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借条盖法人章有效吗?
个人借条盖法人章有效。
法人是相对于单位的自然人,自然人作为借款的主体,签字画押是必要的,在此基础上又加盖了法人章(即单位公章),这就等于单位进行了担保(盖章相当于背书),这种情况可以认定借款是个人行为,也是单位行为。客观上起到了担保人的作用。增强了借条的还款能力。
二、公司法人借款盖公司章担保,是否有效?
一般情况下,看合同中的借款人是谁。谁借钱,谁还钱。法人代表的个人章,签字,手印都有法律效力。但是要注意以下情况。
一是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以公司名义借钱,有证据表明这笔钱被法人代表个人使用,债权人可以追加法人代表作为还款人。
以法人代表名义借钱,有证据表明这笔钱被用于公司经营,债权人可以追加公司作为还款人。
二是表见代理:先简单介绍一下表见代理,有当事人ABC三人,A无权代理C。但A在与B签署合同时,有足够理由让B相信A是代表C的。此时合同对BC都有约束力。C因此而产生的损失可以向A追偿。
比如说业务员已经离职,但是手上持有盖有原东家公章/业务章的空白合同,此时业务员拿这些空白合同与他人签订,是对原东家有法律效力的。
再比如,法人代表的个人行为,在签署合同时用的是公司法人章。那么合同对公司有法律效力。最后,具体情况还要看实际情况。题目描述粗略,只能给出教科书般的回答。
三、合同只有公章和法人章是否有效?
1、原则上是有效的,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盖章,该合同即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具备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缔结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了“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加盖企业公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为合同生效条件,但是合同只有企业(法人)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则合同尚未发生法律效力。
此外,虽然双方当事人并未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且合同上加盖了企业公章,但是当事人一方能够证明缔结合同的过程属于《合同法》54条所称具备法定撤销或变更条件,或者属于该法52条规定的无效、56条规定的部分无效,则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或者宣布合同无效或不分无效。
最后需要明确一种相对特殊的合同发生效力的情形,即依据《合同法》36条、37条的规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双方未采用合同书形式,或者在双方签字、盖章以前,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无论该合同是否签字、盖章,无论法律要求双方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却未采用书面形式,该合同一样发生法律效力。
2、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正当的促成条件成就,视为条件不成就,不正当的阻止条件成就,视为条件已成就。
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但是由于人们在习惯上将真正的法人章称为公章,反而将法定代表人章称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约定俗成。所以将圆形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法人章简称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简称为法人章,只要沟通双方理解没问题。
四、盖发票专用章是否有效?
发票专用章是在税务局备案的开具发票的专用印章,是与发票开具的行为紧密相关的,其用途即证明发票开立的事项是公司行为。 收款收据是作为企业非经营性收入的票据,单位的款项收取是财务部门的责任范围,加盖的印章说明财务部门代表企业收取了收据注明的该笔款项。按照收款收据的管理规范,加盖的应为财务章,说明财务部门对此笔款项收入的确认。 鉴于公章具有公认的法律效力,加盖公章的收款收据在实务上也一般将其视为合法的收据。 但是,在收款收据上加盖的印章若为发票专用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因为发票专用章仅仅是作为在税务部门备案的专用印章,其使用范围是严格限制的。也就是说,在印章管理人员的安排上,一般独立于开票人、相关销售人员即可,是无须专门的财务人员或公司的领导对发票专用章进行专项的管理的。 所以,除了发票之外的票据上加盖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够说明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的收取是知情的,也就不能由财务部门或公司领导对该笔款项承担相应的责任,故是不能够将其视为企业已收取了收据所标明款项。所以加盖发票专用章的收款收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五、和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时盖的法人章(方的)是否有用?
法人代表已经不需要用签章,合同已经生效,已经具备法律效力。劳动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签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公司的公章,没有法人签字,这样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单位在劳动合同上盖章是单位的行为,并不以法人代表是否签字而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盖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五种,法定代表人未在合同上签字而用人单位盖了公章不是其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况。故合同有效。
六、盖公司的章非法人签字有效吗?
公司公章本身就是对外代表公司意思表示,即便没有代表签字、只有公章,一般情况下对公司也是有约束力的。
如果公司公章是被盗用,且公司在被盗用方面也没有过错的,公司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公章是被盗用,或超出了公司授权范围的,公司不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构成善意的,有理由相信公章的使用是代表公司的,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公司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责任主体追偿。七、单位解除合同通知盖的不是法人章,而是项目盖。通知是否有效?
劳动关系要是与项目部建立的,则是属于获得了法人授权,项目部的章属代行法人职权则有效了。如果劳动合同关系是与法人建立的,解除的合同则要盖法人章才有效。鉴别的方法是向劳动局报送《劳动用工备名册》时所盖的章是法人章还是项目部的章?要是项目部的章就有效了,否则须法人章确认有效。
八、劳动合同不盖骑缝章有效么?
劳动合同不盖骑缝章仍然是有效的,劳动合同只是企业与个人双方权力与义务,证明企业与个人的雇佣关系,合同的落款有企业的公章和个人的签名并施加个人手印,有企业公章与个人签字施手印的合同,广泛被认定为有效合同。
九、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要盖法人章吗?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是劳动合同,那么要盖甲方公司章,或者公司合同章,不能是其他公司章或者部门章。
十、担保方只盖章法人未签字是否有效?
担保方只盖章,法人未签字是有效的,虽然他没有进行手工签字,但是只要盖上了法人章和签字是一样的,效果都是有效的,这时候是要承担一样的责任的,所以在进行担保方盖章的时候,只要盖上了法人章可以不签字也可以,只签字不盖法人章都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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