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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摔伤,没有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去告用的什么手续?

161 2025-01-10 13:07 admin

一、工地摔伤,没有劳动合同,到劳动局去告用的什么手续?

  员工受伤若需要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可以带上相关可以证明在该单位工作的证件(如工作证,相关的银行流水等资料)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投诉,具体可以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了解。根据劳动法规定,单位跟员工形成劳动关系是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社会保险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二、工地摔伤了怎么休养?

    证明工作的地方,牢记施工单位名称。保存好工地发放的工作证工作牌以及安全帽,必要时多用手机记录工作情况。去工地干活时,与包工头谈工资工作时在不能签订书面合同时做好工资待遇的录音。

      发生伤害后第一时间报警,保留好病例和药单据,根据伤情请求医院开陪护证明。

三、工地摔伤胳膊赔偿标准?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如果确是工伤,那么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工地生活区摔伤赔偿?

        在工地生活区摔伤,不是在工作的范围内,那应该是不属于工伤的。

       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如果用人单位缴纳过相关的医疗保险,那可以走保险程序。在非工作场所受伤责任承担,应从是否因履行职务受伤等方面来分析:如果属于因履行职务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等,就属于工伤,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五、工地工人自己摔伤谁负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六、工地摔伤能报医保不?

交通事故等牵涉到第三人的意外,或属于自杀、吸毒、醉酒、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情形的,医保不会报销,而其他意外情况,基本可以报销。摔伤、出血、骨折、烧伤等原因需要报销时候,要由公安或交通部门开外伤证明,证明病人无违法犯罪的事实,无第三方责任人。

七、工地摔伤肌肉挫伤不是工伤吗。?

是工伤。

只要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软组织受伤,是不构成伤残等级的。《公司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八、民法典工地摔伤责任划分?

工人工地施工时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人在工地施工意外摔伤,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不需要划分责任。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鉴定结论进行工伤保险待遇结算。

九、工地摔伤怎么处理及怎样赔偿?

工地摔伤应该是属于工作期间的工伤事故,应当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并通知现场负责任人,由相关人员联系相关保险公司或工地领导,如果已经缴纳工伤保险,则由保险公司进行鉴定赔付,如果没有保险,则由工地负责人进行后事处理,具体赔偿数额要根据责任划分和受伤程度进行评估。

十、工地摔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如果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的,则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赔偿;如果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用的,上述费用依法由单位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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