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简历信息造假可以不给工资或赔偿吗?
可以直接抄掉,但是他已经工作了的工资你就要给他工资。抄掉的话不用赔偿另外的工资。因为他面试的时候违反了你们的规则。还有就是你们人事把关没有做好。
二、12315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12315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2315是消费者投诉热线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任何关系。劳动合同的解除应按照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在用人单位没有违法的前提下,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已经过了试用期的劳动者在提前一个月的情况下,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电子签名吗?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采用电子签名。
劳动合同电子化的好处主要体现在风险控制:
提升风险防范能力
现状:企业希望人事录用或任免权集中到总部,但随着企业规模化发展,员工新签、续签、升迁、调任等带来的各类劳动合同、任命书等人事文件签署需求逐渐增多,总部人事部门合同签署与管理、进度跟进难上加难。
解决措施:使用电子签名签署电子劳动合同。使用电子签名的电子劳动合同具有签署身份可识别、合同内容不可篡改等特性。解决纸质劳动合同签署易丢失、易篡改、过程不可追溯等不足。
四、解除劳动合同可以是照片吗?
答:可以,劳动合同解除证明的照片是可以使用的
用人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劳动者想去要来拍照,其实完全没有必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应当各执一份。办理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通常要求劳动者提供身份证、学历证等复印件,这些资料一般用人单位不需要退还给劳动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至少保存两年,用人单位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证件原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
五、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以代替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吗?
不可以代替。因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是员工办完了离职手续后公司再发给员工的证明,它的作用主要是到社保局领取失业金所需要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离职前因公司原因通知员工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通知,员工凭这个通知再去办理离职手续。
六、原劳动合同未解除,可以新签劳动合同吗?
1、原劳动合同未解除,是否还可以签新的劳动合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但如果因此给原单位造成损失,则新单位和劳动者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连带赔偿责任】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七、公司危险指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八、公司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申诉吗?
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用人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1、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两倍的赔偿金;
2、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
九、生病了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职工生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因此,只要是合情合理,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公司被查封,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比对下政府部门对你所在公司出具的查封公告是不是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内容(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如果是的话,劳动合同自动终止,随时可以找工作。即使自动终止的话,记得主张自己应得的劳动报酬以及经济补偿金。 如果不完全符合的话,咨询下你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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