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神病本人,可以拿着精神病症到医院开精神类药吗?
精神病人可以拿着精神病证到医院开精神类药吗?
这个我认为是可以的,因为精神病人这种病人,他也有精神好的时候,如果情绪稳定,他知道自己有这个病,现在是没有发病,怕怕不知什么时候发病,自己到医院去开这种药,我认为是可以的医院应该给予开药
二、我精神有问题,是去武汉精神卫生中心呢还是武汉心理医院?
您有哪一些表现让您觉得自己精神有问题? 如果你只是想要诊断一下的话,去哪个都是可以的。
如果是做治疗,建议你去武汉心理医院。三、住过精神病医院可以开鉴定书吗?
应该不可以,住过只能说明你曾经确实病过,但是如果你已经出院就说明你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治疗,恢复的不错,可以独立在社会上生活了,所以才会允许你出院 ,如果你一定要开鉴定书,那么你应该遵循规定,重新检查,看自己到底还有没有问题,真的有问题才有资格申请,但是如果明明没有问题,却要开具证明,那你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了,是不被允许的。
四、劳动合同签了我有照片可以吗?
合同原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有些人在签订合同后,只有一份合同原件,并不是双份的。为了让自己也能够保存有合同原件,他们会采用拍照的方式。
那么,合同原件拍照具有法律效力吗 有法律效力。电子版的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还是建议妥善保管纸质文本,万一发生纠纷,电子版本不易举证,没有原件的效力强,最好保留一份原件。
从证据角度来说,扫描件是图片,作为复印件的形式存在,从技术上可以被篡改,因此单单扫描件的证明效力是很低的,除非对方对扫描件认可,否则需要提供其它相关证据进行佐证,形成证据链条,扫描件才能作为定案证据,从而具有较高证明效力。
扫描件相当于复印件,仅凭此去打官司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原件也可能被篡改,但可以被鉴定出来,如原件真实,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而扫描件即使鉴定真实,仍不能直接作为证据认定,这就是两者区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九条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 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 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 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 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五、我想去精神病医院做护士,怎样才可以?
不在,不过在精神病院并不可怕(对于护士来说)
病情轻一些的精神病人会帮护士干活,也不是很累,遇到狂躁的病人,可以过电,或者绑起来,不用担心病人打医生
六、有核酸证明医院可以开感冒冲剂吗?
可以开那个药的,感冒冲剂是普通的感冒药,只要核酸检测是阴性正常的话,医生会正常给你开感冒冲剂的,这个你可以放心。
医生也会根据你的病情开其他的药,遵照喝药,多喝水,注意保暖,感冒很快就会好的,建议你没有事情的话尽量不要外出,居家隔离,做好自我防护。
七、我想休学,只有医院开的诊断证明可以吗?
可以休学一年,然后和下一届的学生一起上课的,我有个同学曾经试过这样的情况,现在他比我们低一届。
八、我有8万可以开酒吧吗?
8万?感觉少了点,除非你的各种证件都弄齐了。另外要开酒吧的话你必须把当地的黑道白道都摆平了。那也得需要费用
九、有公司开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以取领取失业保险吗?
失业保险缴纳一年以上,拿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雇理由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去社保局办理失业登记,可以领取失业金《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我有十级工伤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工伤期间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工伤伤愈以后还不能从事先前的工作,或者调换岗位后还是不能从事工作的话,10级伤残应该可以继续工作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
如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的赔偿金。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给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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