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理赔会提供转账记录么?
如果要求赔偿误工费用,当然需要提供收入证明和银行流水。
保险公司赔付,但是有限制,具体如下:
1、只要标的车在交通事故中承担一定的责任,保险公司就应该在交强险中11万限额内,全额承担误工费的赔偿责任;
2、要求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就注明出院后的休假天数,伤者单位出具出险前三个月的收入证明,扣款证明及纳税证明,保险公司负责赔偿因休假而造成的收入减少的部分,单位未扣工资的,不赔误工费;
3、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的定义:
误工减少的收人,是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损害导致不能正常工作而减少的工资收入或其他类型的合理收人。法律规定,侵权人应当赔偿被侵权人因误工减少的收人损失。
银行流水的定义:
银行流水是指银行活期账户(包括活期存折和银行卡)的存取款交易记录。根据账户性质不同分为个人流水和对公流水。银行流水是证明个人或公司收入情况的一种证明材料,是向银行申请贷款所必须的材料。银行流水的注意事项:
1、如需要证明类的账单流水明细,请申请打印后,让打印柜员盖银行章。
2、打印银行流水账单后,不要随意丢弃,防止泄露个人(对公)账户信息。
二、为什么保险公司理赔要劳动合同?
因伤误工证明保险公司必须赔偿,但有的企业在试用期或者工作的前一年没有购买社保这是保险公司的霸王条款。在理赔时被保险人只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工资表,虽然单位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当事人没有办法提供社保证明.。如果保险公.
为保证受害人工资、收入保险公司理赔、单位的真实性,一般要涉及到受害人的月收入信息,所以就要这些资料
三、保险公司不提供理赔分割单合规吗?
答:不合规。
1 如果客户有需求,保险公司有义务提供理赔分割单。正常的话,保险公司都会提供的。如果不提供,可以打投诉电话。
2 理赔分割单通常用在二次报销的情况下。在一家公司理赔过以后,还有剩余部分,可以凭这家公司的理赔分割单,到另外一家公司再次报销。
四、保险公司理赔对方撤销还能不能理赔了?
不能。交通事故理赔保险公司结案后,对方再要求赔偿,保险公司不再负责。第三者责任险规定: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五、保险公司理赔要提供发动机号码吗?
保险公司理赔是需要提供发动机号码的。车子登记证上不变的发动机号及车架子号,这些是证明出险车与投保车是同一辆车。所以理赔时需要提供发动机号码
六、保险公司理赔记录多久就不能查询?
出险记录不能清除。目前所有的车险情况,包括出险记录、理赔情况等都已经全国联网,存档在保险公司的系统内。
而且出险记录只是在第二年交保费时作为一个参考依据,根据出险记录决定保费是否上涨或者下调。对其他的情况没有什么影响,清不清除影响不大。
七、保险公司理赔步骤?
1、立案查勘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勘,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按照法定程序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后,保险理赔就告结束。如果保险人未及时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的,就构成一种违约行为,按照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这里的赔偿损失,是指保险人应当支付的保险金的利息损失。为了保证保险人依法履行赔付义务,同时保护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明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八、保险公司理赔套路?
买保险如果不谨慎很容易踩坑。刚刚接触保险的时候很容易被忽悠,买贵甚至买错保险。
一、保险真的也“骗人”
买保险就是买合同,保险不会骗人,很多人被骗都是因为对保险合同不了解。
保险公司在设计产品的时候更多是迎合营销需求,而不是以做一款“好产品”为出发点的。
由于保险行业信息不对称,保险知识有一定的专业性,这个时候就会有一些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动手脚。
1、保障缺失
比如某款重疾险产品中,虽然有轻症保障,但是高发的轻症并不在保障范围。一般人不懂的话会以为保障很全面。
2、华而不实
还是以重疾险为例,多次赔付保障看起来很好,但是实际上次数太多没必要,够用就好。
有的产品甚至包含7次重疾赔付,概率实在是太低了,这种华而不实的保障性价比真的不高。
3、捆绑销售
市面上有些产品规定重疾险和寿险一定要捆绑出售,两者公用保额,或者意外险和百万医疗捆绑销售,营造稀缺感。
4、大而全
重疾险保障覆盖了10多种,营造一种高端的感觉,但是重疾、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老年长期护理金这些保障,只赔付其中的一项。这种保障并不是全方位的。
二、大量招代理人
经常看到保险公司在招聘,其实招的代理人都是属于外部员工。
代理人通过销售保险获取佣金,高额的佣金甚至可能会覆盖第一年的保费,但是还有往后长达十几、二十年的保费需要交纳。
招聘进来的代理人再通过密集的培训,让代理人产生对公司和产品的认同感,不仅自己会积极为自己和家人购买保险,还可能在业绩压力下推荐给身边的亲朋好友。
保险公司通过招聘代理人这个方式,能获取到大量的准客户。所以小檬要提醒大家,你身边如果有保险代理人给你推销保险,也一定要谨慎考虑,真的有需要还要货比三家。
三、贵自然有道理吗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会说一件东西贵自然有它的道理,但是这一点在保险商品上并不是一定适用的。
九、保险公司理赔流程?
第一步:立案检验。
保险人接到出险通知后,先编号立案,然后派员对现场进行查勘,做原始记录,包括:财产遭受损失的实际情况以及施救整理情况等。
第二步:审查单证,审核责任。
1. 先确定保险单是否有效,有无已经解除或失效的情况,若曾经失效的,在出险之时是否已自动复效。
2.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供的索赔单证是否齐全、真实。
3. 审核保险权益,具体来说,就是审查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是否具有保险权益。
4. 审核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无违反告知义务或通知义务的行为。
5. 审核出险时间是否在保险有效期内。
6. 若保险合同约定了承保地区的,则还要审核出险地点是否处于所约定承保的地区之内。
7. 审核出险事故是否属于保险单承保的保险事故,是否由其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8. 审核被保险人是否违反了保险合同约定的保证条款。
9. 审核赔案中是否存在第三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索赔的被保险人是否向第三人行使了索赔权或向第三责任者实施了索赔手续,是否从第三责任人处获取了赔偿。 如果经审核后,认定要赔付的,继续理赔工作。反之,则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告知拒赔,说清拒赔的理由,并记入拒赔案件登记簿。
十、保险公司理赔专员?
保险公司的理赔专员主要工作如下:
1、调查取证,收集、整理并审核查勘定损资料。
2、接到查勘定损通知后,组织客户及有关人员,现场调查取证,核定保险事故的损失。
3、接见客户,检查确定财产权利的有效性,查找警察和医院记录,确定责任。
4、检查索赔形式和其他记录确定承保范围,对职责范围内所有赔案、代理算赔案进行赔款理算。
5、向客户及代理人合理地解释理赔结论,处理客户反馈的有关查勘定损意见和理赔意见。
6、理赔文件整理归档,建立、维护理赔业务数据库和客户风险档案,分析客户风险分布状况,提出风险管理对策,确保理赔信息数据的真实准确。
7、研究理赔有关政策、管理制度和实务流程,提出拟定以及修改意见,不断提高赔付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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