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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绩效考核工资组成,绩效考核工资是否应计算加班工资?

267 2025-02-03 08:52 admin

一、绩效工资怎么计算?

绩效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考虑到综合实力评价应反映企业集团持续、平稳地发展的实际,净资产按三年年末平均值计算。即: 绩效工资=(本年年末净资产+上年年末净资产+两年前年末净资产)÷3 计算式中的年份界定同营业额。

如果采用利润的实体观,净资产等于股东权益加债权;如果采纳利润的所有权观,净资产等于股东权益。 资产-负债=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普通股数目。

二、绩效考核工资组成,绩效考核工资是否应计算加班工资?

这个和公司的管理有关,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加班制度,那么绩效工资就可以不计算加班公司,如果没有,加班作为你绩效的一部分,是应该计入加班工资的,但是你也知道,现在员工是弱势群体,不一定规定了你就可以享受到,如同现在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全国又能有多少人享受了呢。所以说如果你想在这里干下去,那么就好好的坚持,接受现在的制度,如果你不想,那就换换工作,这里什么样也和你没什么关系了。

三、底薪加绩效如何计算工资?

您好,目前大部分岗位都是底薪+绩效的形式构成。绩效部分是需要您完成本岗位一定任务或者目标的薪酬,90%的情况是可以拿到100%的绩效(除企业发生重要经营战略变化),10%的情况是您确实不能胜任本岗位,但也不会完全扣除绩效,一般是按照一定的系数处理。更多案例可阅读《薪酬设计与绩效考核全案》

四、长期病假工资计算基数包含绩效工资吗?

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为本人工资的百分比系数计算工资。其中本人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条例>和劳动法规包含岗位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工资(按岗位普遍均有的)及奖金,不含加班费、特殊工种补贴、业务提成(如销售提成)。简单的说就是按正常出勤所领工资为基数加工龄、病假天数百分比计算病假工资。

五、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包括绩效工资吗?

加班费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计算。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十三条、《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劳部发[1995]226号)第一条规定,加班费的基数基数“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系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的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

对于绩效工资是否应当计算加班工资基数,因为各个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办法不同,一般而言,绩效工资是劳动者正常劳动时间收入的组成部分的,应当作为计算基数;反之,则不应作为计算基数。

对此,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可作参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沪人社综发〔2016〕29号九、企业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二)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三)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依照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的70%确定。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工资计算方法,绩效怎么算?

绩效工资制度的前身是计件工资,但它不是简单意义上的工资与产品数量挂钩的工资形式,而是建立在科学的工资标准和管理程序基础上的工资体系。   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业绩是一个综合的概念,比产品的数量和质量内涵更为宽泛,它不仅包括产品数量和质量,还包括雇员对企业其他贡献。企业支付给雇员的业绩工资虽然也包括基本工资、奖金和福利等几项主要内容,但各自之间不是独立的,而是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根据美国1991年《财富》杂志对 500家公司的排名,35%的企业实行了以绩效为基础的工资制度,而在10年以前,仅有7%的企业实行这种办法。

七、绩效工资的具体计算公式?

这个问题可以用公式完成。举例:假如A1是得出的效率,B1是需要的系数,C1是基本工资,D1是最终的工资写公式如下:B1中输入公式 =LOOKUP(B3*100,{0,69,79,87,93,98,101,105,110,120},{0.7,0.79,0.87,0.92,0.98,1.01,1.05,1.1,1.15,1.2})D1中输入公式 =B1*C1依次输入A1,和C1的基本数据,D1即可自动算出总工资。

八、劳动合同签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吗?

  劳动合同签的是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那基本工资是不能作为最低工资标准。而是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各项补贴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第十二条 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九、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绩效工资却施行绩效考核扣发工资是否违法?

看合同中的工资是否分为基本工资+继续工资之类的结构。

还要看公司规章制度相关的规定。因工资产生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十、有绩效工资总额与系数怎样计算分配到个人的绩效工资?

员工绩效工资=员工岗位工资系数×考核系数×绩效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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