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合同到期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吗?
不可以,合同是双方共同签订的,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所以如果要终止也要双方都同意才行
二、劳动合同自动续签,那到期的时候公司可以单方面终止吗?
一、劳动合同自动续签,到期后公司可不可以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 1、满足劳动合同法可以直接解除情况的; 2、满足劳动合同法不可以直接解除情况的。 二、对于第1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存在以下7种情况: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 上述7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用提前通知劳动者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对于第2种情况,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存在的情况: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五)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六)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八)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九)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十)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十一)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十二)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13种情况,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需要与劳动者协商,或者通知工会,或者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合同或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未满用人单位单方面终止合同补偿案例?
劳动期限未满公司单方面终止合同补偿的金额根据法律规定是要按违法解除的双倍盼偿来计算。即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就需要赔偿,两个月的薪资以此类推。我们公司之前就有一个案例,有一个员工因为公司的一些情况需要让他离职,但是没有协商好,最后是强行终止了,但是依据法律规定,有按他服务的两年来支付了他4个月的薪资。
四、合同到期怎么尽快停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签定合同时上面会有一条“合同到期自动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单方面终止合同如何赔偿?
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是多少?
单方终止合同赔偿标准不是法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三条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六、终止临时劳动合同证明?
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也就是所谓的“离职证明”,作用主要是证明你已经和该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在你原单位开具的,上面只需要你原单位盖公章即可.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七、已经续签劳动合同,在原合同未到期之前,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吗?
没关系。
首先。确定是终止,还是解除。
上一个合同已于提前一个月,双方达成一致续签,但是,后来你改变了主意,但此时,距上次合同到期不足一个月了 是吧?
如果是个人辞职,无论何时,只要距你离开的那一天向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公司,就可。然后,企业提前批准的话,可以提前解除,如果企业拖着不批,自申请日起一个月后,你可认为是已经接触了,催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不办,则可以仲裁,造成损失,可依情况让企业赔偿。
八、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能终止劳动合同吗?
职工患病期间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劳动者可以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九、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中止”有什么不同?
区别:
1、概念不同。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2、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3、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
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
十、单方面撕毁劳动合同后果?
签订合同的一方,不经双方同意就把合同撕毁,或者无故不履行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具体地讲,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支付违约金。无论是否给对方造成损失,都必须支付。支付赔偿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支付违约金还不能全部弥补损失的,就要支付赔偿金。
继续履行合同。合同期满,没有按期履行义务的一方,除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以外,对方还可以要求它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违约的一方没有正当的理由,不能拒绝这个要求。
如果一方因为遭受自然灾害的袭击,无法履行合同,应该及时将情况告知对方,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经过协议,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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