式的一种。这也提醒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通过口头方式或者电子信息等方式提出辞职时,另外也要以纸质的方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信,这样有助于形成有效的解除合同的通知,能够避免对于书面形式认定的争议。

二、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天结清工资吗?

就是企业依法解除员工`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半个月内办理社保手续、一个月员工正试离职、才否何、离职程序O

三、劳动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的步骤?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

按照《劳动法》第31条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但由于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有关约定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违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按手印吗?

那必须的劳动者本人按手印,不是本人的劳动法不生效。

五、公司正在筹备期,劳动者应当与谁签劳动合同?

  公司正在筹建中,可以签订劳动合同的。  员工有权要求筹备中的公司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并要求发起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由于公司营业执照尚未拿到,公章也没有,因此不需在劳动合同上盖章。但员工应该注意,一旦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公司就应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公司的公章,作为对这次雇佣行为的追认,从而使发起人的个人行为成为公司的法人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筹备中的公司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法人公司,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是法人主体,其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  筹备中的公司雇佣员工一般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利用母公司名义招用员工,员工与母公司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其薪资福利也都由母公司发放,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工作内容就是帮助母公司建立一个子公司,如果子公司成立后需要这名员工直接为子公司服务,只要对劳动合同的主体作一下变更就可以了。  另一种按照公司法的理论,筹备中公司的责任由负责其筹备的发起人承担,一旦公司成立,发起人在筹备过程中的行为即被追认为公司的行为。一般来说,如果公司成功设立,这些雇员就自然成为公司成立后的第一批雇员;但若公司未能成立,发起人应该对筹备过程中的一切债务负责。由此我们认为,筹备中的公司不是用人单位,发起人才是用人主体(注:但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的主体资格)。因此,发起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雇佣员工并形成雇佣关系。一旦公司成立,则发起人雇佣员工的行为也就被视为是公司雇佣员工的行为。员工成为公司的雇员。反之,如果公司未能成立,则发起人仍须对员工负责,承担一切用工责任。

六、劳动者申请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如何撤回?

可以的,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劳动者证据充分,主张可以得到仲裁委员会的支持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七、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旷工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得到赔偿的。

以下情况可以得到补偿: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交接期多久?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即可办理工作交接和正常的离职手续。公司必须在一个月以内给员工回复。如果在一个月内未给予回复,员工有权自行离职。所以,员工从提出离职申请到办理离职手续,最多一个月左右的时间。若要提前办理个人事务,可以请事假处理。

九、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扣押档案劳动者如何要求赔偿?

通过劳动监察投诉处理。

依据是:

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实务处理:

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判例一致认为,不论劳动者存在何种错误而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都无权以任何理由扣留已离职的劳动者的档案。为离职的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是用人单位法定后合同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而不应扣留劳动者个人档案。

评述:

不论劳动者存在何种错误解除合同,用人单位都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档案。主要是基于劳动者档案记载了其本人入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和期限、参加社会保险记录,是重新就职、办理社保手续、退休手续的最重要的凭据,因用人单位拒绝转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若劳动者确有过错或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依法转移档案后,仍然可以就经济损失对劳动者主张赔偿。

十、劳动者与厂方谢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技术根据劳动者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进行计算,月平均工资不仅仅是只劳动者的基本工资,还包括劳动者所有到手的工资,津贴、补贴、延长工作的加班费等。

如果是计时、计件工资也是同理的。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计算,按照进入单位的具体时间开始计算,如果有一年就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6个月就按照一个月计算,如果没有超过6个月按照半个月计算,超过12年的,也最多按照12个月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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