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劳动合同又称?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现实中有很多不按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由于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法律意识薄弱,或者一些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拖延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逃避应当履行的劳动合同义务,任意解除劳动关系,极大的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二、劳动合同必须书面形式吗?
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直接用书面文字形式表达和记载当事人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的协议。我国劳动法和本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事实,分清是非,也有利于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三、劳动合同邮寄靠谱吗?
可以,但要保证是亲笔签写。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就行。用人单位同意的风险在于,你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后,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时你要是不是亲笔签名,而且你申请笔迹鉴定,那用人单位就惨了~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可能被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或者被认定为成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四、为什么要补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是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双方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合法权益的法律凭证,是处理双方劳动争议的法律依据。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许多农村劳动力到企业就业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就少部分签订劳动合同的内容来看,很多未通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而是用人单位单方订出的条件,有很大一部分都是不平等的,加之许多劳动者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常识,一旦劳动者权益受到侵犯或发生劳动争议,处理起来取证困难。
农村劳动力在找到工作后,一般情况下,劳动时间在3个月以上或劳动时间虽在3个月以下,但从事的工作属有毒有害工种、危险作业、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容易引起劳动争议的也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由当事人双方议定,劳动者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务工,只要形成劳动关系的都要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
五、用工单位与员工书面约定算劳动合同吗?
是可以算劳动合同的!用工协议可以是劳动合同,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六、未采取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实质上,我国《劳动合同法》也是采纳了将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存在的证据。
首先,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l款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即劳动者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该采取的形式是书面形式。同时,该条第2款还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达成合意,订立劳动合同时,如果没有采用书面形式的,并非合同当然无效,而是给予一个期限,要求双方当事人在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这些表明,书面形式并非劳动合同的成立要件或者是生效要件。
需要指出的是,用工之日和劳动合同关系的建立之日并非同一概念,用工之日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之间约定的开始由劳动者提供劳动之日。劳动关系建立之日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订立劳动合同之日。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时起超过1个月不和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那么就要对用人单位采取惩罚措施。
七、任何形式用工都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任何形式用工不一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下几个不需要订立劳动合同。
1劳务出口不需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需要签订委托劳务合同。
2已经退休的人员,返聘回单位,不需要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是只需要劳务合同。
3停薪留职人员不需要劳动合同
4协保人员不需要劳动合同,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人员简称协保人员,指与原所在单位、再就业服务中心签订保留社保关系的三方协议的下岗职工。新单位招聘协保人员时只能签订《劳务合同》。
八、聘书是否具备书面劳动合同的效力?
很多用人单位在聘用员工时会颁发聘书,聘书一般注明了聘用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待遇等。这样,聘任书等于劳动合同吗?下面由劳动法律师为您详细解答。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即合意,便构成合同,同时依据我国现行《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7项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公司向劳动者发出聘任书,如果聘书中已载明了工作岗位、聘用期限、报酬等内容,那么具备书面劳动合同的性质,可以视为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主要理由如下:1、聘书内容具备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包括: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九项条款。现实中,很多公司的聘书具备了《劳动合同法》载明的必备条款,满足《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劳动合同形式要件。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意见并实际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笔者认为,劳动合同的生效不能机械化理解,劳动者没有在聘书上签字确认不能简单的等同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是要以事实为依据,关键是双方是否一致认可并按照聘书的内容履行了权利义务。《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故聘书具备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九、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制裁手段?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需支付劳动者三倍工资补偿。
十、解除劳动合同时未出具书面证明可以吗?
劳动者向单位主张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赔偿,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用人单位未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负责举证证明其损失。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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